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来,照旧郁闷地向老妈喊了一句“不想上班啊!”
然后,左赖床右赖床了十分钟,爬起来,上班去。
下了公交,要步行200米到公司,我无精打采地往公司走,突然看到对面马路有只流浪狗。
肯定是流浪狗,因为它的毛发很脏,而且打结了,一团一团的,身上也没多少肉。
重点是它的屁股那里红红的,好大一片,它可不是猴子啊,除非是受伤了,或者是沾上了什么东西。
它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去舔,我猜应该是伤口。但是它走路又很正常,看不出疼痛的感觉。
后来它跑过这边的马路了,跑到了一栋楼房前,用爪子去扒那个紧闭着的门。
那一刻,我很感激,虽然做人很烦啊,但至少我能在一定程度上主宰自己的命运。
突然想,如果以后有能力了,开个流浪猫狗收容所。
[ 此帖被kimiwo在2011-10-06 21:0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