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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
中文名:印第安人
外文名:英语:American Indian 西班牙语:Indio Americano
别 名:美洲原住民
分 布:北美洲、南美洲
语 种:上百种,但统称印第安语
代 表:玛雅人、阿兹特克人、印加人、易洛魁人、苏族
人种类型:蒙古人种-美洲类型
印第安人(英语:American Indian;西班牙语:Indio Americano),是对除因纽特人外的所有的美洲原住民的统称,并非单指某一个民族或种族,印第安人分布于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国。在拉丁美洲,印地安人与欧洲人混血。
为掠夺土地和资源对印第安人实施种族灭绝,是美国罄竹难书的殖民罪行之一。16世纪,到美洲的欧洲殖民者大量奴役甚至屠杀印第安人。
美国联邦法律称呼这些少数族裔时,将不再使用“印第安人”等具有“歧视性”的词汇,而由“美洲原住民”取代。
简介
“印第安人”这一称呼本是欧洲人对美洲原住民的统称,后来通行于世界。
印第安人是除对因纽特人外的所有美洲原住民的统称,并非单指某一个民族或种族,印第安人分布于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国。他们所说的语言有上百种,一般统称为印第安语或美洲原住民语言。印第安人的族群及其语言的划分情况均没有公认的分类。
玛雅人
玛雅人薀团代印第安人的一支,是美洲唯一留下文字记录的民族。他脽凸成了多样的美洲土著人民族,生活在墨西哥南部和中美洲北部。“玛雅”是为了方便而起的他们的一个集体的称号,这包括为该地区贡献某种程度的文化和语言遗产的人。但这之中也包括许多不同的人口、社会和种族群体,他们中谁都有自己特殊的传统、文化和历史的特征。
21世纪初,玛雅人约有七百万。墨西哥南部和尤卡坦半岛、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还存在着大量遗留的古代文化遗产。一些玛雅人已经相当地融入了现代文化,另一些人还在继续着更传统的习俗,这些人以玛雅语作为主要语言。
当代玛雅人大多数生活在墨西哥的尤卡坦州、坎佩切州、金塔纳罗奥州、塔巴斯科州和恰帕斯,和中美洲国家伯利兹,危地马拉,洪都拉斯的西部和萨尔瓦多。
主要从事农业,种植玉米、蚕豆、南瓜、可可、甘薯、辣椒、烟草、棉花等。
土地公有,分配给每个家庭使用,每3年重新分配一次土地。西元后,出现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划分,统治者称为“大人”,职位世袭,掌握军政大权。

古印第安人
阿兹特克人
阿兹特克人又称阿兹台克人或阿兹特卡人,是墨西哥人数最多的一支印第安人。中心在墨西哥的特诺奇,故又称墨西哥人或特诺奇人。主要分布在韦拉克鲁斯、莫雷洛斯、格雷罗等州。属蒙古人种美洲支。使用纳瓦特尔语。
阿兹台克人最先居住在墨西哥西部的海岛上,11世纪开始迁移。1325年,他们在首领特诺克带领下,在特斯科科湖的两个岛上建立了特诺奇提特兰城(Tenochtitlán,今墨西哥城)。
印加人
印加人(Inca),或译印卡人,南美洲古代印第安人,使用克丘亚语。“印加”(Inca)的意思是“太阳的子孙”。主要生活在安第斯山脉中段,中心在秘鲁的库斯科城。
印加人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区克丘亚族的一支,讲克丘亚语,他们的“王”称为“印加”,早期西班牙殖民者与其接触时,错误的把他们“王”的称号来称呼这个部族,因此,印加人这个名字就延续了下来。与阿兹特克人一样,印加人也是一支相当年轻的部族,他们在13世纪起开始向外扩张,并建立起历史上习称的“印加帝国”。
分布
北美洲

北美印第安妇女(雅克玛人)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东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尽管环境不同,却有类似的经济活动。在美国西部──从俄勒冈州到墨西哥北部,从太平洋海岸区到落基山东边──散居着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猎及采集果实为生,但已有原始农业技术发展。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术上有了进步的发展,诸如有沟槽的石斧及石锤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区域的部落间有贸易制度。公元前3000~前2000年,气候变得温暖,于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后,进入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河与亚伯达(Alberta)地区,亦有更北进入北极冻原。
