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版权和盗文4.16 Final Version??Hopefully!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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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交流] 谈谈版权和盗文4.16 Final Version??Hopefu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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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youyou

ZxID: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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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举报 全看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4-11 0
谈谈版权和盗文



认为“偷偷当婊子”比“当了婊子还要说出来的人”行为上更正义或在道德层面更高尚的可以在这里止步了,不必浪费你我的时间!!!

刚看到微博上北倾晒的关于JJ判定抄袭的结果,38处中18处相似也不算抄袭,JJ解释情节在文中出现顺序不同,而且借梗不算抄袭。各作者转发要求JJ保障原创作者的利益,且呼吁读者不看涉嫌抄袭的文,不在涉嫌抄袭的文上花钱,不贡献点击。但是读者如何判断哪篇涉嫌抄袭哪篇没有呢?以下内容提供了个人观点。我发此贴意在为原创作者及读者利益之间找一个共赢的平衡点,或许更偏重读者自身利益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过分的。有的看官不理解不支持没有问题,但是不要剥夺别人自行思考的权利。

一直都想就如今版权和盗文的话题和坛子里的书友探讨一下,但一直以来都懒得提笔。今天偶然点进言情区一篇文,楼主分享截取了一段原作者的notice其大意为盗文者丧尽阴德,多一个读者看到那位楼主分享的盗文,那楼主就会减一分阴德。其诅咒之险恶让坛子里很多姐妹表示不看了,也不差这一篇,不能让那楼主受无妄之灾。Po主看了也颇有感触,想以此就盗文的问题和大家进行一番讨论。

其一:盗文是不是真的丧尽天良。
Po主是个乐于在书上面花钱的人,家中藏书价值没有十万也有个七八万。很多传世经典更是不同的版本都会买回来收藏。但是po在小言上花的钱确实不多,大多通过看坛子里的盗文以及泡书店完成,惟有个别极为喜欢的,哪怕早已下载反复回顾过多次,也愿意买回家来做收藏之用不为阅读。印象里po主抱回家的有幻城,沧月的听雪楼系列,桔子书的麒麟以此曾近迷过的明晓溪系列。。。最近还希望能买到影子前锋的定制版,但是身在国外,实在难以达成,只好作罢。有时候也奇怪明明看小说比漫画多,但家里堆着的漫画反而比小说多多了。

po主在作为一个从小到大习惯泡书店和图书馆的孩子,实在是很难理解一定要花钱才能看书这个奇怪的逻辑。纵观我国历史,书简这种东西都是有钱人才能消遣的东西,家中有藏书的在古代不是士族就是达官贵人,穷人家的孩子想要读书怎么办?借啊,抄啊!最经典的西晋年间左思做《三都赋》,好文章啊,大家都想看啊,怎么办,抄呗!一时间洛阳纸贵,传为佳话。所以在我看来,花钱买回家的书都是用来藏的,其余的借也好,共享也好,都是没有问题的。坛子里有手头宽松的姐妹买了V文,分享给大家,其实性质等同于大家共建了一个网络图书馆,只要发文的姐妹们不以此牟利,在我看来并不是什么需要被谴责的事情。反而是那些十几岁没自己收入的小孩儿,没事本本都买V在我看来才是不可思议的事儿,那都是拿着大人的钱不当钱。

之前提了po主是时差党,大家都知道美利坚非常看重版权,那教科书啊什么的贵啊,折合成人命币上千元一本呢,咱学生穷啊,怎么办,借来影印呗。图书馆里一次排开n多台高效高质量的扫描仪,就是供学生找了教科书啊资料什么的当场扫描的。此外学校每年花钱买一个网络图书资源共享系统的使用权,供每个学生都能轻松找到论文所需的资料,当然这笔费用可能平摊到每个学生的学费中,但是这绝不是每个学生都要花钱买所有所需书籍可比拟的。在一个版权如此森严的国家学生们姑且在书上能不花钱就不花钱,我很难理解为什么小言的作者理所当然的认为她们应该在每一个读者身上都能收到书钱。

