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有时候法外该不该有情呢?!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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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话题] 难道有时候法外该不该有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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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の不二

ZxID:66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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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入960331の星河        09520周年&19526上任周& ..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2-02 0
难道有时候法外该不该有情呢?!
— 本帖被 ゛臉紅紅.... 从 心情驿站 移动到本区(2015-02-04) —
[color=#ff0000]心情涂鸦,每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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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涂鸦【每日话题】登记审核帖[/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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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一些新闻里有一篇报道是说患者海外非法代购药物回国``但是这些要是在内地没有的只有在香港或是海外有``当然香港买药的时候需要有医生开的处方没有处方的话就是犯罪;在海外的要有些是仿制的(但和专利药效果相同,价格却天差地别的)这也算是违法犯罪的;还有一些因长期不堪受到家庭暴力的妻子无奈痛苦的杀死自己的丈夫(看到一篇报道里该妻子忍受了30年家暴!!!!!)``周围邻里都写了宽大处理申请书来央求法官轻判``也有一些像前段时间林森浩投毐案中复旦医学院的学生帮忙写了一份轻判书神马的诸如此类的案件``是否有些真的很有必要轻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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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明日12点整
心情话题,精彩不断,明天不见不散。[/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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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小小酥

ZxID:12792823


等级: 热心会员
链接失效可以告诉我哟~╰(*°▽°*)╯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5-02-04 0
反正投毒案那个我觉得不应该,如果是你家孩子被投毒你还能请求法官轻判么,这个就应该一命抵一命啊
其他的不了解不能随便说,有的时候觉得应该,但毕竟都不是当事人,我们说也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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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ur

ZxID:2548755


猫冬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5-02-04 0
我觉得法是不应该容情的,犯法了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如果都容情,那么这个情怎么控制?谁来控制?会不会被人利用?都是很难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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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游

ZxID:774939


愿你胸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愿你炼出钻石心,依然芙蓉面。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5-02-04 0
具体要看什么样的案子。这个感觉没法讨论。局外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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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色无玄。

ZxID:13157952


等级: 派派版主
配偶: 倾世慕情
6.1上任周年,9.4周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这个我昨晚也看到了,虽然说法不容情,但是法律就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防止发生恶性时间的。既然公众都理解他们,还是可以考虑评判。不过执法部门也有他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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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贵贵

ZxID:10510582


等级: 热心会员
向往成为妖孽的人生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这个话题真心不好参加 都说中国的法律是给有钱人准备的 我也不在这里吐槽了 不是有句老话吗 法理不外乎人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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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快乐、不是因为他拥有的多、而是他计较的少!
天广、不如心宽!
十夜凉

ZxID:14155948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zy32593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法不应该容情,但是法律的审判的最终体现是刑罚,这个到最后应该是可以根据情况而进行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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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逍遥

ZxID:699226


等级: 派派版主
3.16,7.25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按案子来定吧,不过看到一些报导最后还是以法律来判决的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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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vershaw

ZxID:13513037


等级: 热心会员
Veni,vidi,vici.梦想是一定要有的,万一见鬼了呢。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我觉得法不容情,有了一个例外,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这样还要法律的威慑力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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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兮兮外加雷厉风行,咳,处女座你们不懂。
猫几°

ZxID:11230103


等级: 派派版主
配偶: 染丹青
2024,请对我好一点。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同上,犯法就改被处罚,至于如何处罚,量刑的时候可能可以适当参考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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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凤凰

ZxID:10277109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现在的法律并不健全,往往都是发生了一些案例后才能逐渐完善,总是落后于现实,而且执法的公正性等等的问题都是法律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那个替别人网购药品的人其实是在帮助别的病患,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并没有为自己谋私,可是从法律的角度衡量却犯法了,这是没有办法的,既然有法律规定,触犯了就是触犯了,一码是一码啊,只能说法律有改进的空间,啥时候改,另说了。。。
ps:为毛总说我非法请求啊,哪里非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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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味啊,果然有味道
雪紫轩秋

ZxID:17954374


等级: 求书之心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我觉得不行,都要按情来的话永远都断不清楚了。还是要按法来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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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君芊

ZxID:20542791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挺難講的這種事. 法律就是用來遵守的 如果真的要法外容情那就只有從判刊上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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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797c7

ZxID:51760365


等级: 热心会员
时间会冲刷一切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其实吧,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只不过是人性的一种表现而已,如果合乎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那轻叛也就是合理的了吧,连国家出台法律法规都说了“最高解释权归***”呢,那解释出来的才是最终判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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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嘉鱼、

ZxID:17839264


等级: 内阁元老
人生是旷野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法律不应该有情,它产生效力的对象是是大部分人,如果法律存在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只会让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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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117

ZxID:10253513

等级: 热心会员
不忘初心。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看这个标题我就想到这个新闻了,如果法律足够完善,执行确实到位,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应该不会或者是很少会出现法和情两相矛盾的事,就比如这个新闻,如果司法领域在药价监管上足够作为,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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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冰小雨

ZxID:7364259

等级: 热心会员
踩着三轮车卖菜的阿伯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法律作为凌驾于人性之上的存在,主要承担的还是它理性的一部分,无规则不成方圆,如果,每个人犯错,都可以凭借各种各样的“事出有因”来获取法外开恩的话,那这个世界岂不是乱套了,你在犯下错误之时,必然要觉悟后果,法律不是你可以随便卖萌就可以让你pass的,做人的最基本道德不应该是,做错了,就该认罚吗?有胆子做,没胆子认!杀人放火非法代购,没有事出有因,只有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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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只有皮

ZxID:13985423


等级: 文学之神
真的再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在法说情,不就会间接产生不公平吗?所以才有了大义灭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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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xuefeidie

ZxID:11730970

等级: 热心会员
如果有一天 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 一大堆书里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法律是法律  和求情轻判没有关系 如果都能求情 就轻判 那法律有何尊严可言
至于具体情节
如果有酌情情节 法官会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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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浅的鱼7e6e

ZxID:27024241


等级: 热心会员
配偶: 懿萱嘉薇
努力攒钱,养小白脸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5-02-04 0
说实在的,犯法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不得已的苦衷,因为苦衷而犯法,也是好不值得的,仔细想想,如果犯法了,考虑中二人情因素的话,法律就跟摆设差不多了,做不到公平公正的,虽然不得已,但还是建议按照法律来,如果有了开头,那么法律执行下去会很难得,最先想通过人情来逃脱法律的就是那些贪官、奸商,还是一视同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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