前2000年前后,美国西南部原住民已开始种植玉米。公元200~700年,是一个寒冷时期,阻碍了农业发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谷中发展出以村落为基础的文化,特色是进步的农耕方法与复杂的宗教仪式。此时期在西南部各处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纳萨齐(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属前普韦布洛(pre-Pueblo)社会。莫戈隆的农业技术是阿纳萨齐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与引导河水来浇灌作物;亚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来维持其农业经济。公元后第一个1,000年期间,普韦布洛文化发展出用石块建造居室的技术,并在制陶方面有重大进展。1300~1700年为退步的普韦布洛时期,由于居民向东、南方迁移,许多石屋因此荒废。现代普韦布洛时期始自16世纪后期,西班牙人前来定居之时。普韦布洛文化与农耕方法的某些特色犹存。
在殖民时代,欧洲各国采取不同的政策来对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为基督徒,并使其居于指定地区。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关系。英国在1763年宣告将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区拨给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国统治结束而终止,接着由美国予以采行。1848年在加州发现黄金后,众多白人向西迁移,遂爆发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长期战争,包括1876年苏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进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杀。1887年多数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丧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里)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来,由于新的政策以及社会上对民权的关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许多组织,并引起全国注意到他们的问题。
中美洲
万余年前,印第安人进入尼加拉瓜与墨西哥北部地区之间的中美洲,耕种技术的发展可追溯至公元前4500年左右,由于农业技术的稳定进步导致前2000年前后建立农业社会,由于粮食供应渐趋稳定,使小的居民点演进为大市镇,并刺激了陶器与其他艺术品之成长。公元后第一个1000年称为古典时期,有玛雅文明兴起,当时人们由僧侣阶级统治。他们最重要的神是丰收神克特拉洛(Tlaloc),其标志是美洲虎,是现存雕刻品中常见的主题。在后来的文化中,以传统上更为好战的鹰来代替美洲虎,同时,以人作牺牲也成一种常见的宗教行为。公元1000年前后,托尔特克(Toltec)与阿兹特克(Aztec)两帝国取代了这些以宗教为基础的社会型态,直到16世纪西班牙入侵为止。阿兹特克帝国在巅峰时期,几乎控制了整个中美洲。
最早移民来的种族依居住地区可区分为几个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与多山地区谋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却肯(Michoacan)山区。玛雅人则占居危地马拉、犹卡坦半岛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兹特克人则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墨西哥城。第五个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区方式定居,而以个别家庭为基本单位,男性与年长者居领导地位。社区活动以市场为中心,另一中心为政府机关,政府官员同时亦主持宗教仪式。虽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为主要礼拜方式,但精灵崇拜、迷信及占卜依然存在。
欧洲工业的技术与工具随天主教与西班牙人的征服传入中美洲,后来矿藏、农场、牛群成为殖民社会的经济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与危地马拉当地出生的西班牙人与其他混血后裔脱离欧洲人之控制并组成新的共和国政府。1910年墨西哥发生另一次革命,扫除了排他性的社会与经济政策,开始认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与经济方面的贡献。20世纪后期,在墨西哥城市与农村社会中,对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无差别待遇出现。
