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故事:为什么可以使秦国一跃成为强国?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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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史] 商鞅变法的故事:为什么可以使秦国一跃成为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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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利益而实行的一系革新措施。当时,各国为了在群雄争霸的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纷纷进行了变法革新运动。商鞅变法是其中实行最彻底、最全面,为期最长,成效也最显著的一次变法,影响深远。商鞅变法全面而彻底,客观地顺应了历史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它使封建制在秦确立,并一跃成为强国,为后来一统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封建制度在中国生根壮大拓平了道路。 

1.魏惠王错失商鞅

  公孙鞅是卫国的庶公子(妾所生的儿子),据传其祖先属黄帝一族的后代,变法成功后,被封于商,故称为商鞅。

  商鞅出自名门望族,见多识广,加上自己勤奋好学,所以从小就显露出过人的才干。卫国地处四方交通要道,特别是它的都城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在当时是有名的大城市,积聚了大量的社会财富,经济繁荣,文化发达。战国初期各种思想风起云涌,各种学说、观点竞辩短长。在特定环境的熏陶、滋养下,年少的商鞅逐渐形成了自己高远的志向、宏大的抱负。对当时流传的各种思想,他最青睐于法家。

  对法家的学说,商鞅产生了兴趣,与受吴起的影响有一定的关系。早期法家的杰出人物吴起,也是卫国人。他一度做过鲁国的将军,后又西去魏国,参与李悝变法,主管西河地区(今陕西大荔县以东地区),政绩显著。公元前390年左右,因受魏武侯大臣们的排挤,吴起由魏入楚。那时,楚悼王正力图振兴国势,就任用吴起为令尹(类似宰相的职务,为楚国最高行政长官,兼握军权),主持变法改制。吴起全力推行新政,在很短的时间里使楚国出现一派新气象。吴起又善于治军练兵,增强了楚国的武力。楚军曾挥师北上,饮马黄河。

  商鞅长大后,为了谋求发展,离开了业已衰落,且为强邻欺辱的卫国,来到法家政治思想影响较大的魏国。当时魏国的魏惠王为了争霸中原,任命法家人物公叔座为相,商鞅入魏后,就被收在公叔座门下。

  公叔座非常欣赏商鞅的才能,但还没有来得及推荐他,就病危了。这时魏惠王来探视公叔座的病,说:“公叔的病如果有意外,国家将怎么办?”

  公叔座说:“我的弟子公孙鞅,年纪虽然轻,但有奇特的才能,希望大王把国家大事委托给他。”

  魏惠王沉默不语。魏惠王将要离开时,公叔座驱走旁人又说:“大王如果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死他,不要让他走出国境。”

  魏惠王答应后离开了。接着公叔座召见商鞅,抱歉地说:“刚才大王询问我能够担任相位的人,我推荐了你,但看大王的脸色没有同意。于是我以君为先,以臣为后,又对大王说,如果不用公孙鞅,就应当杀掉他。大王答应了我。你必须赶快离开了,不然将被害。”

  商鞅说:“大王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能听您的话杀掉我呢?”

  商鞅始终没有离开。而魏惠王离开之后,就对左右说:“公叔座的病很重,可悲啊,他要我把国事委托给公孙鞅,难道不荒谬吗?”

  公叔座死后,魏惠王并没有把公叔座的话放在心上。他既没有任用商鞅,也未派人杀掉他。商鞅在魏国一连住了几年。正在他为自己的才干和抱负得不到施展而郁郁不乐时,秦国发生了一件大事,它改变了商鞅此后的命运。

2.秦孝公慧眼识人才

  秦国虽自襄公起就位列诸侯,但因立国较晚,僻处关中,杂居戎狄,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习俗等方面都落后于东方各国,屡屡遭受东方诸侯歧视,“夷狄遇之”,不与会盟。正当春秋战国之交东方各国忙于变法图强之际,秦国内部政局动荡,国君如走马灯似的频繁更换。

