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社区服务
回收鲜花鸡蛋
银行
勋章中心
道具中心
天赐良缘
万年历
管理操作原因
工资领取
邀请码
繁体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三日谈】在餐馆等特定场所内“捡”走别人落下的手机,构成盗窃罪吗?【12.6~12.8】【已评完】_派派后花园
关闭
选中
1
篇
全选
派派小说论坛
派派杂志区
【三日谈】在餐馆等特定场所内“捡”走别人落下的手机,构成盗窃罪吗?【12.6~12.8】【已评完】
发帖
回复
倒序阅读
最近浏览的帖子
最近浏览的版块
« 返回列表
新帖
阅读:5135 回复:
53
[社][三日谈]
【三日谈】在餐馆等特定场所内“捡”走别人落下的手机,构成盗窃罪吗?【12.6~12.8】【已评完】
刷新数据
楼层直达
远山见月。
ZxID:37456505
关注Ta
注册时间
2013-12-13
最后登录
2026-10-12
在线时间
18644小时
发帖
72587
搜Ta的帖子
精华
0
派派币
91670
威望
34671
鲜花
60707
鸡蛋
19
在线时间
18644 小时
访问空间
加好友
用道具
发消息
加好友
他的帖子
查看作者资料
对该用户使用道具
60707
鲜花
19
鸡蛋
等级:
派派版主
配偶:
蜜桃豚豚
风卷流云,玄浪破礁 发书番外不补
举报
全看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3-12-06
0
— 本帖被 远山见月。 执行锁定操作(2023-12-09) —
近日,男子拿走被人落在餐馆手机向失主索要千元一事引发关注。
有媒体报道称,安徽合肥一女大学生张同学在餐馆用餐时,iPhone13手机落在取餐处,后被一名男子拿走。男子称,若要拿回手机,女生需向其支付千元。张同学称,手机里有重要资料,对方威胁她“不给钱就刷机”。而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民警无权强制要求男子归还手机,建议失主到法院起诉。
事实上,在特定场所拿走别人落下的手机,有可能涉嫌盗窃。有检察院人士撰文分析,当事人遗忘在某场所内的物品,由最直接的,且具有足够管理权的管理者,基于场所管理权而占有。而当事人找回物品的权利即是对物品的所有权,可通过保护场所管理者对遗忘物的有效占有来实现的。
人民法院报刊登的一篇文章在分析一起“网吧内‘捡’走别人手机”的案例时认为,本案发生在网吧这样的封闭空间,即便手机系被主人遗忘在网吧,该手机应转由网吧占有,而非无人占有的遗忘物。
据媒体报道,此次引发关注的事件发生在餐馆内,张同学一行3人到安徽合肥某自助餐馆用餐,其间张同学发现手机不见了。几人久寻未果,遂选择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调取了餐馆监控。视频显示,张同学将手机遗落在了取餐处,后来,手机被一名30岁左右、戴眼镜的男子“捡走”。
该如何看待此类事件,以下是公开报道或官方披露的多起案例。
案例一:“误认为”系他人遗忘物而“捡”走构成何罪?
据人民法院报2018年5月刊发的一则案例解析文章, 2017年9月5日21时许,被告人李某来到网吧,见张某和王某在相邻座位上网,二人中间桌上放有一部手机。22时许,李某见王某下机离去,“误以为”其将手机落下,趁人不备将手机“捡”走。该手机实为张某所有,经鉴定价值为2250元。
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主观上误认为手机是遗忘物,现无法否认李某主观上的认识,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李某的行为应以侵占罪论处。另一意见认为,李某误认为手机是遗忘物,仅是其主观上的一种辩解,这种辩解不具备常识常情常理性,可以推定李某系明知为他人财物而非法据为己有,成立盗窃罪。
文章认为,本案发生在网吧这样的封闭空间,即便手机系王某所有并被王某遗忘在网吧,该手机应转由网吧占有,而非无人占有的遗忘物,这是常理,故李某的“主观误认为”不合情理;况且王某离去后,手机旁边还坐有张某,李某根本无法排除手机系张某所有的可能。根据本案的案发空间、案发时手机的具体位置等事实,可以推定李某的“误认为”不合情理,仅是其为减轻罪责的一种辩解,对其应以盗窃罪论处。
案例二:看到别人落下手机偷偷拿走,女子涉盗窃
据山东菏泽牡丹区法院微信公号引用的一起案例,2016年,江苏南京一女子在商场见到他人落下手机故意不予提醒,并将手机占为己有。最终,被警方以盗窃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显示,当事人陆女士称,自己买完东西到门口后发现手机没拿,等反应过来去收银台寻找时,却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警方随后调取了商场监控,发现一名黄衣女子在陆女士付款时,就看到旁边有部手机,陆女士结账准备离开时,她到旁边用身体挡住他人,并把包放在手机旁边,混淆视听。之后,黄衣女子匆匆把手机拿走了。
警方很快和陆女士取得了联系,其起初称自己没拿过手机,后又改口说自己捡到一部手机。在警方的要求下,黄衣女子现场归还了手机。
案例称,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由于商场,特别是收银台属于排他性密闭场所,当财物的原占有者丧失占有时,转移到建筑物管理者或者第三人占有,应由商场负责对手机的支配保管。根据监控显示,黄衣女子从发现陆女士遗忘的手机时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心思,她的行为已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构成盗窃罪,警方对黄衣女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女子在试衣间外“捡到”手机,因盗窃被行拘