南美洲

秘鲁印第安妇女(盖丘亚人)
据考古纪录,南美文明开始于公元前一万年,第一批北美与中美移民到达时。他们定居于火地岛、阿根廷、智利南部、大峡谷地区的中南部平原及中央安地斯山的部分。他们的群体以亲属关系为基础,而以性别及年龄来定阶级。这些游牧的群体后来被高度农业发展的社会所取代。农耕社会位于巴西和大安地列斯的阿拉瓦克(Arawak)海岸及内陆森林地区。由于他们的食物充裕,所以能够维持较大且稳定的社会单位。其他在加勒比海沿岸和安地斯山北部定居的民族,以军事及宗教仪式为基础,在农业技术支持下,出现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型态。南美洲的原住民文明大约在公元前2300年生根于安地斯山中部,其后进步迅速,数千年间在农耕、技术上皆有开展。约公元1000年前后,有奇穆(Chimu)、蒂瓦纳库(Tiwanaku)王国,及后来的印加帝国。印加的繁荣盛况直到16世纪西班牙人入侵才衰落下来。它的领域从秘鲁延伸到智利北部,曾发展了有效的灌溉系统和复杂的控制粮食生产、储存与分配的制度。人口最多时达350万。其社会阶级分为世袭的王室、贵族、工匠及农民。印加文明最显著的革新,是以法律取代习俗来制定社会组织及高水准艺术产品的造诣。16世纪欧洲人征服南美,使印加帝国的农业与政治习惯完全被西班牙人的方式取代,天主教亦取代印加宗教。印加的贵族与工匠阶级纳入殖民地阶级制度中,而农民则沦为劳役者。在低度开发地区,印加人民仍保持他们某些文化传统,并与现代工业中心维持经济交易。其他南美印第安人如阿劳坎人(Araucanian)等一直成功地抗拒西班牙人统治,直到19世纪后期始遭压制、同化或迁入保留地。
历史
早期历史
平原印第安人的历史大致分为如下阶段:古印第安时代(Paleoindian,前10,000年—前4,000年)、平原古风时代(Plains Archaic,前4,000年—前250年)、平原疏林时代(Plains Woodland,前250年—950年)、平原村落时代(Plains Village,950年—1850年)。北美大平原地区出现人类的最早时间可追溯到1万多年前,形成多个古文化,如克洛维斯文化、福尔索姆文化、普拉诺文化等。由于全球地质年代由更新世向全新世转变,平原地区的人类文化受到气候变化影响也相应改变,进入平原古风时代。其所能使用的当地材料的种类变得更加丰富,因此发展出更复杂的本地经济[1]。随着玉米、豆类等作物传入,进入平原疏林时代,平原地区逐渐发展出耕作和狩猎采集混合的生活方式,建造土丘作为居所,属于分布更广阔的霍普韦尔文化、密西西比文化等筑丘文化的一部分[1]。
随着农业发展,定居农业和玉米农业成为主流的生活方式,随而进入平原村落时代。当地居民的村落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区的水源地附近,向西到落基山脉的山脚草原地区都有分布[1]。从850年前后开始,有部分部落从事定居农业,到1100年至1250年间,绝大多数部落转入定居农业,居住在密苏里河流域。从北到南,这些民族包括希达察人、曼丹人、阿里卡拉人、蓬卡人、奥马哈人、波尼人、堪萨人、奥塞吉人和威奇塔人,他们种植玉米、豆类、南瓜、向日葵。有些村落达到了数千人口的水准。女子负责农耕,农具有鹿角耙、木制挖掘棒和由麋鹿或水牛的肩胛骨制成的锄头。女子还负责收集草药和野果,如北美稠李、草原萝卜。男子种植烟草、狩猎野牛和鹿。狗是唯一的驯化动物,他们有时候也会被人屠宰食用,但一般用来牵引货物[2]。
在马匹出现之前,战争是非常罕见的,很少有大规模死伤的战斗。但是,在14世纪以后,大平原地区发生气候变化,旱灾频仍,定居农业受到影响,导致了一定规模的战乱,许多民族离开平原地区向东迁徙[2]。
马背文化的产生

骑马的黑脚人战士,卡尔·博德默(Karl Bodmer)绘于1840年至1843年
从14世纪开始,由于气候变化等原因,平原地区干旱现象增多,许多原住民向东迁徙至林地区域,大平原地区的人口密度随之减少,后来因同欧洲人接触以及马匹引入而产生新的马背文化。第一个目睹并记录平原印第安文化的欧洲人是西班牙探险家弗朗西斯科·巴斯克斯·德科罗纳多。科罗纳多发现的平原印第安族群尚未获得马匹。马匹输入后,迅速融入平原部落的日常生活,为平原印第安文化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改变。16世纪,西南地区部落开始通过贸易,或是从新墨西哥的西班牙殖民者处偷窃而获得马匹。自此,马背文化逐渐向北传播。到18世纪30年代,科曼奇人已拥有充足的马匹,得以最先转化为纯粹的马背游牧民族[5]。
新大陆并没有马匹,印第安人对马匹是完全陌生的。最早将马匹引入新大陆的西班牙征服者是埃尔南·科尔特斯,他在1519年将马匹带到墨西哥。不过,科尔特斯仅带来大概16匹马。科罗纳多在其1539年至1542年的探险期间携带了558匹马,但其中只有2匹母马,因此不太可能和平原印第安人后来获得的马匹有所关联[6]:429。

平原印第安人骑马追逐野牛群进行狩猎的场面,阿尔弗雷德·米勒(Alfred Jacob Miller)绘于1858年至1860年[7]