  公元前361年,秦国的国君献公病死,21岁的渠梁即位,是为孝公。这位新登基的国君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位居关中的秦国长期处于落后的地位,西有戎、狄少数民族的骚扰,东受中原列国的欺辱。更有甚者,一些诸侯国视秦为未开化的野蛮人,不让秦参加中原各诸侯的会盟。对此,不甘落后的秦孝公感到一种刺激和挑战。他一登上王位,就决意富国强兵,推出招兵买马、赏赐有功之士等措施。其中,他颁布了一条极为重要的法令:凡能使秦国强盛的人,都可以得到官做,分到土地。

  秦孝公励精图治的决心打动了商鞅。于是商鞅就向西进入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去求见秦孝公。

  商鞅几次向秦孝公献策,最终以法家的改革主张取得了信任。

  据说,在商鞅前两次献策时,为了试探秦孝公的意图,他介绍了其他一些学说。第一次商鞅以五帝之道劝说秦孝公,秦孝公对这一套毫无兴趣,商鞅一边讲,孝公一边打起了瞌睡。交谈结束后,秦孝公对引见商鞅的景监发怒说:“你的客人是个狂妄的人罢了,哪里值得任用呢?”

  景监也责备商鞅。第二次商鞅向孝公说以“三王之道”,孝公仍感到厌烦,没有采纳。商鞅又第三次求见,说以“五霸之道”,这一次,孝公听的津津有味。交谈结束后,秦孝公对景监说:“你的客人还不错,可以跟他交谈了。”

  商鞅又一次进见秦孝公,向他鼓吹“强国之术”。孝公越听越有劲,不知不觉挪动膝盖到商鞅面前,如此交谈了几天,毫不厌倦。随后,商鞅就被任命为大夫,留在了秦国。对此,景监不解地问商鞅:“你凭什么迎合了我们国君的心意?我们国君特别高兴啊!”

  商鞅说:“我用五帝、三王之道说服他,劝他跟三代相比,但国君说:‘太久远了,我不能等待。况且贤明的国君,每个人都想趁自己在位的时候扬名天下,怎么能够默默无闻地等待几十年乃至上百年之后才成就帝王大业呢?’由此,我用使国家富强的办法说服国君,国君对此就特别高兴了。”

  此后,商鞅就被任命为大夫,留在秦国。

  商鞅的“强国之术”,简单地说,就是要进行“变法”,即,按照法家的主张对秦国旧的制度进行改革。孝公赞同商鞅的观点,却又有疑虑,因为在秦国的贵族与官员中,有相当一些人顽固地反对变法。

  面对强大的反对声浪,商鞅发挥其过人的口才及博学,坚定地表示:“行为上犹豫不决、遇事怀疑的人,是做不了什么大事的。一般而言,高人一等的想法,势必无法为普遍人所了解。合理性的独见,无法见容于现实主义者,因为智者能在事情尚未发生时便见其端倪,一般较愚钝者即使事情明显摆在那里,他也难以完全理解。所以对一般人来讲,不必和他们谈论计划,只要和他们共享政策的成果就好了。至德者的大理想主义必不和于世俗之见,建大功的人也不会处处和人们讨论他自己的计划,只要对人民有利的事,便应该努力去做,而不应局限于传统的规范。”

  秦孝公对商鞅的说法首先表示非常赞同。但秦赢一族的部落重要领袖,也是王室重臣之一的甘龙首先表示反对意见,他说:“圣人教化人民,绝不变其风俗,智者治理人民,也不随便改变制度,主要在顺乎自然。因风俗而行教化,才不会干扰民心,容易得到成功,顺乎原本体制来治理,不但官吏较熟习,而人民也比较能够心安。”

  商鞅立刻反驳说:“甘龙之言乃世俗之论。一般人的确较安于传统,如同研究学术的人,也容易囿于其所学,这两种心态的人,做个遵守平常体制的官吏还可以胜任,却不可以用来议论需要改革时的形势。夏、商、周三代体制都不一样,但同样成就帝王之业。春秋五霸也采用不同的方法,却同样成为霸主。有智慧的人创制法制,愚钝者照章实施;贤能的人改变传统,让没有能力者作为遵行的标准。”

  大臣杜挚又警告说:“如果无法获得一百倍利益,不应奢谈变法;没有十倍的功能,不可随便更改制度。依照传统可以避免错误,遵循现有体制才不会走入邪道。”

  商鞅大声疾呼说:“治理国家并不是只能遵循一种方法,要建设国家就不能够拘泥于古代制度。汤武革命推翻传统,反而成为帝王;夏桀王、殷纣王并未改变制度,却仍成为亡国之君。反对传统的不见得不对,依循现有体制的反而更难以建功,这一切都需要依照国家及环境的需要来作决定呀!”

