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里不能与之结为团队的十种人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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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之道] 职场里不能与之结为团队的十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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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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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涼緖°
万瘦无疆┗|`O′|┛ 嗷~~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0-09 0

俗话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同样,一个人进入职场最怕的就是遇上了自己无法与其默契的某些团队成员,这会影响到自己的事业进取,影响到自己努力奋斗的成果收获,影响到自己做好本职工作。
在职场中,我们虽然是很努力地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没有一个人会感觉到顺利或是一帆风顺,因为,在职场里到处都有“小人”,时刻会被“小人”暗算,甚至自己的一生都会毁在“小人”设计之中。因此,进入职场,有十种职场“小人”是你必须要时时刻刻提防的:
1、缺乏责任心的懒人。团队中最怕那种没有责任心和做事极其不负责任的人,这种人根本不会很用心去做自己份内的工作,而且,这种人很会偷懒,在别人辛勤工作的时候有时还可以听到他们的阴阳怪气。然而,一旦有问题发生,这种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用自己没有经办或没有经手来推卸自己的责任,甚至还会找几个人来证明这不是他的错。
2、凡事总爱唱衰的人。团队作战最讲究的是“气可鼓而不可泄”,然而,如果团队中有几个人天生看问题悲观情绪就比较浓重,凡事总会习惯性的想到事情的万一结果,或是事情还没有做就整天忧心忡忡于做不了或是做不好,跟这样的人在一个团队里,不知不觉中也会感染到悲观论调,时间长了可能会连最起码的冲劲斗志都被消磨掉了。
3、心计很重爱算计人。团队中是需要绝大部分扎扎实实做事的人,同样也有需要足智多谋做谋略做谋划的人,但是,团队中绝对不会欢迎窝里斗或针对算计自己身边战友的人,尤其是那些为了获取一己私利出卖人格、出卖道德、出卖朋友的卑鄙小人。如果你的团队中有这样的人存在,劝你还是赶紧另觅他处,否则,你肯定会被活活气死。
4、喜欢造谣生事的人。团队中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听信谣言、传播谣言、制造谣言的人,这种人完全不会去核实事实真相,轻易听信他人无中生有的搬弄是非,或是为了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故意制造和散布谣言,尤其是面对强劲的竞争对手,往往会故意捏造事实,用谣言散布的方式来制造事端或抵毁竞争对手,影响到整个团队的凝聚力。
5、不讲情义的势利人。职场中有一种人擅长过河拆桥,当有求于他人的时候,态度谦卑到了让人不忍拒绝,甚至还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感受到他的哥们意气,然而,等到事成或是大功告成之后,这种人突然就患上了“健忘症”,把你的贡献忘记得一干二净,更有甚者,不但不会念你有恩于他,而且还会过河拆桥,一点都不会重提兄弟姐妹情义。
6、爱装扮成弱者的人。在团队中假装弱者而博取大家的同情,他们之所以喜欢装扮得可怜兮兮,其实就是想在团队中滥竽充数混日子。或是想博得大家同情,然后答应他所提出来的无理要求。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出于同情心而心软,很容易就掉进了他们精心设计好的陷阱之中。需要提醒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农夫与蛇的故事千万要牢记。
7、擅长阳奉阴违的人。但凡阳奉阴违的人都会有分裂的性格,他们可以做到言行不一致,说一套而做另外一套。为了吸引领导的眼球,他们可以当着领导的面拍胸脯表示自己的能力,但事实上他根本不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的人在团队中是属于眼高手低的人,他们之所以在领导面前山盟海誓,无非就是想能够引起领导对自己的关注。
8、遇事拖人下水的人。有的人背着团队在外面捞取利益,甚至是用不合法的手段来骗取公共利益,然而,一旦东窗事发,总喜欢找几个垫背的,于是,跟这种人结成团队,最终结果有可能会被拖下水,当然,最终能像泥鳅滑掉的人绝对不会是你。因此,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有过拖人下水前科的人,绝对应该避而远之。
9、酷爱贪小便宜的人。有的人就是改不了喜欢贪小便宜的毛病,喜欢把自己的私利无限放大而把集体的利益随便丢弃,职场里这样的人绝对不在少数,他们可能是你最亲密的朋友,也可能是你起初最为信任的人,正是因为有了你的信任,他才会有轻易得逞的机会,才会懂得如何骗取你的信任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来,毕竟,这种人的眼睛里只有钱。
10、贪天功为己功的人。职场里这样一来的人最多,当需要承担的时候你可能一个人都找不到,等到出成绩的时候,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一下子可以冒出许多排在你前面邀功请赏的人,这些人或是你的领导而得罪不起,或是你的好朋友而抹不开面子,然而,假如你严词以对,这伙擅长巧取豪夺的人绝对可以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来。
我们知道,在职场,如果你不能改变社会现实或是改变游戏规则,你就应该遵循约定俗成或是遵守游戏规则,如果你不能选择自己的职业,但你可以选择自己希望加入的团队,只有入对了行,找对了团队,你的事业才会如虎添翼,你才可以最后事业成功。

暮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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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总版主
配偶: 貓夫人°
深深深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10-1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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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shan116688

ZxID:16359730

等级: 派派新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10-13 0
同意
琉璃@琨琨

ZxID:13049742


等级: 文学大师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10-13 0
其实总结起来就是别跟自私自利的人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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