1592年,另一位探险家胡安·德奥尼亚特在新墨西哥建立殖民地,带来七千头牲畜,其中有大量的公马和母马。普韦布洛人在为西班牙人做工时见识到马匹的存在。西班牙人曾试图防止原住民习得骑术,但仍然有原住民顺利学会骑马,并借此带着马匹逃离奴役。部分马匹通过贸易往来输入原住民部落,尽管此类贸易被官方禁止;还有一些马匹逃离了西班牙人的驻地,被原住民捕获。马匹便通过上述渠道成功进入平原民族的生活,平原人豢养的马匹自此成倍增多。1659年,新墨西哥西北部的纳瓦霍人已开始通过突袭活动偷窃西班牙人的马匹。1664年,阿帕契人正用来自其他部落的俘虏和西班牙人换取马匹。1680年,普韦布洛人将西班牙殖民者逐出新墨西哥,缴获了上千匹马和其他牲畜。普韦布洛人通过贸易活动将马匹送往其他部落,这成为平原印第安人马背文化的真正开端[6]:429–431。1683年,西班牙人进入得克萨斯,发现原住民拥有马匹。1690年,西班牙人在科罗拉多河河口发现了大量原住民拥有的马匹,其中得克萨斯东部的卡多人拥有的马匹数量相当可观[8][6]:432。
1719年,法国探险家克洛德·夏尔·迪蒂斯内在弗迪格里斯河流域发现当地的威奇塔人拥有300匹马,这个数量并不算多。1724年,另一位法国人布格蒙爵士发现在堪萨斯当地的考人处仅能以高价购得七匹马,表明马匹在堪萨斯部落仍然稀缺。马匹向北传播得较慢,而在落基山区和大盆地地区则迅速传播。怀俄明地区的肖松尼人到1700年前后获取到马匹,而在大平原最北端生活的黑脚人则迟了30年左右[6]:429–437。

拉科塔酋长斑尾(Spotted Tail)和其战马
到1770年,平原印第安文化发展成熟,形成了北起萨斯喀彻温和艾伯塔,南至格兰德河流域的广阔的马背牧牛文化区。平原印第安人取得了马匹,行动速度更快,活动范围变得更远,就能更轻易地搜寻野牛群,从看似广大充沛的野牛群中进行狩猎,并能运送更多货品。这些全新的马背民族因而过上更为富裕的生活。马匹深受喜爱,马匹既是实用的工具,亦成为名望的象征。最初引起西班牙人注意的新马背民族是科曼奇人。到1706年,科曼奇人已经成为纯粹的游牧民,从事狩猎和畜牧,拥有大量马匹。当地的阿帕契人的游牧程度相对较低,其居住地区在18世纪30年代被骑马的科曼奇人席卷。到当时,科曼奇人已经支配了阿肯色河以南的平原地区[9]。科曼奇人的成功也带动周边部族转向马背游牧生活,为此他们获取了数量庞大的马匹。到19世纪,每个科曼奇人或基奥瓦人家庭平均拥有35匹马和驴,不过其中只有六至七匹可以用于运输或作战。维持马匹带来额外的劳动力需求,对自然环境也有一定破坏。在转变为马背游牧民族后,族群内部的贫富差距将会增大,女性地位亦有所下降。族群中最富有的男子可同时娶多个妻子,妻子和家中的奴隶一同管理家庭的牲畜财产,尤其是马群[10]。
平原南部的冬季较北部温暖,而北部的严冬令马匹难以大量生存,因此南部地区的原住民和北部相比更青睐纯粹的畜牧生活[11],而在今加拿大东北部地区的原住民则仍然以传统的方式维生。他们豢养的马匹较少,更多依赖犬类进行运输,狩猎野牛时也并不骑马。马匹在当地成为更加神圣的生物,部落之间会为了少数马匹而展开冲突和战争[12]。在两地之间的中部地区生活的苏族部落到19世纪中叶成为平原地区的支配者,他们的马匹相比平原南部略少,但也维持了较适宜的自然生存环境。他们控制了野牛密集分布的核心地带,而当地亦产出优质的毛皮,苏族人以优质毛皮和法国人和美国人换取熗支。苏族人中的拉科塔人借此成为平原部落中最为强大的族群[13]。
印第安战争的爆发

描绘北美印第安战争的画作,1899年

拉科塔人酋长红云及其他部落领袖的合影
19世纪40年代开始,由于俄勒冈小径等路线开通,横穿大平原的白人移民不断增多,部分平原民族常常袭击白人,导致局势紧张。1851年,美国政府在拉勒米堡和各部落领袖会面,签署拉勒米堡条约。美国政府借此条约划定了各原住民部落的领地,各部落保证运输设施和白人移民的安全[14]。1851年拉勒米堡条约签订后,平原印第安人和美国政府之间保持了短暂的和平[2]。
1851年拉勒米堡条约订立的各部落势力范围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移民和建设需求。1862年,美国国会通过宅地法,令平原地区涌入大量移民。同年,苏族的桑蒂人发动反叛,400名移民和70名美国士兵身亡,导致300名桑蒂人被处以绞刑[2]。此后印第安游牧民和美国白人的关系日益恶化,冲突不断,直至美国政府针对原住民部落展开武装征讨,称为北美印第安战争[15],著名的战役包括1862年达科塔战争、1876年大苏族战争、蛇人战争、科罗拉多战争等。仍然从事定居农业的民族则站在美国政府一边,其中许多人担任过美军的侦察兵。此外,阿里卡拉人、曼丹人、希达察人、波尼人和美军结盟,借此抗衡敌对的部落[2]。
1868年,美国政府和阿拉帕霍人及苏族拉科塔人的部分群体代表签订了第二次拉勒米堡条约,划定了新的部落领地及印第安保留地。1874年,苏族保留地的黑山发现大量金矿,美国政府因而违背1868年条约的承诺,侵占苏族领地,致使苏族和夏延人的部分群体联合对抗美军。1876年,拉科塔人在小大角战役取得大胜,美军中校乔治·卡斯特的部队遭到全歼,卡斯特本人亦阵亡[16]:20。由于直接的军事手段难以奏效,美国政府转变策略,开始大规模屠宰野牛,以切断原住民的食物来源[2]。