据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微信公号披露的案例,2023年10月10日,陈女士报警称,在某商城试穿衣服时,放在试衣间外面的OPPO手机被盗。民警通过调取商城监控,锁定了一名女子刘某。2小时后,民警循线追踪在刘某家中将其抓获,并现场缴获被盗手机。
据刘某交代,其逛商场时无意间发现,有一部手机放在商场卖衣服区域,而四周无人,刘某遂产生将手机占为己有的想法。刘某将手机拿了放在手提袋内便离开现场。出了商场后,刘某将手机关机,然后回到了家中。
麒麟公安分局称,经鉴定,刘某盗窃的OPPO手机价值680元,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四:男子在火车站拿走他人掉落手机,因盗窃被行拘
据北京广播电视台微信公号“法治进行时”报道的一起案例,旅客刘女士在河北邯郸火车站发现自己手机不见了,民警查看了监控录像,发现一男子看到刘女士离开后,在掉落的手机附近徘徊许久,见四周无人注意,便迅速拿起手机离开。而此时,再拨打刘女士手机,显示已经关机。
民警查到该名男子的信息,掌握其乘坐车次后,联系前方站石家庄站派出所,请求协助查找,最终将该男子查获。民警介绍,刘某在候车时发现旅客刘女士手机掉落,伺机窃取,并将手机关机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涉嫌盗窃。
刘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北京铁路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五:捡到手机又丢弃需赔偿
据福建泰宁法院今年11月发布的一起案例,原告丁某在骑车回家时不慎将手机丢失。发现手机丢失后,丁某立即返回寻找,其间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均未回复。而后丁某通过手机定位的线索到泰宁某派出所调查监控,最终找到了廖某并确定其为手机的捡拾者。
而廖某虽承认其捡到了手机,但声称发现手机部分功能损坏后丢弃了,无法返还。双方协商未果,丁某诉至法院,要求廖某赔偿手机款。
泰宁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廖某对于丁某手机灭失已构成了严重过失,实际意义上已经损害丁某的合法权益。其在拾取后未能妥善保管遗失的手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案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廖某赔偿丁某手机款42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参与奖励:每人10PB,回复有1积分博雅积分。
回复内容请与讨论主题相关,
回复字数20字以上,不满20字不提醒且无奖励
。
优秀回复给予1-5PB加分
回复参与时间:2023.12.6~2023.12.8
[ 此帖被远山见月。在2023-12-10 03:51重新编辑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
0
条评分
隐藏
收藏
新鲜事
相关主题
||[派派杂志区·2023]||十 二 月 签 到 贴
||[派派杂志区·2023]||十 一 月 签 到 统 计 帖(奖励领取时间:2023.12.10截止)
【三日谈】儿科就诊量激增:要分流,更需加强投入【11.29~12.1】【已评完】
【三日谈】粉丝怒斥裁判压分全红婵,奥运冠军何冲长文反驳:饭圈请走开【11.26~11.28】【已评完】
【三日谈】斗鱼CEO被逮捕:“疯狂”的代价【11.23~11.25】【已评完】
【三日谈】中美合作是应对气候危机的最优解【11.19~11.21】【已评完】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顶端
风漓。
ZxID:1827087
关注Ta
注册时间
2008-09-18
最后登录
2026-10-15
在线时间
12673小时
发帖
43463
搜Ta的帖子
精华
0
派派币
10635
威望
9522
鲜花
333002
鸡蛋
1
在线时间
12673 小时
访问空间
加好友
用道具
发消息
加好友
他的帖子
查看作者资料
对该用户使用道具
333002
鲜花
1
鸡蛋
等级:
派派活动专员
配偶:
月璃。
结婚9.9,周年9.18, 连载完结通知请主楼评分+1,福利番外不更!!!
举报
全看
沙发
发表于: 2023-12-06
0
— (远山见月。) 恭喜获得博雅勋章积分1积分 (2023-12-10 03:49) —
感觉还是不要随便乱捡别人的东西,或者在餐厅、酒店等公共场合的话,告诉服务人员,这样对谁都好。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共
1
条评分
派派币 +10
远山见月。
派派币
+10
2023-12-10
感谢参与派派杂志区【三日谈】活动✧⁺⸜(●˙▾˙●)⸝⁺✧
隐藏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顶端
«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
隐藏
快速跳转
小说相关
品书推荐
广播剧Pai之声
书友联盟
写作素材
派派杂志区
TXT相关工具
手机资源下载
寻书求文
原创文学
原创小说
诗词歌赋
散文随笔
学习专区
学习&职场
English Corner
oversea
软硬兼施
娱乐生活
♥ 聊天&心情涂鸦
回忆纪念
生活家居
图片展示
体育沙龙
自曝区
音乐无极限
影视天地
趣味乐园
动漫剧场
旅游摄影
网购交流
站务专栏
派派活动区
勋章申请
问题反馈
派派周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