  从以上的议论中,我们可以更明显地看出,拘泥于现有体制、反对变法的甘龙及杜挚,应属现实论者。大喊“治世不一道、治国不法古”的商鞅,才是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急于革新强国的秦孝公自然坚决地站在商鞅这一边,在群臣的极力反对下,仍任商鞅为左庶长,推动秦国现有体制的全面变革。

3.南门徙木

  商鞅变法的主要精神是透过国政的改革,打破局限社会进步的枷锁,特别是重建部落制的民族体系,减低部落领袖的影响力,加强官僚体系的功能。这些改革势必遭到既得利益阶层的拼命反抗,因此除非获得中下阶层人民的支持,否则变法很难成功。为了展示政府的决心及公权力的威信,商鞅决定实施一个最聪明的笨方法,那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南门徙木”。

  一天,商鞅派人在都城栎阳(今陕西临潼栎阳镇东北)的南门竖起一根3丈长的木杆,并宣布:有能将木杆移至北门者,“赏予十金”。消息传开,来看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大家都窃窃私议,疑惑不解,不相信照此做了真会得到奖金。隔了一个晌午,没人动手。商鞅又宣布,谁能移动木杆,“赏予五十金”。这时,终于从人群中走出一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木杆移至北门口。商鞅果然赏给此人五十金,“以明不欺”。

  “南门徙木”一事,很快在秦国传开了,大家都知道商鞅出令必行,有禁必止。

  有意思的是,商鞅的同乡前辈吴起,在魏国变法时也曾干过类似的事情。当时吴起在魏国国都北门放置车辕一根,并宣布:能将它搬至南门者有赏。后来有人搬了,吴起就按宣布的办法给以奖赏。

  这两个记载如此类似,以至有些历史学家对它们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其实,吴起和商鞅都有可能这样做过。因为,它体现了先秦法家两个很重要的思想:“明法”和“壹刑”。

  “明法”,就是将法令公之于众,让人人都知道。“壹刑”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区分什么贵贱、等级。

  这一场“威信秀”的演出既已成功,商鞅于是趁热打铁,发动了他第一次变法革新运动。

4.商鞅的两次变法

  商鞅变法共有两次,第一次及第二次相隔十年之久。第一次的重点在社会结构的改变,第二次则偏重在政治制度上的变革。从现有史料看来,这几乎是一次不流血的革命,彻底依照理论的需要,由最高当局发动足以“动摇国本”的社会结构大调整。

  商鞅第一次变法的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1)编制民户,加强刑赏。以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内各家互相纠察。一家做奸犯法,别家必须告发。隐瞒不告发,就要同罪连坐。新法规定,不告发奸人的,腰斩。告发奸人的,跟斩得敌人首级同赏。藏匿奸人的,要跟投降敌人同罪。新法还规定,旅客必须有凭证才能留宿客舍。收留没有凭证的旅客,客舍主人要问罪。

  商鞅主张对轻罪用重刑。他认为,这样可以迫使民众连轻罪也不敢犯,重罪更不敢犯。商鞅为了保护私有的耕牛和马,对盗窃牛马的人判处死刑;为了统一度量衡,规定“步过六尺者有罚”。商鞅对轻罪用重刑,目的在于贯彻他制定的法令,把民众的反抗斗争镇压下去。《战国策·秦策一》称赞商鞅变法的成效说: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史记·商君列传》称赞其成效是:“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乡邑大治。”

  (2)鼓励小农生产,崇本抑末。新法规定,凡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就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要加倍出赋税。努力搞好生产,粮食和布帛生产多的,可以免除劳役。游手好闲而贫穷了的,把全家罚做官奴隶。商鞅如此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有利于封建生产力、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这种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是封建政治的经济基础。

