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罗马帝国 文化生活篇】罗马人的幸福生活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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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史] 【欧洲。罗马帝国 文化生活篇】罗马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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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2 0
【欧洲。罗马帝国 文化生活篇】罗马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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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color=#ff0000]罗马帝国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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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罗马帝国 文化生活篇】罗马人的幸福生活[/color][/size]


[table=80%][tr][td][color=#ff0000][size=2][b]罗马人的幸福生活[/b][/size][/color]
[size=2]货币单位[/size]
[size=2]食品供应[/size]
[size=2]供水[/size]
[size=2]排水[/size]
[size=2]厕所[/size]
[size=2]澡堂[/size]
[size=2]住宅[/size]
[size=2]街道[/size]
[size=2]饮食[/size]
[size=2]服饰[/size]
[size=2]儿童(学校教育)[/size]
[size=2]房 事[/size]
[size=2]赛车[/size]
[size=2]剧院[/size]
[size=2]大竞技场[/size]
[/td][td][color=#ff0000][size=2][b]1楼[/b][/size][/color]
[size=2]1。古罗马币介绍 补充[/size]
[size=2]2。古罗马的烹调宴饮[/size]
[size=2]3。罗马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size]
[size=2]4。罗马戏剧与剧场[/size]
[/td][/tr][tr][td][color=#ff0000][size=2][b]古罗马币介绍[/b][/size][/color][/td][td][color=#ff0000][size=2][b]2楼[/b][/size][/color]
[size=2]1。古罗马的文学艺术----诗歌[/size]
[size=2]2。古罗马帝国的行省管理[/size]
[/td][/tr][/table]






[color=#669900][table=90%][tr][td][size=2]


[b][size=3][color=#000000]罗马人的幸福生活[/color][/size][/b]

[color=#666666]本文翻译自
《The Ancient City - Life in Classical Athens & Rome》作者 Peter Connolly,Hazel Dodge
[ 转自铁血社区 [url]http://bbs.tiexue.net/[/url] ]
《Panorama of the Classical World》作者 Nigel Spivery,Michael Squire
《The Private Life of the Romans》作者 Harold Whetstone Johnston1[/color] 



[color=#ff3366]1、罗马的货币单位[/color]
1奥里斯(aureus)= 25 第纳瑞斯(denarius)= 100 塞斯特瑞斯(sesterces)= 400 阿斯(as)= 1600 夸德伦斯(quadrans).




        帝国时期城市内非技术个人的日工资约为1第纳瑞斯,在1世纪为3.8-4克的银币。庞培城出土的一份客栈帐单显示:升葡萄酒加面包-1阿斯其它食品-2阿斯  喂骡子的干草-2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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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在前6世纪罗马人就修建了城墙,但在前5世纪的某个时候,因为对外战争失败,罗马人被迫把城墙拆除。没了城墙的后果就是,390BC高卢人轻易地攻陷罗马,烧杀一空。高卢人撤走后,罗马人马上重建了塞维安墙(Servian Wall,下图中间那一圈城墙),塞维安墙长11公里,平均厚度3.6米,城门超过12个。

        塞维安墙成功地挡住了汉尼拔,此后数百年,罗马的城区慢慢扩到城墙之外,但这时再无外敌能威胁到罗马城,所以一直没有修新城墙。到了3世纪,帝国开始衰落,北方蛮族的威胁日益严重,AD270皇帝奥勒良用三年时间修建了奥勒良墙(Aurelian Wall,上图外面的一圈),墙长20公里,有18个城门和381座塔楼。

  就在奥勒良上台的前几年,罗马经历了一场大瘟疫,人口只剩下50万,所以奥勒良墙很可能无法体现出罗马城在鼎盛时期的规模。此后在戴克里先时代,人口又恢复到近百万,但总的来说罗马的地位和人口一直在下降,西罗马灭亡后,5世纪末的罗马大概只有5万居民,AD550剩下了2万5。罗马人在建城之初的几百年,显然没有想到子孙们会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帝国,罗马城的人口会超过一百万。因此在建设时毫无长远计划,只是简单地由中心向外扩展。到了帝国时期,皇帝们想要好好规划一番时,已经太迟了,市区里挤满了杂乱无章的建筑,要造个规模大点的皇宫都没地方。AD64的那次大火后,才烧出了大片空地,于是尼禄的皇宫,后来的大竞技场、大澡堂都陆续建了起来。不管大火是不是尼录放的,他为灾后重建作出了重大贡献,从私人金库里掏钱清理废墟,安置灾民。尼录还制定了各项法规,保证街道宽度和建筑的可靠性。不过在AD69 争夺罗马城的内战中,又窄又滑的街道给军团的前进造成了不小的障碍,说明情况并没有很大的改善。到了3世纪末,罗马碂筒有11个大澡堂、超过1000个喷泉、两个赛车场、两个大竞技场、36座凯旋门和2000所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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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6666]拥挤的市中心汉化交流空间[/color][/align]