1867年,英国创立加拿大自治领,展开领土扩张,也威胁到当地的平原民族。由于此前有部分遭遇美军的印第安人北逃,平原克里人、黑脚人、索托人等加拿大地区的民族已经知晓白人政府的扩张行为将危害到其传统的生活方式。部分民族发起反叛,迫使加拿大及英国政府同印第安人签订了11个编号条约,划定印第安领地,换取了一定程度的和平。1885年,加拿大原住民再度叛乱,遭到失败[2]。
野牛屠杀

堆积成山的野牛尸骨,摄于19世纪70年代
北美野牛是平原印第安人重要的食物来源,其毛皮也是其服饰的主要原料。19世纪,对于北方游牧民来说,一年四季大概包括如下活动:以拉科塔人为例,当寒冬结束、天气转暖时,马群逐渐恢复元气,游牧民将在春季展开集体的野牛狩猎;到六七月的夏季,分居各地的部族各大分支汇聚到一起,开展日舞等宗教仪式,各酋长间将展开政治会议,做出决策、谋划行动、仲裁纠纷,组织军事行动等;到秋季,各支族再度散居各地进行狩猎,为冬季储存肉食;秋季狩猎结束、冬季到来前,拉科塔战士将发动战争和突袭行动;冬天到来以后,拉科塔人入住冬季营帐,进行宗教仪式,并着重打理马群,确保它们有足够的饲料撑过冬季[17]。在南部,冬季较为温暖,因此南方游牧民常常在秋冬两季展开战争活动。19世纪30年代起,居住在得克萨斯和俄克拉荷马红河流域的科曼奇人,常常和其盟友一同南下至墨西哥,发动突袭以偷窃马匹和货物,有时甚至能长途远行1,000英里(1,600公里)[18]。
19世纪后半叶起,美国政府开始于联邦和地方一级展开灭绝野牛的行动[19][20]。野牛屠杀行动有益于白人牧场主的利益,而由于平原民族依赖野牛维生,平原原住民的人口将大量饿死,令美国政府得以控制平原地区,并迫使原住民迁入政府规划的保留地内[19]。铁路工业亦将野牛群视为阻碍,野牛群可以横穿铁轨,迫使列车停下;除可能破坏列车车身外,野牛还会在冬季躲入人工开挖的隧道,阻碍交通;因此,美国向西运行的火车可能因野牛群而令车程延宕多日。大量野牛随之遭到屠宰,其毛皮被剥下,余下的骨肉则被遗弃,逐渐腐烂[21],腐烂后留下的尸骨被集中收集,运回美国东部[21]。
在美国政府实行的灭绝活动下,野牛数量发生骤减,保护野牛的社会倡议随之而来。赞成者通常是出于保护物种的想法,比如著名的野牛比尔。但由于平原印第安人和美国白人的敌对关系,美国政府并未理睬,而继续其屠戮行动。1874年,美国国会通过法案以保护日益减少的野牛,遭到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的口袋否决。1875年,菲利普·谢里登将军曾在国会联席会议期间提议屠杀野牛,以切断敌对平原民族的食物来源[22]。

鬼舞仪式场面。这些印第安人相信可以通过鬼舞仪式驱逐白人殖民者,并令消失的野牛群重现
北美野牛在屠杀行动下几近灭绝,到20世纪初仅余下数百头。到19世纪80年代,北美原住民几乎失去和美国政府抵抗的能力,被逐入保留地内,野牛屠杀和瘟疫疾病亦令北美原住民的人口骤减[23][24]。在此背景下,部分平原部落兴起新宗教运动,以此祈求白人殖民者消失、野牛群重现。鬼舞是代表性的新兴仪式,由大盆地地区的原住民北派尤特人的精神领袖沃沃卡发明,他声称鬼舞仪式可以白人消失、野牛回归,令人不怕熗弹,生者和死者的魂魄在理想的世界中联合[25]。19世纪末,又诞生了美国原住民教会[26][27][28]。鬼舞仪式成为新一阶段冲突的导火索,1890年12月29日,美军在伤膝河杀害了至多三百名印第安人,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称为伤膝河大屠杀[25]。伤膝河大屠杀是北美印第安战争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冲突[2]。
印第安战争之后的现当代
自19世纪末起,美国和加拿大当局都试图同化印第安人,以欧美习俗替代其传统文化。然而,这些同化计划的具体实施并不顺利,遭遇诸多困难。平原地区的游牧民不愿转向定居,旧大陆的家牛取代了野牛,但效果不佳,而且保留地的土地贫瘠,难以耕种。此外,耕犁等现代农具会打破平原民族女子耕种的传统,因此亦遭到抗拒。政府官员以姓氏登记住民,但大部分平原原住民没有姓氏。许多奉行母系传统的民族也难以接受白人的父系习俗[2]。政府在保留地开设寄宿学校,希望借此达到同化目的。寄宿学校成为强制政策,许多儿童被迫长期离开家庭。有白人职员以虐待行为逼迫原住民儿童放弃传统文化和语言,加拿大政府在2006年向这类寄宿学校的毕业生发放了约合20亿美元的赔偿金[2]。为了对抗同化政策,自20世纪以来,许多平原印第安人以民族自决为目标[2]。
进入20世纪以后,印第安人逐步得到完整权利。1924年,印第安人公民权法案授予全体印第安人美国公民身份;1948年,印第安人获得投票权[29]。然而,印第安人的生活状况仍然堪忧,保留地经济处于落后局面。1944年起实施的皮克-斯洛安密苏里河谷工程导致20多万英亩的印第安保留地遭遇洪灾,上千家庭流离失所[2][30],到2016年仍有受灾者索求赔偿[30]。河谷工程造成的新湖泊将保留地割断,破坏了原有的经济和交通联系,也极大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31]。自20世纪末开始,当局制定了多项印第安保留地经济的发展计划,以解决失业和服务资源短缺等问题,同时也致力于恢复原有的平原印第安文化。原有的寄宿学校被全新的部落学校取代,许多部落长者走入校园教授传统语言。亦有部落政府致力于恢复野牛物种的规模。此外,有部分印第安保留地政府开设赌场和酒店以刺激经济;也开始有原住民设立制造业、运输业和建筑业企业[2]。