  《商君书·垦令》一连列举20条鼓励垦荒的措施,其中有不少抑商的政策。例如规定商人必须向官府登记各种奴隶(厮、舆、徒、童)的名字和数目,以便官府摊派徭役;还规定提高市上酒肉税额,要让税额比成本高十倍;更规定加重关卡和市场上的商品税,不准私自贩卖粮食,牟取暴利。还主张“一山泽”,由国家统一管理山泽之利。所有这些抑商政策,目的在于防止商人损害、破坏小农经济,扶助小农经济的成长。

  (3)奖励军功,按军功重新规定给予名位的标准。立军功的人,按功劳大小领取奖赏;私斗的人,按犯罪轻重受刑罚。奖励军功的具体办法是:凡在战争中斩得敌将一个首级的,赏给爵位一级;要做官的,委任五十石俸禄的官。斩得敌将两个首级的,赏给爵位两级;要做官的,委任一百石俸禄的官。官爵的提升是跟斩敌首级的军功相称的。对没有军功的宗室子弟,一律废除他们的名位,按军功重新规定尊卑爵秩等级。有军功的人可以享受军功爵的待遇。

  秦国的变法经过一段时间的施行,取得初步的成效。重农抑商的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小农经济的稳定发展,对封建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奖励军功使平常百姓也能依靠本领获得做官的机会,打破了官爵的世袭制,提高了战斗力,在对外战争中也不断取得胜利。这次变法得到了秦国百姓的拥护,但引起了一些贵族的反感。公元前352年,商鞅以功升为大良造,这是相当于中原各国的相国兼将军的官职。

  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了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谋求富国强兵。与前期变法相比更彻底,更侧重于制度上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六点:

  (1)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商鞅下令废除了西周以来盛行的土地制度——井田制,开掘井田的“都疆阡陌”。所谓“都疆”,就是指各级贵族所占有的井田界限,这些界限是用土堆、沟地、树木等连接而成的。所谓“阡陌”,就是井田中间与灌溉渠道相应的纵横道路。同时,允许地主和自耕农的土地私有,允许土地买卖,按土地多少抽税。

  (2)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的官僚机构。商鞅将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建置341个县,并设了县令、县丞和县尉。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他们都由国君直接任免。此举将全国的政权、兵权都集中到了朝廷,建立起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3)统一度量衡,颁布标准器。商鞅制造了统一的标准量衡器,发至全国各地,标准尺约合今0.23米,标准升约合今0.2千克。

  (4)按户按人口征赋。商鞅规定按人口征赋,并严惩隐瞒户口的“匿户”,以限制官僚地主豢养食客的数目。同时又规定,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的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要加倍征赋。这是为了确立和鼓励一夫一妇为单位的个体小家庭经济,加快开垦荒地,扩大农业生产,提高劳动效益,并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从此以后,“田租” (土地税)和“户赋” (人头税)就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两种重要的赋税制度。

  (5)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秦国的西南和西北部原是少数民族居住区,后来秦又统一了其中不少地方,因而秦人保留了较多戎、狄族的风俗。商鞅认为这些落后的习俗,对统一中原极为不利,便提出移风易俗,按照中原的风俗,改革秦国落后的习俗,如全家人不分男女老幼同居一室等。

  (6)迁都咸阳,以适应向东发展的需要。

  在商鞅对内实施变法的同时,秦军对外也积极展开军事活动,并取得了节节胜利。尤其是公元前340年(秦孝公二十二年),秦孝公听从了商鞅的计谋,一举击溃魏国公子昴率领的精锐部队,迫使魏惠王将以前从秦国掠去的河西地区归还给秦国。遭此失利,一度趾高气扬的魏国,转走下坡路。孝公论功行赏,提升商鞅为列侯,并把於(今河南内乡县东)、商(今陕西西商县)之间的15个邑封给他作属地。于是后人都据此称商鞅为商鞅、商君。

  商鞅的新法实施十多年后,秦国民众非常欢悦,路不拾遗,山里没有盗贼,家家富裕,人人丰衣足食。百姓敢于为国家而战,不敢为个人而争斗。因此,乡村城镇非常安定。秦国当初诉说新法不当的人又转说新法的好处。对此商鞅却说:“这些都是扰乱教化的人。”

