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零狗碎的再思索or没有说清楚的话。
《小哥哥》至今还没看。下午和dodo随便聊了下。我没有对照组,只能猜说痞子这故事不是作者原生态下的记录体。或者说她在仔细观察。但还原度还是不够。是不是这样?楼主看了,可以明示于我。
来说咱们讨论的东西。
先厘清下两个概念:
1. 网文:这个算是口语化的称谓。如果按发表出处归类,那么一切诞生于网路的文本类型都算网文。小说、诗歌、散文甚至BLOG也能算。 但在坛子里和本楼里显然指的是发表在网站上的小说。甚至进一步缩窄到譬如JJ、起点等原创网站上的。那我接着沿用这个好了。
2. 文学:要下定义会发现,这会有很多的可能,有些还互相冲突。因此我的定义是没有定义。它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不同时代范畴的边界在游移不定。
因此就没有恒定的“文学价值”。但无妨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思考。
⑴ 还要不要探寻网文的文学价值?
在文学下严肃与通俗从来就没法回避。一直在争论着。有些人会得出:严肃=高雅=艰深=不能碰。通俗=草根=易懂=逗闷子。真的这么对立的泾渭分明?真的能以此算上手率?
这样简单的二分,不过是将千差万别一刀切的简化。然后站队到两个阵营。
如果还要这个标签,那网文它算通俗文学或者流行文学吧?在我眼里,通俗意味着勃勃生机。我反对那些文学权力上的既得利益者以所谓的正统霸道蛮横的条块化文学价值。那是把通俗变成了僵尸。网文本来的活力与颠覆将会丧失。
但今天的问题在于,通俗=泛娱乐化。我前面说“不太看红楼梦”不过是说文学作为艺术的失落。今天的通俗文学或流行文学被视为是一种消遣与消费而已。
在我看,实质不是通俗被“正统”压制。恰恰是泛娱乐化大行其道。恰恰是某些人念念不忘的那个市场,让网文的一部分以跪着的姿态服务并服从于商业机制。
如果抛弃这个标签。那网文就是书写者的文字集结体。
那么在写者与观者眼里它就是两个目的:自我表达、自我实现or上架的商品。
如果是前者,那么无论在哪一端,你都是在找自我的认同体。
如果是后者,那么两端是生产者与消费者。敢问一句:这不能单是个厕纸吧?如果沦丧了价值,我只能努力发掘它的使用价值。于是它能做什么?
所以你看,不管何种状态,你都得找价值。哪怕你说“找乐子”。那个乐本身就是你与作者间价值认同的共鸣而已。
在我看,拿着市场当虎皮,扯着消遣当大旗。不过是银子控们钻营投机的泯灭着文学价值。那是把通俗变成了呆子。网文本来的生机与独立将被绞杀。
就按那些秉持着市场经营模式论的人的逻辑来说。好,网文是一种写手、编辑、原创网站和市场营销环环相扣的工艺制作品。它成了不同种类的模式组合。
那读者怎么把个人感受投注到这个模式里的呢?然后说有感觉。
我的答案是,作品可以流水线似的加工生产。抽象到普遍的程度。使得代入变得容易。但与此同时,书写者必须注入个人化风格。
拿言情小说这个目前在坛子最主流的读物来说。(原本战争、死亡、爱情是三大命题。可惜战争今天是超限战,杀人只要一个按钮完成。感谢医疗卫生体系的完善。死亡这东西被有效的降低。只有爱情这朵花,开的遗世独立。成了大众最能快速进入的主题。可以无穷无尽的被诠释。)尽管涯叔有高人总结出言情小说写作手册。但要想打动读者必须是个独一无二的故事。
好的写作者都会明白这个道理。他们虚拟建构着情境,却又让读者身临其境。他们打下个人鲜明的烙印。却又让读者感同身受。读者就是个不断穿梭在故事和个人体验,来回叠加,寻找重合,好将最私人的悄悄释放。
⑾写作这件事。是所有人的事。
当然,说让文学作品去承担改造社会的任务这是夸夸其谈。是将其价值沦丧化的另一种表现。它不是某人的工具。但我一向以为写作这件事。是所有人的事。
它不是读者的事。
就算以市场价值为先导。我们变成了制作者眼中点击量&销售量的符号。他们动听悦耳的说要投我们的所好。也真的有读者被迷惑,从自我需求出发。要求作者关注自己的爱好口味。于是,作者在迁就着读者,读者在享受着作者的照顾。可这种类似保姆与儿童的关系不该是写作这件事里的正确关系。
一个作者不该为市场需要调整自己。不该为读者口味而调整自己。如果他这样做,那是给自己限速、设卡。活脱脱在掐自己的脖子。
它不单是作者的事
它不是作者一个人的事。这和作者写什么没有关联。他可以写自己,很开阔的写个人体验。也可以写世界,很狭窄的写社会一隅。但无论写什么都是在建立与外部空间的联系。
但当作者发表后,无论纸质还是网路。都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我们每个人都有彼此的差异,但也互相交流与响应。网文也是一种介质或途径。所以写作不是窝在电脑上打字,送达出去就OK与OVER。
所以,写作是“所有人为所有人”。是所有人的事。
我喜欢的是对位这个词,不是严肃VS通俗,不是妥协VS冲突。而是有价值和没价值。我欣赏的是独立这个词。市场、潮流、权威都不是写作立足点。它就是想象VS现实,就是自我VS世界。
[ 此帖被艾米栗在2012-05-16 18:4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