文化
婚俗
酋长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
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印第安人的婚姻很简单,当需要结合的时候,只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即可。
印第安人的贫富不是以财产来衡量,最富有的男人是能力最强的猎手,女人的嫁妆则是健康的身体和心甘情愿地协助丈夫料理家务。当他们性情不合不愿意再在一起生活时,只要举行一个和结婚一样简单的仪式既可以分手,也没有什么财产分割之类的问题。
印第安人中未婚和已婚夫妇并无明显界限,贞洁也不被视为是基本的道德标准。此外,在非常友好的朋友之间,还互相交换妻子过夜,这被看成是一种最坚固的友谊。
有些家庭的男主人或者女主人亡故后,他们的子女有时候认父母生前的好友为父母,就像基督教徒认教父或者教母一样。
在印第安人部落中,男人们总是通过婚姻来加强“家主”的政治地位和威望。比如,辛古部落允许一夫多妻制,因为多一个妻子就多一个“联盟代表”,就多一份劳动力。男人可以娶一家的姐妹俩或者姐妹多人,也可以娶其他部落的女子为妻,多妻家庭中的妻子们也为扩大丈夫的权威和地位进行努力,并由此感到骄傲和自豪。
有时为了家庭的和睦,妻子可以建议丈夫娶某某女子,充当“丈夫”的“红娘”。
节庆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的节日特别多,这与古代印第安人宗教仪式特别纷繁复杂有关。印第安人崇奉万物有灵的图腾信仰,各部落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图腾崇拜的宗教仪式,一些仪式流传演化下来就成为魅力犹存的非常独特奇异的节日。印第安人的节庆多与宗教节日融合在一起,如墨西哥的亡灵节、秘鲁印第安人的太阳祭等,同时印第安人还保留了一些自己独特的节日,如巴西印第安人的穿耳节、玻利维亚印第安人的降魔节等。许多印第安人的节日到仍只是本民族自己的节日,但是有一些节日如今已成了当地人民共同的节日。
丧葬不仅能够体现人类对自身的认识程度,同时也能反映人类不同的生活观念、生命观念和灵魂观念等。印第安人的丧葬习俗多与其宗教信仰有直接的关系,反映出了印第安人在不同世界观的支配下,对于现实社会人生的态度和对未来的憧憬。
土著人日
土著人日是美国印第安人的传统节日。在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9月的第四个星期五举行。在节日里,美国各地都要举行富有印第安民族传统和文化特色的庆祝活动。
亡灵节


亡灵节
亡灵节是墨西哥境内的印第安人祭奠亡人的节日。亡灵节在每年的11月1—2日举行,11月1日祭奠“幼灵”,11月2日祭奠“成灵”。节日期间,全国各机关上午停止办公。人们利用从店铺里买来的各种死者生前喜欢玩和吃的,例如骷髅状玩具、虩望、糕点等物,在家里搭起祭坛,祭祀亡灵。有的还要收拾好死者睡过的床,好让亡灵回家。除此而外,人们还要到公墓去扫墓,他们来到举行仪式活动的墓地,戴上各种面具跳起狂欢之舞,以唤醒长眠地下的亡灵与之共舞。最有特色的是墨西哥城东南密斯基克镇的“纪念亡人之夜”。当夜幕降临后,镇里处处火光熊熊。每家门前都点燃一堆柴火,为亡灵回家过年引路。古老的墓地上,每块墓碑前都点燃数支蜡烛,摆放各色鲜花,亡灵的家人在此守灵。当11月1日到来时,教堂的钟敲响12下,然后燃放鞭炮,宣布小孩的亡灵归来了,在11月2日到来时,教堂的钟再敲12下,宣布送走了小孩的亡灵,迎来了成人的亡灵。如今,亡灵节已成墨西哥举国上下共同庆祝的节日。
克拉克萨节
克拉克萨节是墨西哥人比较重视的传统节日之一,每年7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瓦哈卡市的人们聚集在弗尔蒂小山脚下载歌载舞,欢度“克拉克萨”节。这是一个非宗教性的民间传统节日。据说在古代的墨西哥,阿斯特克人每逢这天都要举行仪式,将他们制作的小产品献给大地,并预祝来年的丰收。后来,这种献祭仪式便演变成了“克拉克萨”节。节日这天清早,祭坛上便响起了悦耳的钟声。接着一个个民间小乐队走上大街小巷,用六弦吉他弹起了“克拉克萨”节的节日序曲。身着节日盛装的男女老幼从四面八方聚集到弗尔蒂山脚下,随着欢快的乐曲翩翩起舞。人们边唱边跳,并且频频向周围的观众抛散他们自制的小礼品。傍晚时分,庆祝活动进入高潮,人们身着华丽的衣服,尽情地跳舞。
民俗节
民俗节是秘鲁普诺族印第安人过的节日,是最能体现印第安人民风的节日。民俗节是普诺当地人民再现印加古风的一种庆典,是为纪念印加古国创始人曼科·卡帕克兴建普诺城。普诺城位于的的喀喀湖的西北角,传说印加古国的缔造者曼科·卡帕克诞生在的的喀喀湖畔,并兴建普诺城作为他后来远征的出发地。普诺历来是印第安人的聚居之地。城市建筑风格和居民生活方式具有浓郁的印第安色彩,因而素有“印第安民俗之都”之称。为了纪念曼科·卡帕克奠基立国的勋业,普诺人于每年11月的第一周欢庆民俗节。节日中,普诺人都穿上古老式样的印加服装,严格按照印加古俗互致问候、待人接物和处理一切问题。对曼科·卡帕克的缅怀和颂扬自然是节日的主题,每个家庭的长者都要给其他家庭成员讲述关于这位缔造者的英雄业绩。同时,剧院、大街上演出的各种文艺节目都是表现这位杰出人物的传奇故事。
