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穿高跟鞋吗?漂亮不?杯具不?
我华丽的杯具了
话说我穿了高跟鞋后皮光肉滑小脚丫的杯具吧!
脚后跟被磨起了泡泡,就留下了难看的疤疤给我做纪念。
鞋头是尖尖的,把十根脚趾都挤在一块,造就脚趾起了包包(小小的肉包子)消不下去了。
鞋跟也跟着造就了全身压力冲向脚趾,把脚趾的指甲压变形了,脚趾横向凸出,现在还裂开了,那个血奔丫~~~

我不活了
打人家小学六年级看了《罂粟的情人》里面楠竹对女猪的白嫩猪脚蹄钟情后,就一直好好保养的脚丫,希望将来也有人捧着我白嫩的脚丫入迷呢,现在

它变得好难看额!
.............不活了我
[ 此贴被玉铃兰在2011-01-01 00:3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