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休妻——七出三不去之解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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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民俗] 古代休妻——七出三不去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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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aiyue

ZxID:1727285

等级: 脱颖而出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5 0
六礼是西周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条件,婚姻解除的条件则是七出三不去。
其中,七出是解除的具体条件,三不去则是对七出的限制。

七出是:
一是无子
二是淫
三是不顺父母
四是口多言
五是盗窃
六是妒忌
七是恶疾

但是,无子是在妻子五十岁以后才有效,即过了生育期,而此时男方一般有妾生的子女,休妻很难出现,况且还有三不去的限制条件。口多言指拨弄是非,离间亲属。妒忌实际是指自己不生育又不许丈夫纳妾的那种妒忌。恶疾是指耳聋、眼瞎、腿残疾等疾病。

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
一是有所取无所归
二是与更三年丧
三是前贫贱后富贵。

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结婚时贫穷,后来富贵的。

从七出和三不去的条件可以看出,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和夫妻双方的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没一条是有关感情的。因为古代婚姻是两家之间的关系,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所以古代社会才有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头抱着走”的说法,因为一不能自己做主,二不能在结婚前见面,只听媒人说对方情况。婚姻的决定权在于父母,结婚、离婚都由父母说了算。所以才出现了《孔雀东南飞》中的兰芝、陆游妻子唐氏的离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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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oss946422077

ZxID:11218112

等级: 小有名气
随便看看书
举报 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11-08-21 0
貌似休妻很容易啊
wjiagg

ZxID:6725788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11-08-20 0
公主嫁到涉及过
落落风荷

ZxID:13916338

等级: 牛刀小试
缘起缘灭,不过一句再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1-05-19 0
古代女子真是没有地位,以前只知道有七出,原来还有三不出……
衣香鬓影淹没了几声叹息……
inun

ZxID:14753496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1-05-19 0
第一次知道還有三不去這項......
話說這類知識都是從哪裡考究的呢?
姐姐1234

ZxID:14193546

等级: 热心会员
想看本好剧情的文好难..............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1-05-19 0
受教了,觉得要是我在古代,估计是被休了
五班三倒

ZxID:14527076

等级: 博览群书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1-05-19 0
古代女子地位太低了。。。。
guo455

ZxID:6122624

等级: 牛刀小试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1-05-19 0
一是有所取无所归
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
王献之的原配郗道茂,在王反抗无果被迫休妻娶了寡妇公主之后,依附娘家亲戚孤苦而终。她的父母当时还不是早就过世了,也没人管她是不是无所归。主要是郗家当时没落了,王家肆无忌惮的想借此攀附新皇,生生拆散一对恩爱夫妻。
[ 此贴被guo455在2011-05-19 04:41重新编辑 ]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皇甫梦冰

ZxID:49

等级: 文学俊才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1-05-17 0
原来是这样的呢~

suan2005

ZxID:11442511

等级: 自由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1-05-14 0
  受教了
七分橙色橘

ZxID:6193201


等级: 热心会员
咿呀咿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1-04-16 0
原来这样啊
柳芽

ZxID:8184636

等级: 文学俊才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1-04-16 0
了解了,谢谢~~~
松轩醉雪

ZxID:13600670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0-11-26 0
我觉得这样的条例有对的地方啊,虽然不包含感情因素,但是也限制了一些人利用情感的变化来逃避婚姻的责任。像我们国家就曾经把“感情破裂”这一条从婚姻法中删除。人的情感会随着时间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甚至自己身体状况的变化而改变,谁也没有办法保证会一辈子把情感放在一个人身上,难道我们因感情浓烈而结婚,并可以因感情变淡而离婚?婚姻除了体现人的情绪和情感变化之外不该负有其他的社会或者人性的责任吗?不包含情感因素的婚姻条例正是从法律上保证了婚姻的事实上的责任和义务。----------------------------非常赞同这个观点,近现代人曾经鼓吹爱情至上,其实是个伪命题。感情是变化的,黑格尔哲学讲过程论,感情也是这样,有始必有终。据现代心理学研究,所谓激情燃烧,爱得死去活来,一般也就是18个月左右,然后是情感饱和(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没有可以交流的东西了)审美疲劳,因为人类群体多数是凡夫俗子,情慧如炬光照史册高山仰止泉源不竭的圣贤是极少数,当然也有一生相守的,但是非常少。古代人重视门庭与物质条件是很有道理的,因为生存所需的东西比较匮乏,现代人很难理解,不必厚今薄古。
ajsuixin

ZxID:8876549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0-10-11 0
古代人真可怜~~唉
rh0710

ZxID:13159099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0-10-11 0
三不出还算是有点人性化的
lisocial

ZxID:11990527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0-10-11 0
我觉得这样的条例有对的地方啊,虽然不包含感情因素,但是也限制了一些人利用情感的变化来逃避婚姻的责任。像我们国家就曾经把“感情破裂”这一条从婚姻法中删除。人的情感会随着时间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甚至自己身体状况的变化而改变,谁也没有办法保证会一辈子把情感放在一个人身上,难道我们因感情浓烈而结婚,并可以因感情变淡而离婚?婚姻除了体现人的情绪和情感变化之外不该负有其他的社会或者人性的责任吗?不包含情感因素的婚姻条例正是从法律上保证了婚姻的事实上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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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映林木疏。

ZxID:2731978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一碗米粥
可爱。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0-10-10 0
……古代对女子的要求真实高

白发三千丈

ZxID:8916880

等级: 明星作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0-10-10 0
那个三不去 说到底 还是为了他们 男的的面子啊
女人还真可怜
bradshaw

ZxID:6071356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0-10-10 0
原来如此…
旧挽歌ゝ

ZxID:7198300


等级: 热心会员
归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0-10-10 0
庆幸生在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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