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相恋,相离,相爱——评《想入非非》作者:花清晨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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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交流] 相遇,相恋,相离,相爱——评《想入非非》作者:花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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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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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内阁元老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举报 全看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9-17 0
— 本帖被 路小透。 从 品书评文 移动到本区(2013-03-18) —


    相遇,相恋,相离,相爱——评《想入非非》作者:花清晨

简介: 
主 角:沈先非×桑渝
类 型:BG、都市、校园
关键词:恶女追男、破镜重圆
文案:  
桑渝,恶霸一样的富家女,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有钱。
沈先非,一直生活在家庭不完美的阴影中,除了学习还是学习。
曾经,因为一瓶百事可乐,倒霉的他就此沾上了恶霸一样的她。
他竭尽全力想将她甩开,他在前面拼命跑,她就在后面使劲追,死皮赖脸地跟着他。
当她手中的那把爱情之箭终于将他这只笨鸟射了下来,他却将她遗忘在记忆之外。
坚持,她为他守到相思成疾,只为曾经不告而别的理由。
五年,究竟怎样一个五年,失去的五年可否能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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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看简介已经是毫无印象了,打开书细细一看,发现剧情居然是熟悉的。大概在最喜欢青春校园文的阶段读过了吧,已然记不太清。当然,也说明当日这书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太多这样的书了。我很少重新再读一本第一遍无感触的书,这本算是不得已而为之,居然重新读出些味道来,心境不同,感触亦不同。
     竟然是以张玉华的《原谅》这歌开头,淡淡的哀婉的旋律响起时,我想起了一位朋友来。彼时正是除了学习无所事事的年纪,大学伊始,专业使然,女生极少,和班里的男同学们鲜有接触。不过这丝毫不影响女生们八卦的天性,卧谈间就将班草通过外貌考查经由口头投票的方式选了出来,那位倒霉的同学时不时就会被调侃一番,倒也打发了不少无聊的时间。某日,和该同学神奇的在QQ上唠起来,他说你听过《原谅》么?张玉华的。表示没有,粗糙女青年从来听的都是网络爱来爱去那种让人或筋骨酥软或内心澎湃的激情歌,于是赶紧去听了下,居然是这样柔软的歌,出自一个男生的推荐,瞬间女性意识萌发,后来渐渐的,也开始发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源于这种新鲜的接触,对这个南方男孩子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他有梦想,简单而可能实现的,不浮夸,亦不浮躁;他有计划,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心下了然;他很自制,迷恋李小龙,从不间断体育锻炼,可以一口气从学校跑到后山顶上,可以寒来暑往坚持天天跑十圈;汶川地震那年回家乡做了抗震志愿者,回来后亦发上进,奖学金也顺理成章拿到了手……怀着无比崇拜的心,姐们我曾经疯狂转载了人家的日志到自己空间,就是现在看来,也能读出那种很淡定的执着来。几年后,他回家乡,自主创业去了,偶有联系,聊几句话便觉得通透,觉得坦然,他不是没野心的男生,却始终勤奋踏实,十分羡慕那份超越年龄的豁达。
      我不能后知后觉的说从沈先非同志身上看到了故人的影子,毕竟从前从没这个方面的联想,极少将小说里的人物形象同现实联系起来。却又不得不说仍是有一定的相似度的,文中的沈先非同样的少年老成,冷静自制,读书的时候是女孩子们肖想的对象,走入社会后按部就班地成为卓尔不凡的成功人士。时光短,岁月长,我不知道昔日同窗将来会变成何种模样,永远记得的大概也是少年形象。并不清楚他守着什么样的姑娘,曾有过怎样不平淡的爱情故事,不过以他的性格,所喜欢的姑娘,大概也不能是桑渝同学那模样。想多了,扯远了,从故人那跳出来,我们回到小说中,回到这本欢喜冤家的纠缠中来。
     毫无疑问的,作者试图塑造出两个有情有趣的人物来,沈先非不必说,经典言情模板男主,可参照上述描述,基本从头到尾贯彻了“有长相,有能力,有性格,有情趣”四有方针,然而与抢眼的桑渝同学比起来,光芒骤减,沦为一个被牵着头走的花瓶式男主。一条主线很明确,桑渝屡次拿下“笨鸟”沈先非的“激情”故事。
    桑渝塑造的实在是有血有肉,这位将霸王硬上弓发挥的淋漓尽致的昔日女强孩儿,今日女强人儿,做的恶霸事情令人叹为观止,语言暴力,肢体暴力,这位姑娘虽系出名门,却丝毫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模样,分明就是一黑帮女老大的做派。这年头,倒追并不是什么掉价的事儿,更何况桑姑娘敢爱敢恨,压根对矜持羞涩这种事情毫无意识,只一心一意想将人拿下,整一个翻转的强取豪夺。轻而易举地勾勒出她的模样来,以及曾经她与沈先非的相处模式,鸡飞狗跳,你追我逃。作者行文流畅,幽默感十足,有种粗糙的质朴美感,尤其体现在校园生活的描述上,虽然追男情节并不新鲜,不外乎改头换面、围追堵截、死缠烂打、装疯卖傻,沈先非说:没人喜欢野蛮不讲理的女生。也确实如此,野蛮女友也只能在影视文学作品中雄起了,现实中实在太多假小子或被无情忽视或发展成为铁哥们的例子。
    失恋就像是女人的痛经,所有不适在第一天,第二天痛苦减半,第三天生龙活虎。桑渝在爱情里觉得痛,就会打人,像是一种强迫症,沈先非没少受过这种“非人”的对待,动不动就要被“拳打脚踢”,当桑渝意识到追沈先非是“浪费金钱、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笨鸟同志就会适时开窍了。这个粗糙的女孩子其实有颗很单纯的心,尽管开始的糟糕了些,最终也赢得了心仪之人的心,大概就是痴心的结果吧。想当然,总会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原因分开,别离,重逢,聚首,白头。
     作者的写作手法其实还是挺好的,现实与过往交替进行,衔接的还算紧凑,现实部分有种现代都市言情的委婉飘渺,过往部分则具备了青春校园的青涩直接,大约是为了使时间界限更为清晰明了。写爱情只是一部分,作者还花了不少笔墨在桑渝与家人朋友的相处上,父亲与母亲的不和,家庭琐事,又像是一部现代伦理剧,荒唐而残酷。朋友们,同性的异性的,倒是可爱的居多,比如助手师妹以及不作为的男配,甚至包括看病的医生,学校的同学,虽夸张了些,倒是挺有喜剧色彩。关于桑渝与沈先非的事业,也有提及,虽简单,但失忆后沈先非重新爱上桑渝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终于在沈先非的“我爱你”中不圆满收尾,毕竟母亲抱着决绝的心情同父亲玉石俱焚,叫人心情很沉重。另外“笨鸟”五年后突然“邪魅”了起来也叫人好不适应,毕竟不解风情的天然冰也是很萌的,太过跳跃,反倒有些违和。总之,这是本看着还不错的小说,前提是受得了桑渝前期的咋咋呼呼与动不动就要抽人的个性。再次回到那支沈桑共同的铃声《原谅》,他们之间,其实谁都不欠谁,不过爱由浅至深而已,根本无需原谅。相遇,相恋,相离,相爱,平凡的爱情不谈,大多跌宕起伏的情事总沿着这路线蜿蜒前行,究竟是恋深还是爱深?大约是爱吧,只有经过时间的洗礼,这爱情的果实,才是真正熟透了的,美味的。
    最近一直在想入非非,琢磨着将这些年来耳濡目染的一些东西整理下,人、景、物与是非,又颇感无力,太过浩大的工程,又有些吃饱了撑的的嫌疑。更应了那句名诗:我答答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似乎文艺了些,不过,谁又能说,过客眼里无大千世界?
    诚然,有,真有。
                                       