5.作法自毙

  商鞅的新法虽受到秦国民众的欢迎,却严重地触犯了旧贵族的利益,遭到旧贵族的强烈反抗。新法推行不久,就有数以千计的旧贵族到国都来,说新法的种种不好。以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公孙贾为首的一批旧贵族,也出来捣乱并唆使太子犯法。商鞅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人人都得遵守。新法推行受到了阻碍,主要是上面的人不遵守。现在太子犯了法,也得依法惩办。由于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便用刑罚,太子的师傅可担当他的罪名。”于是就把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公孙贾判了罪,在公孙贾的脸上刺了字(黥刑)。但是旧贵族不仅没有死心,而且随着变法的深入,斗争也日益复杂尖锐。

  在第二次新法公布后,旧贵族再次出来捣乱,商鞅把为首的祝懂杀掉,把屡教不改的公子虔的鼻子割掉(劓刑)。旧贵族企图暗害商鞅,商鞅只能在出门的时候多带卫士严加戒备。

  当时有一个名叫赵良的游士来对商鞅说:“泰国人对你恨透了,你的寿命像早晨的露水一样,长不了。你不如把封邑还给国君,隐居到偏僻的地方去种庄稼。”又说:“你不要仰仗着国君为你撑腰。国君一旦死去,秦国一些人会重重地收拾你,你的灭亡,翘着脚就可以等到。”商鞅没有被吓倒,仍然坚持变法。

  在赵良劝告商鞅后五个月,秦孝公在公元前338年突然去世了。太子驷即位,开始称王,叫做秦惠文王。怀恨在心的旧贵族们迅速行动起来,公子虞等人四处散布谣言,说:“商君欲谋反!”

  惠文王与商鞅早有嫌隙,于是下令逮捕他。商鞅闻讯后立即出逃,到达边境的时候,见天色已晚,准备投宿客店。但商鞅没有证件,店主也不知道他是商鞅,拒绝说:“商君的法令规定,留宿没有证件的人,店主要被问罪的。”

  商鞅这才感到自己新法的弊端,长叹一声说:“唉——,法令严也有这样的弊端啊!”

  历史在这里好像跟商鞅开了个玩笑:他定的法律,现在却逼得自己无处藏身。商鞅准备出逃魏国,可是魏国边关守将拒绝他入境。他们怨恨商鞅曾设计打败魏公子昂,同时又担心如果商鞅入境,强大的秦国会进行报复。

  商鞅只得逃回自己的封地商邑,准备率领从属和邑兵对抗惠文王。然而,秦国自变法以来已经建立起的中央集权体制,除了国君拥有集中指挥调动军队的权力外,任何卿相以及列侯都无权调兵。终于,商鞅被惠文王的军队俘获,并被处以车裂之刑。商鞅全家也遭到灭顶之灾。

  秦惠文公虽然抄灭商鞅一族,但对商鞅两次变法所遗留下来的制度都照单全收,并利用这个坚强的基础迅速地向外扩展国力,不久,便使秦国成为战国七雄中最为强盛的诸侯。

  与王安石变法后的宋朝局势相比,秦国日后的发展要幸运多了。王安石两度下台后不久,宋神宗也积劳成疾去世;接着保守派掌权,新法尽废;不久新党又掌权,又恢复新法,但实质与王安石的本意大相径庭。这一新一旧的混乱中,北宋也因此被弄得亡国了。秦惠文公则聪明得多,他虽痛恨商鞅,却非常清楚新法的价值,因此他继续秉承孝公遗志,努力协调并推动没有商鞅的商鞅政权,终于使新法所获得的成果发扬光大。秦孝公与商鞅的富国强兵理想终于在他们政敌的手上完全获得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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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际遇之神

    奖励 2020-05-02

    花卷树救了被人调戏的良家妇女,获得奖励4派派币

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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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眼花缭乱!
liume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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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际遇之神

    惩罚 2020-05-05

    liumeiling扶老奶奶被坑派派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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