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女杀手,中国第一位女博士,没有她就没有一夫一妻制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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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史] 民国第一女杀手,中国第一位女博士,没有她就没有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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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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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灭酱
佛系肝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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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信吗?现在咱们习以为常的一夫一妻制,竟然是一位 “女杀手” 拼出来的!她拿过炸弹,怼过袁世凯,还是中国第一个女博士 —— 这个把民国搅得天翻地覆的奇女子,名叫郑毓秀。

民国第一女杀手

1891 年,郑毓秀出生在广东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村)的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早年穷苦,后在香港打拼发迹,成为拥有众多商铺和地产的大商人,还因赈济黄河水灾受到慈禧太后封赐。父亲郑文治,是清末户部的官吏 。郑毓秀自幼聪明伶俐,可性格却十分叛逆。在那个裹脚之风盛行的年代,年仅五六岁的她,任凭家人软硬兼施,死活不让缠脚,家人最终也拿她没办法。

13 岁时,郑毓秀得知祖母在她年幼时,就把她与当时两广总督的儿子定了婚约,她极为不满,竟亲自写信给男方,解除了这个未经其同意的婚约,这一举动在当时可是引起了轩然大波,无奈之下,她只好离家出走。

1905 年,郑毓秀进入天津 “崇实女塾” 教会学校,接受西式教育。1907 年,她随姐姐东渡扶桑,在日本期间,郑毓秀接受了孙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的熏陶,认识到要救国,就必须反清。次年,经廖仲恺介绍,年仅 15 岁的她加入了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党 —— 同盟会,从此踏上了革命之路。

回国后,郑毓秀利用父亲在清廷吏部任职,收寄邮件免检的便利,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当时的革命形势异常艰难,孙中山联合海外各派革命党组成的同盟会,主张用暴力方式推翻清王朝,从 1905 年到 1908 年冬,发动了 6 次武装起义,却都相继失败,大批革命青年失去了宝贵生命。

在这样的困境下,汪精卫主动提出去北京刺杀清政府高官摄政王载沣,以证明同盟会领袖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汪精卫计划他和黄复生先期抵达北京作准备,然后由喻培伦、陈璧君等人再携带炸弹到北京。郑毓秀接到廖仲恺的信后,全力帮助汪精卫等人。当时北京火车站盘查很严,男人携带炸弹容易引起怀疑,郑毓秀便挺身而出,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和社交界的名气,以及西欧外交官和外国朋友的掩护,成功将炸弹带入北京 。

辛亥革命爆发后,清廷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镇压革命党人。革命党人决定行刺袁世凯,郑毓秀参与了此次行动。1912 年 1 月 15 日,行动当天,郑毓秀突然接到同盟会驻北京支部的紧急命令,放弃刺杀袁世凯,因为最新情报显示,南北议和的真正阻力是良弼,而不是袁世凯。郑毓秀连夜通知战友,可仍有部分战友按原计划实施刺杀,最终行动失败,多人被捕。郑毓秀凭借机智勇敢脱离现场,之后还设法请来外国记者出面保释,救出了其中七人。

不久后,郑毓秀又加入了行刺良弼的行动。良弼是满人,掌握一定数量军队,是宗社党的核心人物,坚决反对清帝退位,是革命党的死对头。郑毓秀等人吸取刺袁行动失败的教训,改变行刺方法,派革命党人彭家珍接近良弼,最终近距离将其炸死。而彭家珍当时正与郑毓秀的姐姐热恋,面对生离死别,郑毓秀虽十分悲伤,但为了革命事业,仍然坚决支持彭家珍的行刺行动 。

多次参与暗杀行动,让郑毓秀在革命党中声名远扬,被称为 “民国第一女杀手” 。然而,经过多年革命斗争,郑毓秀渐渐意识到,救国救民仅有热情远远不够,必须具备先进的思想和技术,才能真正有所作为。再加上 1914 年,袁世凯计划暗杀她,在这种情况下,郑毓秀选择出国留学。她来到法国,进入巴黎大学的前身索邦大学攻读法学专业。学习期间,郑毓秀依旧活跃于社交界,是巴黎华人女性的杰出代表。

中国第一位女博士

1919 年,“巴黎和会” 召开,中国作为战胜国之一,却面临着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的屈辱局面。当时正在法国留学的郑毓秀得知消息后,义愤填膺。她与其他爱国留学生和华侨一道,积极奔走,反对在和约上签字。她还利用自己在巴黎社交界的人脉,找到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的住处。

面对陆征祥,郑毓秀言辞恳切又态度坚决地表示,如果他在和约上签字,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在她和众多爱国人士的努力下,陆征祥最终没有在和约上签字,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这一事件也成为中国近代外交史上的一次重要抗争。

经过多年刻苦攻读,1924 年,郑毓秀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 。

回国后,郑毓秀在上海创办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她办理的案子中,有不少为女性维权的案例。比如她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一桩离婚案,作为女方代理律师,她据理力争,成功帮助这名女性打赢了因丈夫出轨而提出离婚的官司。在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中,郑毓秀极力主张,最终孟小冬获得了 4 万多元的赡养费,在当时这可是一笔天价费用 。

1927 年,郑毓秀被任命为法租界第二特别法院院长,同时出任上海法政大学校长。1929 年,她受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指派,成为《民法》起草成员之一。在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时,郑毓秀将很多妇女权益写进法律条文,其中就包括一夫一妻制。草案还规定:男女在家中享有平等权利,未婚已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夫妻彼此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未婚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可以不冠夫姓等。这些规定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女权运动的发展,让女性在法律层面上开始享有更多平等的权利 。

婚姻生活

在婚姻方面,郑毓秀经历了两段婚姻。她的第一任丈夫是魏宸组,两人在法国留学期间相识相知,后结为夫妻,不过这段婚姻最终因各种原因结束。之后,郑毓秀与留学法国时的同学王宠惠走到了一起,王宠惠是著名的法学家,两人志同道合,在事业上相互支持,共同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晚年的郑毓秀身体状况不太好,由于早年革命生涯的奔波和多年的劳累,她的健康逐渐恶化。1948 年,郑毓秀移居美国,1959 年 12 月 16 日,在洛杉矶逝世,享年 68 岁。

郑毓秀的一生,从叛逆少女到革命党人,从女杀手到女权先锋,她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她的故事激励着无数女性勇敢地追求平等与自由,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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