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好。如果没有涉及违反法律的内容或行为(如盗版)就不应该禁播。
文化多元化有助于激发创造力,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要提高国民文化素质、鉴赏水平,应该是各种风格、类型、来源等等都接触,激发讨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非人为偏废某一方。我不认为爱看日漫会影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欣赏。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更有利于丰富文化市场,提高国民修养。
而内容方面的分级制度迟迟不推行也是不利于影视文化作品产业发展的。
大禹治水,疏优于堵。弘扬高雅的民族文化是要从提高基础教育的水平、更新方式做起。而不是排斥其他文化。否则交响乐等西方传统文化艺术不是也要禁止了?
还有一点,对于日本这个国家对华的侵略及对侵略历史的否定以及目前的敌对态度等的强烈愤慨与吸收其文化中先进的一面并不冲突。应该客观理性辨证地看待事情,而非极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