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大鹏
前些天,我在澎湃新闻发了一篇短文,谈《罗曼诺夫皇朝》作者与自己翻译这本书的一些想法。文章交与编辑后,编辑问我:为什么是“罗曼诺夫皇朝”而不是“罗曼诺夫王朝”,似乎在用法上后者更普遍?这的确是个问题。
我有个时期喜欢看TVB的警匪题材电视剧。大家都知道里面的正面人物一般有一个响亮的名头:皇家香港警察。港英当局下属的警队于1969年获得“Royal”称号,从此称Royal Hong Kong Police Force,中文称“皇家香港警察”。英国及其前殖民地冠有“Royal”称号的机构非常多,我们最熟悉的有Royal Air Force(皇家空军)、Royal Navy(皇家海军)、Royal Mail(皇家邮政)等。这些词我们都已经太熟悉了,很少会细想。
皇家香港警察的徽记
但喜欢咬文嚼字的朋友知道,Royal这个英文词,绝对不可能是“皇家”。Royal是形容词,词源是古法语roial(现代法语也写作royal);其名词形式是法语roi(国王,相当于英文king)。当然刨根问底的话,Royal的最终来源是拉丁文Rex(国王)。Royal的正确翻译只能是“王室”“王家”等,不应当是“皇室”“皇家”。因为“皇室”“皇家”另有一套词,如empire,imperial。
欧洲和中国一样,“王”与“皇”是迥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差别很大。我们不会把西汉的诸侯王与中央的皇帝混淆,不会把明代的宗亲王与皇帝混为一谈。欧洲人眼里数量众多的“王”(king)与“皇”(emperor)也是天差地别。这两个概念在欧洲有不同的起源。“王”的概念一般源自古代的部族领袖,大多是军事领袖,也可能是宗教领袖。罗马最早是君主制国家,有国王(Rex),其来源就是罗马早期的部族领袖,也许可以追溯到罗慕路斯建城时代。在共和国和帝国时期,罗马人把某些蛮族的部族领袖称为Rex,也允许他们称王。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被多个蛮族王国占据。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在10世纪统一为英格兰王国。不列颠北部兴起了苏格兰王国。法兰西王国从加洛林帝国的死尸之上崛起。神圣罗马帝国主要以德意志和意大利这两个名义上的王国为核心。在伊比利亚半岛,西哥特王国被穆斯林消灭之后,基督教势力分分合合,最终成为阿拉贡、卡斯蒂利亚和葡萄牙这三个大王国。诺曼人在南欧建立了领土横跨墨西拿海峡两岸的西西里王国。马扎尔人皈依基督教之后建立匈牙利王国。波兰王国和波西米亚王国在11和12世纪建立。北欧出现了挪威、丹麦、瑞典三个主要王国。
以上是中世纪欧洲诸王国的大致情况。王国的数量不算少。但与此同时,帝国却只有一个。帝国(empire)的传统从罗马帝国开始。在拿破仑建立现代帝国之前的欧洲,一定是只有与古罗马能扯得上关系的政权才可以算“帝国”。比方说奥斯曼人征服君士坦丁堡,穆罕默德二世苏丹就自认为继承了罗马的法统,有时自称为“恺撒”和“罗马皇帝”。当然西方人不会承认罗马法统被穆斯林继承去了。等到拿破仑自立为皇帝之后,出现了若干现代帝国(奥地利帝国、德意志第二帝国、大英帝国等),这些就不必从古罗马寻找合法性了。
西罗马灭亡之后,东方的拜占庭帝国继承罗马的法统。拜占庭人自称罗马人,称其国家为罗马帝国,尽管他们渐渐地只说希腊语。后来蛮族在西欧建立的法兰克国家得到天主教会的支持和许可,自视为罗马法统的继承者,其后续就是中世纪的神圣罗马帝国。中世纪学术界(在当时基本上也就是基督教会)构建了所谓“皇权转移”(Translatio imperii)学说来支撑和巩固神圣罗马帝国的合法性。它的合法性就在于它(自认为)是古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在近一千年里,若不算逐渐衰败的拜占庭,那么欧洲只有一个皇帝,就是神圣罗马皇帝;也只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帝国,就是神圣罗马帝国。
我之所以说“名正言顺的帝国”,是因为有不少强大的、疆域较广的政权也常被称为“帝国”。比如金雀花家族一度统治英吉利海峡两岸的大片领土,实力比法兰西国王强得多,所以历史学家常说“金雀花帝国”。但金雀花家族的君主从未称帝,他们的国家从来不是正式的帝国。对于这种帝国,我权且称之为“有实无名的帝国”。而相比之下,长期分裂、皇帝没有实权的神圣罗马帝国就是“有名无实的帝国”了。
约1172年金雀花帝国的版图,深黄色为直接控制,浅黄色为间接控制地区。
英国可能是最典型也最强大的帝国主义国家了。但是在大部分时间里,它是“有实无名的帝国”,比如它统治北美的时候,它的国号仍然是大不列颠王国,并没有称帝。英国真正成为“有实有名的帝国”非常晚,是1877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式获得“印度女皇”的头衔。注意,是“印度皇帝”,不是“英国皇帝”。从此一直到1948年乔治六世放弃“印度皇帝”称号(印度已独立),英国君主都享有“印度皇帝”头衔。也就是说,只有在1877—1948年这么短的时间里,英国统治者才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皇帝”,英国才有“皇家”。其他时间里,只能说是“王家”而已;如果英国君主自诩“皇帝”,会招致外交上不必要的麻烦。Royal Navy实在不应当翻译为“皇家海军”,还是“王家海军”较好。这是一个理解和翻译的错误。但中国人早已经习惯了“皇家海军”“皇家警察”,甚至“英皇伊丽莎白二世”等说法,约定俗成,怕是很难纠正了。女王陛下应该很高兴看到,中国人把她拔高了一级。