太阳节
太阳节也是秘鲁印第安人的民间传统节日。在秘鲁东南部古印加帝国的故都库斯科附近的萨克萨伊瓦曼,每年6月24日都要举行一次别开生面的太阳节,历时9天。这个节日源自古印加人对太阳神的崇拜。在南半球,6月24日是太阳北偏后开始南移的日子。
雅瓦尔节
雅瓦尔节也是秘鲁印第安人的民间传统节日,在每年的7月下旬举行。雅瓦尔节的意思是“血的节日”或“血的狂欢节”。公元14世纪,在西班牙殖民者的残酷压迫和奴役下,秘鲁印第安人不断奋起反抗,可都遭到血腥镇压而告失败。不屈的印第安人想到了兀鹰,便把复仇的愿望与兀鹰的勇猛联系起来,由此兴起了兀鹰斗牛的“雅瓦尔节”。兀鹰是安第斯山麓中的百鸟之王,翼展可达3米,重10~12公斤,性猛善斗。印第安人以兀鹰代表英勇不屈的印第安人民,而牛则是殖民主义的化身。每次兀鹰与牛的决斗总是以兀鹰的胜利结束,表现了印第安人不屈不挠的斗争意志和必胜信心。节日期间,斗牛场周围人山人海。人们给兀鹰和壮牛灌足白酒,然后把兀鹰用绳子系在壮牛身上,把它们赶到斗牛场中。兀鹰骑在牛背上,将牛咬得乱蹦狂吼,奔跑不停。最后,牛实在支持不住了,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这时,捕鹰手进入场内,在人们的欢呼声中解开缚鹰的绳子。兀鹰腾空而起,以胜利者的姿态飞向远方。人们欢呼雀跃,跳起了集体舞。暮色降临后,人们还要举行宴会庆祝胜利。按当地习惯,这个节日是人生的新起点,因此常被青年男女作为举行婚礼的最佳日期。
阿拉西塔斯节
阿拉西塔斯节是玻利维亚阿伊玛拉印第安人的传统节日,在每年1月24日~30日举行。在阿伊玛拉语中,“阿拉西塔斯”是“请买我的东西”的意思。因此,节日期间,玻利维亚的大街小巷到处是叫卖商品的小贩。人们选购各种各样的礼品,献给心目中的“幸福之神——埃克科”,期望神保佑他们来年生活安定,五谷丰登,吉庆有余,幸福美满。节日期间要举行盛大的民间庆祝活动,最后以舞蹈结束,一向是妇女们穿着宽大的裙子跳圆圈舞,男子们则戴假面具,穿化装服跳各种舞蹈。如今阿拉西塔斯节不仅仅是阿伊玛拉印第安人的节日,已经逐渐变成全玻利维亚人民的传统节日。
降魔节
降魔节是玻利维亚奥鲁罗省的印第安人每年举办的节日,是周围许多地区的矿工都愿意赶去参加的节日。因为这是印第安矿工祈求平安的重大节日。印第安人认为,人们寻找矿源,挖掘矿井,触犯了地下的阿乌阿里魔王,故魔王要用“鬼咳”(就是矽肺病)、爆炸、塌顶等残酷的灾难来惩罚矿工,这种迷信和本能的自卫心理逐步演变成一个固定的节日。节日来临前,矿区城市的商店中到处都出售各种各样的面具和服饰。矿工们为了参加这一天的化装节庆活动,往往不惜工本,耗费一年的积蓄去买一套自己最理想的面具和服装。节庆时,化装成各式各样的人物团结一致地与“魔王”斗争,最后降服魔王。
穿耳节
穿耳节是巴西印第安人的民间传统节日。每7年举行一次,每次历时半个月,具体时间要视“瓦普特”的训练情况而定。穿耳节又叫“牺牲节”,源于巴西沙万特人的一个奇特风俗。
建筑
玛雅人擅长建筑和艺术,他们用石料建立许多非常富丽堂皇的庙宇、陵墓和雄伟的纪念碑。在这些建筑物上,玛雅人为我们留下了各种颜色的图画和美丽生动的雕刻。博南帕克壁画就是如此,壁画内容包括贵族的仪仗队行列、战争与凯旋、献俘审俘、庆祝游行和呈缴贡物等场面。画中的人物形象千姿百态、栩栩如生。壁画色彩绚丽,线条明晰,人像精致、构图严谨,成为世界壁画艺术的著名宝藏之一。
无拱顶房屋
人类的居住形式是随着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而变化的。最初人们缺乏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只能借天然的屏障而居,随着人类的进化和繁衍,天然洞穴等居住形式已不能满足人类居住的需要。于是,利用一些自然材料修筑房屋。但是,人类建造的房屋时,特别是在古代,又离不开自然环境的影响和对自然条件的利用。由于这个原因,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居住形式。这一点在美洲印第安人中间具有特别明显的反映:生活在南北美洲平原地区的印第安人便利用草木和泥土建造茅屋;而生活在山区的印第安人则利用石块和土坯建造各种房屋;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人更多的是利用兽皮围盖屋顶;而从事农业的印第安人则利用庄稼秸秆覆盖屋顶;农业人民建造的是永久性住宅,而游猎人民则建造易于拆迁、利于携运的帐篷。这样印第安人创造出了草棚子、茅庵子、茅屋、帐篷和土木结构的房屋等居住形式,这些居住形式最大的特点就是都没有拱顶,因为印第安人不懂得拱顶的知识。
由于历史原因(主要是殖民者的迫害),印第安人仍然生活在偏僻的农村地区。和玛雅人一样,其他印第安民族也大都保留着自己传统的生活习俗。许多印第安人仍住在原始的房屋里。在尤卡坦半岛,聪明的印第安人在树林中开出一块平地,把粗树枝一根根固定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圆圈,把棕榈树的大叶子搭在上面,房子就大致盖好了。