其二:是不是都有的小说都配赚钱。
XX,JJ,QD,HX这些小说网站大概是从06,07年开始实施VIP制度的吧,之前明晓溪在jj写文的时候我记得是出书前几个月她把文章结尾几个章节锁了,等到小说买了一大段时间再放开,那时候我记得还没有入v这件事儿。有了VIP制度之后作者是幸福了啊,但是读者呢?那个惨啊,我的收藏夹里至今还躺着几本当年贼喜欢,结果入了V群众也买了,但是作者生不见人死不见鬼的太监文。举个众所周知的例子吧,风行烈大家可能都知道,女强玄幻类的鼻祖,当年那个牛啊,粉丝千千万万的,脾气巨差还不让人说,一有人骂就断更,当时多少去评论区批评的被粉丝轮了一遍又一遍的,那个尸横遍野啊,最后怎么滴啦,风行烈在我高考那年就断更了,po主现在都读上博了还没个结果呢。当年风行烈从读者手里赚到的钱算是不计其数吧,结果谁来给读者一个交代。Po主偶尔手贱还是会去傲风吧瞧上两眼,还是有不少年幼无知的萌妹子们在那里期盼有生之年系列,但是这人数比之当年全盛时期要少上太多了。可笑的是贴吧里居然还不停的有人再刷“烈大还在写啊,她不会放弃的,最终卷马上就要出版了。。。”我要是风行烈也捡不起热情去续一本丢了多年的小说啊。。。。

扯远了,总而言之,vip知道只保障了作者收钱的利益,却真的没有强行规定其写文的义务。有作者说了,我们其实也很惨,一定要完本了才能拿到钱的。我没写过文,不知道内情,姑且当她是真的,那正好解释了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文烂尾,作者想拿钱了啊!这种情况在当年出版社制度之下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烂尾的书怎么可能被出版,现在是只要完结就有钱。那么谁来保障读者的利益!所以我觉得很可笑,有些作者写了个什么玩意儿也敢开口提版权,你那破东西能出版吗?我还神烦有些作者说什么作者码字不容易啊,巴拉巴拉的。我承认你打那么一大堆东西是不容易,但是想拿一堆垃圾换别人口袋里的银子就是你的不是了,谁给你的错觉让你认为花了力气就能赚到钱,谁给你的错觉让你认为书的价值是按字数算的啊,你TM以为是打字员啊。我高中三年也别提有多努力了呢,结果清华北大要我了吗?我能去它门口哭着喊着:因为我努力,你们就得咋咋滴吗?简直是无稽之谈啊。

我有时候真的挺憎恨各大言情网站的,他们毁了优秀的小说和作者。一本优秀有深度的小说是需要作者花时间查史料的,好的作者一两年才能写出一本书,还不如人家三个月写出来的什么总裁王妃文赚得多,久而久之,她们就不写书了呗。更可悲的是好书也挑读者,一本烧脑一点的小说真的不是广大中小学生能欣赏得了的,她们多喜欢看什么我家男神爱上我啊之类的,长此以往好书连点击率也不容乐观,那谁还乐意去写书啊。

再给个例子,有一年帝凰和傲风(忍不住再黑它一下)在排行榜上撕架,po主当年傲风脑残粉啊,虽然它文笔不行作者书品差,但抵不住它热血啊,看得po主那个心潮澎湃。那时候有人在说傲风不行,帝凰比它好太多了,po主那个不信啊,啥玩意儿也跟傲风比。但po主有个好习惯就是不批评没看过的书,你们说帝凰好吧,那我就去看看,结果一看,看进去了。从布局文笔到构思大气极了,一环紧扣一环,最后揭谜底的时候我哭的两只眼睛肿的跟核桃似的。第二天考雅思,一晚上没睡恍恍惚惚就过去了,分数极难看。我在两次大考之前看过小说,一次是雅思之前看的帝凰,不悔;另一次是高考最后一天1B模块前夜看了傲风云中城卷,我悔了!虽然分数不错,但至今想起还是一身冷汗,万一我的高考因为它受到影响,今天的我一定会悔恨万分,所以小朋友们切记大!考!之!前!别!看!小!说!我花了一天整24个小时还多啃完了帝凰,不得不说比傲风好太多。《帝凰》我只看过一遍,从来不曾重温,太伤感了,但我至今还记得当年的震撼。如今还想找这样的作品真的难了,写书的人不愿动脑,看书的不想动脑。

