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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尧春因涉嫌聚众淫乱罪,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的指控。马尧春说,他不会认罪,“换偶”只不过是一种本应无罪的生活方式。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方刚认为,只要是当事人同意的性,就不应该被社会干涉。他说,进步的公民社会,就是每个公民的私权应该得到尊重,只要这私权没有影响别人私权的实现…
这是我在上面的发表的看点:
我觉得这个世界太恐怖了,竟然会有这样的观点换偶,我以为在小说里才能看到的情节生活中也竟然能看到。真是让人不寒而立。
在这样的状况下,设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去换一下自己的配偶,那还要婚姻干吗?就可以不用结婚,随便更愿意的人做爱,那是不是就不用管孩子是谁的了。我怕到时候乱的连一个孩子四个爸都有可能了。
有些礼法不是说能废除旧可以废除的。
更让我郁闷的事情是正方观点:是应该废除,“聚众淫乱罪”是一个有违宪法的法律,这早已是进步性学界的共识了。进步的公民社会,就是每个公民的私权应该得到... 38843人这么多人还支持废除。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性自由将大大增加离婚率;它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意想不到的沉重负担。不能因为个人的喜好而破坏整个和谐而健康的社会环境。支持的人数只有21021人,真是少的可怜。
还有一些中立的。
╮(╯▽╰)╭真是感慨万分啊! [attachment=12003904] [attachment=1200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