1862年的印度卢比硬币,此时维多利亚还没有称帝
曾经有一个国家擅自自称“帝国”,因“僭越”而引出了麻烦。俄国沙皇彼得一世在打败瑞典之后,于1721年开始采用“皇帝”(拉丁语imperator)的称号。之前俄国统治者的头衔沙皇(tsar)源自“恺撒”。在罗马帝国,“恺撒”是皇帝的头衔之一,但后来演变成皇储或副皇帝的头衔。而在拜占庭,很多达官贵人被授予“恺撒”的头衔,同时拜占庭帝国也向一些蛮族统治者,如瓦拉几亚、塞尔维亚的统治者授予“恺撒”的头衔。所以,“恺撒”的含金量一直在下降,肯定低于“皇帝”(“奥古斯都”或imperator)。俄国统治者原先用“沙皇”就是和古罗马攀亲,从历史寻找合法性。尽管我们从中文词“沙皇”“皇帝”里很难体会到二者的差别,沙皇(tsar)摇身一变,成为皇帝(imperator),是一个华丽的变身和大升级,是自我拔高,同时也是彼得大帝更大范围的转向西方政策的一部分。
我们可以想象,将近一千年里担任欧洲基督教世界名义上共主的神圣罗马皇帝,对来自东欧蛮荒之地的俄国人的放肆僭越,会是多么不爽。而自封为皇帝的彼得大帝心里可能有点惴惴不安,需要特别努力来巩固自己作为皇帝的合法性。
俄国大臣米哈伊尔·莎菲罗夫在翻阅旧档案与文件时发现了一封1514年神圣罗马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写给瓦西里三世沙皇(伊凡雷帝的父亲)的信。在这封信里,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称呼沙皇为“伟大君主瓦西里,皇帝和全俄罗斯主宰者”。这封信是用德语写的,但里面的“皇帝”用的是imperator一词。莎菲罗夫将此信拿给彼得大帝看,他立刻命令将其翻译成多种语言并分发给在圣彼得堡的所有外国使节。同时他让俄国外交官在西欧各大报纸上刊登这封信,并宣布:“这封信足以无可辩驳地证明,全俄罗斯君主理应享有皇帝头衔,因为很多年前神圣罗马皇帝就承认俄国君主的皇帝头衔。并且写这封信的人,是世界上地位最崇高的一位皇帝。”这种“自古以来”风格的史料挖掘和借用历史,当然是一种宣传手段。大家承认不承认,还要看俄国沙皇自己的实力。
最反对俄国人称帝的,当然是垄断神圣罗马皇帝位置的哈布斯堡家族。1721年,皇帝查理六世拒绝承认1514年那封信的真实性。哈布斯堡家族认为,基督教世界不能有两个地位同等的世俗领袖。但二十年后,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1740年,查理六世在维也纳驾崩,他没有儿子,只留下一名女性继承人,即他的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他生前拉拢欧洲各国,让大家同意后来被称为《国事诏书》的法令,即允许女性继承他的大业,不过皇帝的头衔将传给她的丈夫。法国、西班牙、普鲁士等国家拒绝接受玛丽亚·特蕾西亚及其丈夫继承哈布斯堡家族的产业,于是爆发所谓“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俄国在奥地利的危难之际与其结盟,奥地利为了感谢而承认俄国统治者为皇帝。
从1721年彼得大帝开始采用帝号,到1917年尼古拉二世退位,俄国统治者都使用皇帝称号。不过同时他们仍然用沙皇称号(主要是作为喀山、阿斯特拉罕与西伯利亚的统治者)。总的来讲,俄国式的“沙皇”要比欧洲—古罗马风格的“皇帝”越来越具有亲斯拉夫的意味。尤其是罗曼诺夫皇朝的最后两位君主,亚历山大三世和尼古拉二世,更喜欢用俄国味比较浓的“沙皇”。
从彼得大帝开始,俄国君主称帝
所以俄国是有名有实的帝国(不管这“名”来得是否正当,只要历史足够悠久并且得到很多人的承认,自然就合法了),罗曼诺夫家族是名副其实的皇朝。说他们是“王朝”,简直是对他们的贬低和侮辱。哈布斯堡家族的情况也类似,他们长期垄断神圣罗马皇帝的位置,后来又自封为奥地利皇帝,以及后来的奥匈帝国皇帝,同时拥有匈牙利国王、波西米亚国王等多顶王冠。说哈布斯堡是“王朝”,等于给人家降了一级,还是“皇朝”较好。中文世界里常有“罗曼诺夫王朝”“哈布斯堡王朝”这样的说法,我认为是不严谨的。
我不太明白的是,为什么说到中国历史时常用“明王朝”“清王朝”这种说法,而不是“明皇朝”“清皇朝”,因为明清都是名副其实的帝国,皇帝之下也有若干“王”。清廷自称“我大清”“皇清”等,皇帝应当不会自认为与“王”平级。我个人觉得,明清这种大一统政权应当叫“皇朝”较好,把“皇朝”和“王朝”混为一谈是不太严肃的。我对中国史很无知,也许其中有什么因素是我不知道的,希望大方之家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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