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月夕】从“淘宝大地震”看电子商务中的维权。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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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时事小品] 【花朝月夕】从“淘宝大地震”看电子商务中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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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心病无药水。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4 0
【花朝月夕】从“淘宝大地震”看电子商务中的维权。
— 本帖被 淩轹。 执行提前操作(201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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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76923c][b]事件起因:
10月10日,淘宝商城发布了《2012年度淘宝商城商家招商续签及规则调整公告》,大幅度提高了2012年度商城商家的技术服务费和保证金。根据公告里的规定,在淘宝商城开店,运营成本至少要增加64000元,虽然按规定以后会收回一部分,但对于许多中小商家而言,至少在现金流上,压力已经是陡增,而要想达到以前的利润,则可能需要营业额翻番才做得到。      
                                                                   ——摘自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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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规定一出,立即引起了淘宝中小商家的不满。在短短的两天内,集结起来的中小卖家把矛头指向了淘宝大商家,主要以恶意拍商品,数千人集中把一个店铺的所有商品都拍下来,然后利用淘宝的规则申请赔款、退货,打低分等等手方式,造成淘宝的动荡局面。

诚然,中小商家在此次的新规改革中被“割舍”,但是无论从法律或者情理上来说,其对淘宝大卖家的冲击是不站不住脚的。同是淘宝商城的商家,大商家即使是新规的受益者却并不能左右新规的实行,他们并无道理承担中小商家们的气愤。法律上说,恶意拍商品,给差评的行为,不仅是损害了大商家的商品信誉,给其造成了损失,更是扰乱了市场经济及电子商务的秩序。

我想,不少参与此次“起义”的商家是知晓其中的道理的,但是因着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以及想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所以仍然参与其中。但这并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途径。这样的维权,怎么看都有点损人利己的意思。

这个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为什么长久以来商家们没有建立起一个有纪律的组织来在必要的时候与高层进行对话,不能以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现下我国电商行业的机制建设和其发展速度不同步,相关的法律不够健全,个体的声音得不到关注,这更需要我们能团结起来,为自己争取利益和话语权,同时也为推动相关法律建设贡献力量,毕竟这法律,最后是为了保障自身。

在这里,真的希望认为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中小商家能冷静下来,而不让自己的行为被别人放大利用。假使以后,有心人因为此事件而指出小商家缺乏规则意识、契约意识,而证明了淘宝新规的正确性,那么这行为就是抱薪救火了。[/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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