我认为算渣。“渣” 的本质从来不是伤害人数的多寡,而是对他人情感的轻慢与责任的缺位,是明知可能造成伤害却依然漠视他人感受的自私。判断一个人是否 “渣”,核心在于其行为是否带有主观上的自私与漠视 。 明知对方的期待,却不给予明确的边界;清楚自己的态度会左右他人的选择,却放任模糊的关系持续;甚至将对方的真心当作可利用的筹码,为自己的便利或情感缓冲服务。
这种伤害哪怕只针对一个人,其性质也并未改变:它打破了情感交往中最基本的真诚与尊重,让被伤害者陷入自我怀疑与痛苦。就像在一段失衡的关系里,一方的隐忍与付出被视作理所当然,另一方的冷漠与推诿被包装成 “身不由己”,这种单方面的情感掠夺,与伤害多人的 “渣” 在本质上并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