又扯远了,简而言之,当年出版社的审核制度真的没什么不好,网络小说是给了各个题材(例如耽美,人兽,伦理)一条生路,但是这项制度不能有效鼓励优秀的作者写出优秀的小说。我真的不反对你们赚钱,但是在封推什么的地方请好好审核,推荐一些真正优秀的小说,别让我再怀疑你们的编辑都是三观不正的弱智!除此之外,我真的也奉劝那些一天到晚把盗文者死全家挂嘴边的作者,别自恃过高,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写出来的东西配不配赚钱,现如今是制度的漏洞让你们有钱可赚,真的放到出版社编辑手里,你们那些东西配被出版吗?以上!


看了大家的评论以后再来加一段。这个问题其实困扰我挺久的,拉出来让大家讨论一下。我很想知道大家怎么定义盗版,盗文和看盗版的。在我的观念里盗版是指copy了正版的作品,未经授权进行贩卖以此牟利。如今我们坛子里的行为大体是有部分妹子买了V文(正版)经手打也好整理也罢,无偿分享在特定范围(论坛)里。我觉得这个性质在我看来就和同学ABCDE各买了一本书然后供全班传阅吧,或者其实也等同于图书馆买了正版然后供读者借阅吧,怎么在大家看来一切没花钱的阅读都是侵权了呢。我看到各大视屏网站也是买了美剧啊动漫的正版版权然后供我国民众在网上免费观看啊(柯南,running man什么的),那是不是在你们看来这些行为里,享受到的民众都算侵权呢?希望有想法的妹子来交流解惑。

另外,我不是鼓吹所有书都不值得花钱,我相信这里绝大多数的妹子都是和我一样在喜欢的书上花钱。所以矛盾集中在是所有书都应该花钱还是可以只买自己喜欢的书。

再加一段,整理一下大家的观点,方便集思广益。有朋友提到看到不好的作品就该丢掉不看了,既然看完的就是可圈可点。我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样的,但是我看了一半发现写崩的一般会继续看下去,我已经花了时间了啊,弃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亏大了啊。继续看下去不都是因为被吸引,还有打落牙齿和血吞,我就看看你这玩意儿还能糟到哪儿去。还有朋友提到多次的就是作者付出了劳动,不管好不好看,就该给报酬。老实说这个大概就是分歧所在,我恳请大家回顾一下和文学同属文化创作类的电影,电视剧,是不是要完结,或告一段落后经由广电局审核,通过的才可以发行卖钱?多少作品死在六扇门的制度下,导演演员血本无归啊!我觉得文学理应归到这一大类,所以我不赞同对于文字类作品是可以简单的使用劳动了就该给报酬的条款。另外大家可能也熟悉房地产,大楼建起来烂尾了,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准许销售,也是劳动了无法取得报酬的例子,这样的机制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我恳请大家回顾在网上买V文的你究竟能通过什么方式去保障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关于这个话题po主想法多多,再来加一段,本帖可能会根据回复不断更新,大家别嫌我烦啊。这一段讨论一个让我细思极恐的问题,网络文学的盛行到底对文化传播起到个什么作用。咱们来开个脑洞啊,设想巴金先生在如今的网络年间创作《家》,他老先生是位小透明作家啊,真心想写点有深度有广度的东西啊,但是创作需要时间,他那速度是远远不能跟三个月写完霸道总裁金牌写手比拟的呀,于是老先生勤勤恳恳更文,点击率却不容乐观,努力奋斗了两年,连新人榜都没混上,编辑说了你这文不够狗血,巴金先生说怎么不够狗血了有丫鬟表小姐还有妓子,简直百花齐放啊。编辑说这不行,观众们爱看禁忌,觉新怎么能爱上梅表姐呢,他就该和觉慧在一起啊,你改不改?不改就不给你推荐,不给你联系出版。巴金先生有理想有抱负啊,文章就该按自己的套路线,两年后霸道总裁获益10万,巴金口袋里净入3000。后来啊,《春》,《秋》什么的都没有了啊,巴金先生开始写起了《高家三兄弟不得不说的故事》和《那一天我爱上了父亲的姨太》。
看到了没有,不正规的制度会磨灭作家们创作的欲望,下里巴人永远比阳春白雪有更多人欣赏,大众的审美情趣其实很低俗,当作者们抵不住低端文字的冲击从而回家买红薯或者开始写文笔好一点的口水文的时候,我们的文化该何去何从。这就是我之所以坚决反对低端写手享有作家待遇的原因!