    共和时期罗马城有4个区,7BC奥古斯都扩大到十四个区(Region),以罗马数字命名,区长由政府官员担任。每个区又分为更小的街区(vici),只有各街区的主路才有路名和路牌,不在主路上的居民只能自己想法标出房子的位置。例如:某某神龛东边的第五栋房子;某某面包店往下两个门。街区是罗马城最小的行政区划,有自己的神龛、祭坛、活动中心和标志建筑。每年街区内居民选出一到四位街道主任(magistri vici),负责治安、防火、祭祀本街区的守护神、与上级官员联络等  AD6奥古斯都用释放奴隶组成了7个消防大队(vigiles),每个大队负责两个区的巡夜和消防。为了提供这7000人的开销,奥古斯都加征了奴隶买卖税,征收奴隶价格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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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后期的罗马城布局,右上角城墙边的是禁卫军营,




[color=#ff3366]2.食品供应 [/color]

    由于罗马只统计成年男性公民的数量,所以罗马城有多少人口从没有确切的数字。现代多数历史学家相信在2世纪,罗马城人口大约为120万。在古代,供应一个超过百万人口的城市是巨大的挑战。罗马城消耗的物资,来自整个地中海区域,各种物资中运量最大的是食品。食品中又以谷物、葡萄酒和橄榄油为主。谷物来自埃及和北非,葡萄酒从坎帕尼亚、高卢和西班牙进口,橄榄油主要来自南西班牙和北非。

      帝国时期海运、河运和陆地运输的成本大约是1 : 5 : 30。在奥古斯都时期,埃及每年要向罗马输送1亿8千万公升小麦,1世纪的历史学家约瑟夫则宣称阿非利加省的输送量是埃及的两倍,这样大的运输量只能依靠海运。葡萄酒和橄榄油装在双耳瓦罐(amphorae)内,先运到台伯河口,转到小型驳船上,沿台伯河运达罗马城内的河码头。所有的瓦罐在码头上倒空,酒和油储存在一个个巨大的仓库内,大部分空瓦罐直接扔掉。就在台伯河码头旁,有一座人造的小山Monte Testaccio,高34米,周长1公里,就是由丢弃橄榄油瓦罐的碎片堆成。据估算堆成这样一个小山包至少需要五千三百万个瓦罐。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73] [/align]
[align=center][color=#666666]产自地中海各地的瓦罐 [/color][/align]

    从共和国后期开始,罗马城内的贫民(成年男性公民)可以得到低于市场价一半的粮食,58BC后完全免费。奥古斯都将其固定成了一种救济制度。在5BC,有32万个成年男子领取救济,每月发一次供应证,但每个人能领多少及如何发放,没有可靠的资料。我们所知的就是在图拉真时代,不再是每月发一次小麦,而是每天发面包。(按《罗马帝国衰亡史》的说法,每天每份是3磅面包或可以买3磅面包的钱。不过吉本没有提及数字来源). 从海外运粮的工作由签了合同的私人承包商负责,由于罗马附近没有天然良港,台伯河口的Ostia港也淤积了,无法停靠那些载重量几百吨的海船。在共和国时期运粮船先停在那不勒斯湾的Puteoli港。粮食换乘较小的船只,沿海岸北上到达Ostia港,再换成1百吨以下的河船运到罗马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74] [/align]

        这种运输方式效率太低,无法满足罗马日益增长的需求。在1世纪中期克劳狄乌斯(Claudius)皇帝在Ostia港北面3公里,建了一个人工海港Portus。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两条大型防波堤围成一个港湾,在南防波堤的尽头是一座以亚历山大灯塔为原型的灯塔。为了加固灯塔的地基,一艘载重量约1300吨的巨轮被灌满混凝土,沉入海中。新港可以停靠大型海船,但仍会受天气影响,AD62的一次大风暴破坏了港内的200条船。2世纪初,图拉真在海岸后挖了一个六角型的大池子,深5米,面积32公顷,同时挖了一条40米宽的运河直通台伯河。从此罗马城才算有了一个可以全天候、24小时使用的外港。




