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谈】白干7天被辞退?让“无薪试岗”套路无处藏身【9.1~9.3】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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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谈】白干7天被辞退?让“无薪试岗”套路无处藏身【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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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三日谈]
【三日谈】白干7天被辞退?让“无薪试岗”套路无处藏身【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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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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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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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远山见月。 执行加亮操作(2025-09-01) —
“无薪试岗”成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新手段。
据工人日报报道,一些企业会在面试后设置3至10天的所谓“试岗期”,临近试岗结束,再以“经验不足”“人岗不匹配”等理由辞退劳动者,并拒绝支付试岗期工资。当劳动者想要通过投诉、劳动仲裁等途径讨薪时,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又成为难题。
乍看试岗期,很容易产生与试用期相同的错觉。其实,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是有保障的。比如,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等等。
然而,所谓“试岗期”,只不过是用人单位生造硬凑出来的一个概念,在企业的特殊语言体系下,试岗就是“体验一下岗位”,他们把试岗期变成“白用期”,既获得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却又不用支付应给的报酬,实在是处心积虑、居心不良。
违法的套路,再掩饰也是违法。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试岗期是正式工作期间,那么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应得的报酬,根据合同按时或者计件都可以;退一步说,就算试岗期是试用期,也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以试岗期为借口,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这是赤裸裸违法。
遏制“无薪试岗”乱象,职能部门需要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客观上,不少劳动者通过积极维权,经有关部门协调,最终拿回了工资或一定金额的试岗补贴。但除了事后治理,有关部门更应以此为契机,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展开专项执法检查,排查违法情形,处理相关人员,震慑侵占劳动者权益者,让他们悬崖勒马、远离红线。
面对企业用工的套路,还应打造一条维权“高速公路”。但是,在现实中,劳动者维权过程却多有掣肘。有的用人单位故意清除证据,抹去工作痕迹,将员工移出考勤表和花名册,拒不承认建立劳动关系,增加维权的难度,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维权周期长,支出成本大,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
媒体曾报道,有的劳动者找完劳动监察大队,又找劳动仲裁,几番折腾下来不堪重负,知难而退。有的劳动者警惕性高,“事先准备了立刻保留工作记录、聊天截图和任务录音作为证据”,好不容易拿到600元试岗补贴。为了维权,付出过多,或者所得甚少,都只会让劳动者望而却步。对于维权的劳动者,理应得到更多理解和支持。
打着“试岗期”的幌子,掩饰不了违法侵权的本质。劳动者应睁大眼睛、远离陷阱,有关部门也应源头治理、严格监管,当好弱势群体的坚强后盾,让“无薪试岗”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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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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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骗人了吧?真是万恶的资本家。逼得最后还得以国家法律条文规定下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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