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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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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小小娃娃

ZxID:1241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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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9-03-21 0
初级经济法知识汇总
— 本帖被 暮夏° 执行合并操作(2019-03-22) —
2日/48小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视同工伤。        

(2)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      
  
(3)备案类结算账户的变更和撤销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备。        

(4)银行在收到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后,对于符合销户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

3日

(1)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2)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 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3)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4)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 日为承兑日期。

(5)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 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6)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 并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        

(7)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8)拒绝付款时,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5日

(1)备案类结算账户符合开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2)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是否受理。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 申请人。

(6)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 面通知当事人。

(8)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9)主管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7日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 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3)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 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10日

(1)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 书。    

(2)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3)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4)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5)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6)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5日

(1)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 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 记证件。

(6)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次日起15日 内(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7)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 税款。

(8)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9)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 税。  
  
(10)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1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12)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13)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14)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 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15)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 税务机关。

(16)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7)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 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0日/一个月

(1)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对于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通 知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5)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6)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7)见票即付的票据,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8)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 后办理。        

(9)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10)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11)根据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12)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是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13)烟叶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14)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15)《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0日。  

(1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0日/两个月

(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 主动办理退汇。    

(2)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首月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 10%。

(3)贷记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4)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5)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    

(6)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7)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8)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9)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 此帖被暮夏°在2019-03-22 08:51重新编辑 ]
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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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9-03-21 0
这么多年我的经济法还是巨烂
晴天小小娃娃

ZxID:1241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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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9-03-21 0
初级经济法基础税收计算公式
10大税收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6%)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5、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6、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
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①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②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①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②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2、消费税额
1)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①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②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③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_消费税率)
④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⑤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3、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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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所得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①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②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④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5、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颔)×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6、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暈×单位税额

7、车船税

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计算公式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8、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9、印花税额

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
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
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①记载资金账薄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②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10、关税

1)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公式为: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公式为: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 际遇之神

    奖励 2019-03-21

    晴天小小娃娃扶老奶奶过马路,奖励4派派币

bluewindw

ZxID:4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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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9-03-21 0
这个整理好强大啊!还是很实用的,收藏啦,谢谢楼主!
江上客

ZxID:1233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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