                                2011.9.17晚












[ 此帖被潇尘在2011-10-26 11:28重新编辑 ]
  • 际遇之神

    奖励 2011-10-03

    宝蓝菲菲帮助哈利打败伏地魔 得到2派派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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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儿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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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总版主
举报 全看 沙发   发表于: 2014-10-03 0

得到一份爱不容易,且行且珍惜吧。
失去记忆这个梗用了好久了但一直吸引读者
而且大部分都是男主失去了,是不是女人永远都处于受害者
五年,女主能在男主失去记忆后一直不离不弃
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让自己不疯不魔?
爱的深会把对方的身影和气息刻在灵魂上
如果能轻易忘记是不是爱的不够深呢?
一篇文看下来,对于女主有心疼有敬佩
女主的塑造深入人心,能让女读者们产生共鸣
从一个骄骄女为了爱情变成女强人其中的心酸旁人不知
爱情能让人变得强大,也能让人跌入深谷,端看自己怎么对待它
扪心自问相同的情景应在自己身上能够像女主这样又有多少呢?
在这样的速食爱情的社会里,对爱情如此单纯执着的还有么?
更何况是自己爱的人失去记忆,他的世界里没有了你的身影
虽然后来有情人终成眷属了,但发生过的那些酸苦旁人如何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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