真的非常非常感谢那么多小伙伴的回复,支持的也好指正的也好都让我收益良多。看着大家都拿大段大段的评论向我扔来,po主真是感动得不得了,辛苦大家了!鞠躬~

非常感谢大家全方位无死角的讨论,这里提供几个小伙伴们回复中提到的新角度:

25楼(tlsdbadj)提到:关于知识产权的“词条中又提到了一点: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那是不是意味着未完结的连载作品其实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

27楼(jophine) 提到:如果txt版盗文的收藏不合理,那首发网锁文删文的情况下V文买家的利益如何保障。

29楼(海沉川) 提到网络V文不放结局的合理性问题。如果读者花钱买了v,他们是否有权阅读到包括结局番外在内的全文,作者是否有权因为出版定制剥夺他们的权利或“逼迫”“诱惑”读者进行重复购买?

30楼(jophine) 提到:绝大多数小说存在抄袭问题。所以没有注明引用目录的作品是否有权利谈论版权?

33楼(丶青衣)反驳了po主关于网络传播和图书馆借阅的对比,她提出网络传播速率更快,受众更广。po主完全同意,但是比较疑惑速率快慢和受众多寡是否真的改变了其是否违法的性质?如果是的话界限在哪里?

36楼(i时间煮雨我加米) 跟po主讨论了一下“盗文者”或者称“搬运工”普遍认为有罪恶感。po主完全理解,这其实就是“搬运工”和“看客”之间本质的差别。对于大多数“搬运工”来说,他们搬运的小说都是他们本人非常认可喜欢的,也就是说他们本身已经认可了该小说的价值,所以有对作者利益造成侵犯的严重负罪感。但是对于po主这样的纯”看客“来说这就是一个筛选的过程,要不怎么说天天在扫文,日日在文荒呢。po主自己本身大概就搬运过一篇文,还是刚开始搬就太监的,所以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但我设想了一下如果让po主去搬运,我可能承受不了这种负疚感。所以我衷心感谢所有”搬运“的朋友,因为有你们我们才能对浩如烟海的小说进行筛选。

Po主突然发现我大概只讨论了“看盗文”的合理性并未涉及“盗文”这个行为的对与错,要我一定说其绝对没错我大概也开不了口,所以只能借由图书馆进行类比探讨是否真的构成侵权,这么说来享受“搬运工”愧疚感或侵权风险所带来福利的po主看起来有些虚伪了。如果有进行”搬运“的朋友认为po主对于您或者您喜欢的作者有冒犯的话, I apologize. 在这里还是呼吁大家最起码对于喜欢的小说,补V也好买实体定制也罢,去尊重一下作者已经”搬运工“们的劳动。