服饰
一提到印第安人的服饰,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独特的头饰鹰羽冠了,这的确是印第安人服饰的一大特色。印第安人衣着装饰非常简单,甚至不穿衣服,但是许多印第安人服装的色彩、款式各不相同,装饰品的材质、样式多种多样,充满了民族特色,也称得上绚丽多姿。
鹰羽冠随着社会的发展印第安人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一些社会经济较发达和人数较多的印第安人的支系部分地保住了自己的风俗和传统文化。一些生活在偏远森林山区的印第安人部落仍保留着独持的风俗和传统文化。许多地区的印第安人还保留着古代印第安人的衣饰习俗,他们仍喜欢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装,戴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饰物。
印第安人把羽毛作为勇敢的象征,荣誉的标志,还经常插在帽子上,以向人炫耀。拥有鸟羽象征着勇敢、美貌与财富。
此外,根据颜色及佩戴方式,鸟羽也象征不同的社会地位和情感状态。比如在卡希纳华部落,男子会在他所钟情的妇女面前佩戴鸟羽装饰品以表达热切的情感,有效地防止了对方的敌意。神鹰的黑羽使人联想到权贵和死亡,而南美大鹦鹉的红羽则表达了善意、能力和富饶。如果当地居民都有资格佩戴红羽,那么黑羽将凸显其尊贵。
他们喜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装。尤卡坦半岛的玛雅妇女不分老幼都身着宽松的白色绣花裙,头戴色彩艳丽的鲜花;而男人则身穿宽松的白色衣裤,头戴草帽,脚上穿草编凉鞋。而中部高原上的印第安妇女爱穿绣花罩衫和竖条纹的宽大长裙,上身披一种叫“雷博索”的多用披巾,这种披巾可遮阳、御寒,还可背小孩、包东西。极富民族特色的服饰成为印第安人一个明显标志。
音乐
曲调
很强调由la、do、mi组成的羽三和弦和由do、mi、sol组成的宫三和弦的音调,这两个音调可以看作是厄瓜多尔印第安人的音乐核心音调。印第安人音乐的旋律大多从高音区开始,采用逐渐下行的旋律线条(见谱例四十二),旋律进行中跳进比较多。民歌的歌词一般都用本民族语言,也有在歌词中加入西班牙语词汇的,但很少有全用西班牙语的歌词。
乐器
主要有排箫、竖笛和鼓。排箫用竹管或芦管制成,尺寸不一,是印加帝国时期就已流行的古乐器。笛子有横笛、竖笛两种:横笛与中国的笛子相仿,只是没有笛膜;竖笛与欧洲人的高音竖笛类似,音色尖锐。它们的音色都很容易和排箫融合。双面蒙皮的蒂尼褵湍和单面蒙皮的万卡尔鼓是印第安人的主要打击乐器。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三个国家的印第安人常采用这几种乐器加上一两把吉他组成“安第斯乐队”,这种“安第斯乐队”经常在欧美各国大城市的街头演出,已经成为莫斯科、巴黎、罗马、柏林、纽约和旧金山等城市的一道风景。“安第斯乐队”演奏和演唱的主要曲目是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三国印第安人的民歌和民间乐曲,也有这几个国家和欧美各国的流行。
音乐。印第安人也用欧洲传来的竖琴,这种竖琴与现代交响乐队用竖琴的形制不同,而与西班牙l6、17世纪的竖琴形制相仿,在调音、构造、外型和琴弦方面都与其相同。
宗教

万物有灵论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他们崇敬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报以敬畏态度。印第安人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欧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在美国大部分印第安人信基督,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它与基督教相混杂,成为一种奇怪的宗教信仰。卡耶特说,宗教信仰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据很高地位,最重要的部落首领是宗教领袖,他在内部事务上的权力高于部落首长。在大多数部落,部落首长仅负责对外事务,主要是与联邦或当地政府打交道,他对外代表部落,但他的任命权在宗教领袖,他在对内事务上更要听宗教领袖的。
玛雅人的宗教信仰:
原始宗教是崇拜自然神,以后逐步演变,有雨神(称为查克)、五谷神、死神、战神、北方星神、风神以及四方神等等。最高神为太阳神伊察纳——他是诸神之皇,上帝的化身,是“白昼”和“黑夜”的主宰以及文字和书籍的创造者。
玛雅人也有“天堂”和“地狱”之说。在天上,住着天堂之神王伊斯塔;在地下,有地狱(成为米特),由魔鬼和死神乌豪统治。玛雅人死后的命运,主要取决于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比如,祭祀死后升入第三重天),部分取决于死的方式。
阿兹特克人的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