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亲说不想吵架,其实我也不想,已经厌倦了这种争吵,但是我不得不说,亲的帖子很有误导的煽动性。如果我不是当事人或者不了解情况,那我会认为随便在连载发个帖子,不更新,等完结出了盗了附件再更新,就OK了,唔,这样来说的确是不可取。
下面就说说这次的事情吧,感觉不出来解释下会造成很多会员的误解
4、关于未享有优先权的文如被发布完结版本的特殊处理
如连载文“一周内”有更新,且完结文不比连载文“多10章节以上(包括10章)”的,有一日提醒期限。首先,这个只是有一日更新期限而已,而不是优先权,优先权的定义相信发书人都了解,两者完全不同,也请不要混淆和误导大家。
而且这条版规不是我一个人说的,当初在版主群和斑竹议事里,大家都有讨论后才定下的
版规跟法律一样,都会有漏洞,不可能满足所有人那是一定的,但绝对是想保护“大多数”发书人的权益而设定或者修改的
之所以规定为一周,是考虑到连载更新帖一周加一次分,基本上大多热会的连载进度也都保持在一周一更新的状态
亲说的那个帖子,24号发文,到31号之前,如果她仍未有一次更新,说明她未做到持续更新,那自然不受版规保护,关于这点请不要钻文字空子。
亦或者亲的完结本有超过连载达到10章,那连载的帖子按照版规都当删除,但事实情况是,两者条件均不符合。
关于这条版规,连载限制的也是很严格的,不允许超过一周内没有更新,不允许完结本超过连载10章,并不是像亲说的那样是个帖子就有优先权的吧
亲觉得版规不公平,您认为您补的结尾也是手打的,那您是否想过,连载那位会员手打了前面的289章,而您只补齐了后面的7章就想抢文?这就公平了吗?说到盗取完结附件的问题,我试问下完结帖有多少是自己全文手打或者全文买V的,且不说大多都是从外站直接转来的,即便自己整理不也都是从连载附件的基础上补的结尾?而这次的情况是连版规要求的补齐十章的条件都未达到,“不付出点劳动就这么轻松,我觉得不管在哪都说不过去”引用一下您的这句话,我觉得确实很有道理。
还有关于连载提前占文的问题,是不是快完结只是我们的预测,或者说猜测,作者什么时候要完我们怎么知道呢?
也许明天,也许后天,也许两个月,如果她高兴了说不定还能连载半年甚至更久
我们都知道尤其是起点文,写300章也是它,也1000章也是它
如果一个会员高高兴兴手打了篇文,发了第三天或者第四天作者不幸结局了,然后就因为无优先权的问题而被删,尤其在结局只比连载多几章的情况下,这样很打击会员的积极性有木有,很伤人感情的有木有!!!连载发手打文奖励已经是很微薄的了,就每次更新的那点评分,如果这样还要冒着随时被删的可能,那今后这种文没人愿意发了,都去等完结吗?
在这里说几句也许不该是斑竹说的话,只是我作为发书人的一点感想
发书人一直都是坛子比较低调的一部分群体,也许大家互不认识,也许从未聊过天甚至从未蒙面,但对发书的热爱是一样的,作为这个群体的一份子,加上又是书区的斑竹,我希望我们这个团体是和睦的,发文除了是为了分享给大家,更重要得我们也在其中体会到快乐,对于抢文,如果连载确实是更新不及时的帖子,有人及时发了完结本,这是好事,但是有些时候,在明知对方已经悬赏手打完了,却要钻时间空子,去抢,亦或者类似这次这种情况,这么抢文未免有些不厚道吧?发书人谁都不差那一两篇文,好心的提醒一下,“你这文完结了哦,不更新我就发了呀”未尝不可?我相信你提醒了她,下次如果你的文完结了,对方同样会提醒你,这个都是相互的,为什么非得你抢我我再去抢你才行呢?
您对书区的贡献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说句心里话我也很尊敬你,佩服你
不管老人还是新人,发书人之间希望大家都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想想,除了发书,难道就没有其他的什么了吗?我觉得人情儿味儿更重要吧,您发这么多书,现在又回归,不也是因为这里的情分在呢么,说这么多只是希望亲能理解。
最后这几个月了,很无力,唯一希望的就是大家可以愉快的度过,不要因为一两篇文闹的不开心了,连载版规终将化作浮云。。。发书也将成为浮云。。。文不在了,希望情分仍在,也算是种收获。。。
皮埃斯,本来这种时候不想再说什么了,说什么都觉得累/(ㄒoㄒ)/~~ 结果不知不觉又说了这么多,桑感╮(╯▽╰)╭
最后如果对版规或者版主有意见,希望发到社区为好,发到心情一是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影响也不好。[ 此帖被偶颜單色在2011-08-29 14:1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