又被炸出来了,加一段,真的希望是最后一段了,这贴子长条形的看得我好不爽。
对于某些偷欢概念或者对po主理解有误的朋友我就不一一回复了。Po主从来没有说侵权合法侵权光荣,Po主说的是:看盗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提侵权,你首先要有版权,其次才能提别人侵犯了你的版权。我就不赘述po主眼中哪些作品具有版权了(坚定站出版物一万年不动摇),po主来谈谈什么样的作品大概是没有版权的--非原创作品。说实话,从言情类泛滥开始,我就没见过什么东西敢说自己完全原创,从郭敬明,Vivibear到唐七都涉嫌抄袭,其作品的版权还有待商榷。有人可能质疑我所列出涉嫌侵权的作者其作品也是正规出版的,是不是出版制度的公信度有问题,我这里回答了,以后不讨论了。应该说出版社是不会出版明知是非原创作品的,为什么他们出版了?不是制度不合理,而是敌人太狡猾。法院还有冤假错案呢,是法官受贿也好,取证环节有误也罢,因此就能否认法律的公信度吗?当然不能。
Po主简单粗暴的归纳一下,以下大类可能不一定具有版权:(这里用了“可能”“不一定”以后表拿特例来反驳Po主)
1.所有HP,动漫,武侠,游戏同人小说(作者健在或不超过死后50年,未经授权)
2.各种修真类,玄幻类,仙侠类(世界设定上存在抄袭借鉴)
3.各种带空间的小说(描写细节上基本雷同)
4.重生复仇文不管现代古代(故事架构大体一致)
5.很多不错的BL都有一篇相对应的BG(不知道谁抄谁,但是两文相遇必有一抄。这里插句题外话,当年唐七为什么敢抄大风,因为当时或至今BL小说都不被明确是否能有版权,当然我觉得这点很扯淡)
6.几乎所有涉及刑侦,破案的小说(案子是不是原创大家都清楚)
7.最后,所有含肉文章节的小说都属于违禁,不具有版权。

当然有些作品确实是完全原创的,不在此讨论范围之内,但是Po主随意估计啊,九成以上的作品都因为以上几点很难谈具有版权(Po主不对该数字负责)所以,当你不具有版权的时候,当然就谈不了所谓的侵权!!!

Po主自诩是三观比较正的人,我既然在看盗文那就是经由我的知识构架判定告诉我这件事儿不能构成侵权,不违法;但是你如果认定这件事侵权,违法为什么还要继续做下去?Po主不要求所有人都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也不是说大家必须理解支持我,讨论问题嘛,大家看法不同,持方不同很正常。有人认为盗文或者看盗文不好,完全没有问题,我认为这件事或许不好但不见得违法是另一个观点,大家都可以保留自己的观点不是嘛。但是一个“知法犯法”的人来指责一个不认为自己有错不认罪的人三观不正?这个就有点搞笑了啊~(这话对事不对人啊,纯粹讨论观点的亲可以忽略我这整段话~)

引用61楼(jophine) 的原话“ 至于看盗文还高调——是不是当了婊子又要立牌坊(前面某楼),真的没啥好讨论。就看盗文道德上不对而言,这个没有争议,那么请问,当了婊子不立牌坊,比当婊子立牌坊的人,就当婊子这种客观行为上 有高下之分吗?明显我没看出来。当婊子只有一种当法。[这段话略污,但来源不是我。又,讨论事物的时候,不存在污不污。比如,讨论强奸案,你需要讨论cha入否,前门后门之类的。”   233333333
PO插播:按有些朋友的意思是当婊子得偷偷当,既然当了就表说出来。而PO主如果要讨论当婊子是否属于双方自由交易,是否真的应该归于犯罪就是三观不正,而“偷偷”就可以让当婊子的行为显得更正义??