[color=#ff3366]3.供水[/color]

        一直到公元前4世纪,罗马城的居民还是使用井水、泉水和蓄水池里的雨水。在312BC,罗马人开始修建第一条高架引水渠,到了2世纪初的图拉真时代,罗马人的供水已经完全依靠10条主要的引水渠。19BC,阿格里帕(Agrippa)修建了Aqua Virgo,为他新建的大型公共浴室供水。这是第一条专门用途的引水渠。到了2BC,奥古斯都又建了一条引水渠Aqua Alsietina,专用于为台伯河西岸的一个人工湖供水。这个人工湖主要用来进行海战演习和庆典表演。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75] [/align]

      量最大的引水渠是Aqua Claudia和Aqua Anio Novus,完成于AD52,它们实际上共用一个高架。如上图,上层是Aqua Anio Novus, 源自Anio河的河水;下层是Aqua Claudia,源自Anio山谷的泉水。对所有的公共建筑,罗马人最引以为豪的就是引水渠,他们认为埃及人、希腊人建的那些金字塔、陵墓和巨像虽然壮观,但都是毫无用处的东西。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76] [/align]

        水引进城市后,先流入蓄水池,池底的管道为公共设施供水-喷泉、澡堂等等,水池壁上的管道为私人供水,这样的设计保证了在水短缺时,私人用水会被首先切断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77] [/align]

      上面薀桐水管(罗马人的供水管都是铅制品)和下水道的截面图,分支水管直接通到住宅。但大部分的平民住宅没有这样的自来水,必须要去附近的公共喷泉提水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78] [/align]

      图中就是一个小型的公共喷泉,这张图还体现了罗马城的另外一个特点:住宅楼之间的间隔很小,这个以后再说。)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79][/align]

        从3世纪开始,引水渠的水被用来推动水磨,为罗马城提供大量面粉。这薀瞳元4世纪法国南部的水磨,水流被分为两股,共16个直径2米的水轮,每天能生产27吨面粉。  




[color=#ff3366]4排水  [/color]

    罗马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下水道系统, 各个区域都有它们的主下水道,分别流进台伯河。其中最著名的一条是Cloaca Maxima(见下图),长900多米,高4.2米,宽3.2米,现在还在部分使用。33BC阿格里帕曾亲自坐着小船,进下水道里视察。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0] [/align]

      支线下水道通常建在道路下面,接受来自澡堂、街道和民宅的废水,公共喷泉里溢出的水直接流进下水道,冲刷里面的废物。实际上很少有住宅连到公共下水道,民宅里的废水都流到一个封闭的污水坑里,屋主花钱请人定期来清理,囤积下来的残渣可以卖作肥料。罗马的下水道缺乏阻挡沼气和臭气外泄的过滤装置,而且由于建得太低,台伯河涨水时河水会倒灌进去。



[color=#ff3366]5.厕所 [/color]

    据帝国后期的记载,罗马城的公厕有144个,都建在公共澡堂旁边,便于使用澡堂里流出的脏水冲洗。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1] [/align]

      这是一座大型公厕的复原图,大概有100个座位。大家可以看到下面的下水道,座位前用来洗手的水沟,还有罗马人的厕筹-海绵棒(sponge stick)。海绵棒用后就放入中间的水槽。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2] [/align]

      现存于Ostia城的公厕,25个座位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私厕,用厨房的脏水冲,污水流进公共下水道或住宅的污水坑。对海格里尼姆城(Herculaneum)的发掘表明,所有的住宅,甚至位于2楼的公寓,都配有厕所。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3] [/align]

      海格里尼姆在79AD和著名的庞贝城一起,被维苏威火山喷出的火山灰淹没




[color=#ff3366]6.澡堂[/color]