顺便说一下,关于对该问题的相关法条,那个不是po主的专业领域,有疑问的请参见59L, 60L, 61L,谢谢亲的分享和解说~


悠悠敬上~


[ 此帖被siyouyou在2016-04-19 13:23重新编辑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7 条评分 派派币 +61 鲜花 +16
  • 淼汐

    鲜花 +1 2016-04-15

    認同

  • 潇箫筱雪

    派派币 -4 2016-04-13

    扣除非版主>1加分

  • 4125551

    派派币 +5 2016-04-12

    -

  • 潇箫筱雪

    派派币 +10 2016-04-12

    交流补分

  • 潇箫筱雪

    派派币 +50 2016-04-12

    交流讨论

  • Lolita-落落

    鲜花 +5 2016-04-11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都V了,结果结局或者番外要再花钱买书才能看

  • 红泥正好

    鲜花 +10 2016-04-11

    有内涵

信我者得永生~
樱殊

ZxID:67652003


等级: 热心会员
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举报 全看 沙发   发表于: 2016-05-04 0
看到大家思考之深入以及投资之大方感觉深深的为自己感到羞愧,因为我既看盗文也很少买书,原因无他,只有一个字,穷。所以在看文这点上,能找到网上完结版的分享我就直接下下来看,没完结的我就去找盗文,有的话看盗文,没有而我又比较迫切地想看到剧情发展就去花钱看原版,而且我也会偶尔投一枚地雷来犒劳一下。怪大言不惭的。。。
关于看盗文,虽然理论上不太对,没有尊重原作者的劳动成果,没有为别人的劳动成果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是。。。我觉得无可厚非啦,作者想要赚钱很正常,可是穷读者想省钱也很正常啊,毕竟有钱有闲的人总是少数。我想到原来大学里每周末都会放两场电影,都是挺新的,有些甚至还在院线上映,但是外面电影院得要几十块钱吧,学校里放出来每个人只要一两块钱就可以看,我看了不少,感觉学校在努力的为学生们提供实惠丰富的业余生活,很好啊!不过后来这项福利就被取消了,难不成是因为涉嫌侵权?
额。。。跑远了,我只是想类比一下。其实花钱和不花钱还是有区别的,在学校花两块钱和外面花几十块钱的体验自然没法比;相应的,看盗文和看原版也是有不同的,看盗文有时候会缺字少字,也没法和作者和其他同好互动,但是看原版就不一样,作者有时候心情好还会发红包,发额外的番外福利等等。所以侵不侵权的且放到一边,毕竟真侵了也不可能把那么多的婊子们一起抓来审批;但就看文体验上来说两者到底还是有一分钱一分货的对比,大家也就别把话说那么难听,作者是为了自己少赚的那些钱觉得肉痛,同为但是都是为了看文,这也没有什么利益冲突,何必呢?你看文同时是为了更好的看文体验更好地互动,而我们婊子们只是为了经济实惠地看文,也没什么打错嘛
对于作者说的关于版权的界定我有些赞同,抄袭让版权这件事也变得滑稽,反正对于抄袭的作者坚决抵制,谈什么版权,你有尊重过别人的版权吗?
还有看到很多人说当婊子就悄悄的当,又当婊子又立牌坊就怎么怎么样,看的我也是忍俊不禁,在这点上我很赞同楼主,不管立没立牌坊,反正都是婊子,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区别罢了。
感觉我的逻辑比较混乱,总结一下,就是盗文和看盗文严格说来是不对滴,但是也不是什么大错。可是抄袭是大错,虽然不是十恶不赦,但是这是能看出一个作者人品的点,说看盗文损阴德我觉得有些夸张,抄袭才真是损阴德

楼主留言:

谢谢亲回复~我们学校一直会免费放电影哎,应该不构成侵权吧。本来嘛小说按章节字数收钱就很病态,按我的看书速度要是本本都买我得倾家荡产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1 条评分 派派币 +15
  • zy32593

    派派币 +15 2016-05-13

    雪泥鸿爪之认真回复

剑可以被折断,灵魂必须坚挺。
樱殊

ZxID:67652003


等级: 热心会员
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举报 全看 板凳   发表于: 2016-05-05 0
不知道侵不侵,反正后来不放了。。。学校太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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