  公共澡堂对于罗马人来说不仅是洗澡的地方,还起着社交中心的作用。所以一个完善的公共澡堂,必须配有图书馆、会客室、健身室、餐馆、商店和花园。在33BC罗马城有170个澡堂,5世纪初,这个数字增加到了856,其中包括11个大型皇家澡堂(由皇帝自己掏腰包兴建的公共澡堂,并冠以皇帝的名字)。最大的是戴克里先大澡堂,容量3000人。公共澡堂都是由富人捐款修建,作为社会公益,所以收费很低,通常男性收费1quadrans,女性加倍,儿童免费,当然毛巾和香油要自备。(quadrans是罗马最小的硬币,等于1/64第纳瑞斯)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4] [/align]

    上图大竞技场(Colosseum)后面这个宫殿般的建筑,是图拉真大澡堂,AD104开始兴建,五年后对外开放。由于角度的关系,澡堂看起来象长方形,其实是近似正方形。从花园的外围建筑算起是340 X 330米,花园里面的主体是190 X 212米,大竞技场也不过188 X 156米。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5] [/align]

      这是澡堂前半部分的剖视图,从左到右是大门、露天的冷水浴池、冷室(frigidarium)、温室(tepidarium)、热室(caldarium)。洗澡的过程是先进更衣室,脱下衣服,涂上香油,到练习室运动一会,然后进入温室,在温水池里泡泡。再进入热室,坐在椅子上熏蒸汽,再泡在热水池里,由自己或仆人动手,用金属刮板把全身刮一遍。最后到冷室,跳进冷水池,这才算完成一次标准的罗马式蒸汽浴。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6] [/align]

    这是热室内部,可以看到各个热水浴池,下面的火炉和通道。罗马人的热水器主要有两种,下面是这两种的截面图。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7] [/align]

      图的上半部是普通民宅用的热水器,公共澡堂用的是第二种。浴池和水箱是连通的,箭头B显示热水上升流进浴池,箭头A显示冷水下沉流回水箱,被再次加热。浴室地板下方是空心的,火炉产生的热气从地板下流过,墙壁内有一排瓦制的管子(见下图),热气沿着管子上升直到屋顶,排出屋外。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8][/align]

          这样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都得到了加热,将整间屋子变成蒸汽浴室。从上图可以看出地板比墙壁厚得多,免得地板太热,烫脚。罗马人显然知道利用温室效应,温室和热室都开有巨大的窗户,装上双层玻璃




[color=#ff3366]7.住宅[/color]

  奥古斯都宣称:“我接手的是一座砖造的罗马城,留下的却是一座大理石造的罗马城。”他是在吹牛,大理石通常只用来建造豪华住宅、公共建筑的柱子,及在墙上贴一层大理石砖。罗马城的主要建筑材料是石灰石、火山岩、烧制的砖和混凝土罗马的混凝土(opus caementicium)最早出现在公元前3世纪,与现代混凝土不同,它是用火山灰制成的泥浆、碎石或砖混合搅拌而成,按古代的标准算是相当牢靠,而且可以用在水下。当建造拱顶时,混凝土里不放普通的石灰石,而用火山浮石,火山浮石里面有许多空泡,可以大大减轻房子上部的重量。以前,罗马城用的白色大理石全部进口自希腊,彩色大理石来自北非和爱琴海。35BC以后,罗马人开始在意大利北部开采白色大理石,奥古斯都能够建造大理石的罗马,建材的本土化降低了运输成本是原因之一。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89] [/align]

      上图是罗马房屋的地基,先用木板围上,再一层层地浇上混凝土。地基打好后木架子通常就留在原处。墙的样式主要有三种: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0] [/align]

    左起Opus incertum:最早的样式,混凝土表面砌上一层经过粗略磨制的石块。

    Opus reticulatum:出现于公元前2世纪后期,混凝土表面砌着同样大小,金字塔状的石子。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1] [/align]

      世纪中期起广泛应用,混凝土外面砌上砖。罗马城进入繁荣时期后,面临着于现代大城市一样的问题-人多地少,它的解决办法也和现代人一样,向高处发展。至迟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罗马就出现了两层以上的公寓楼,而且不断加高,三层、四层甚至五、六层的公寓楼陆续出现。住这些公寓的都是穷人,为了降低成本,屋主不但往高里盖,楼与楼之间的间隔也越来越小。很多街道只能过一辆车,有些地方窄到楼上凸出的阳台几乎能碰上对面的公寓楼。 情况越来越恶化,到了奥古斯都时代,政府发布命令,公寓楼不得高于21米(六层)。在AD64的罗马大火后,限制降到18米,楼间距不得小于3米。

    最初高层公寓楼的建材是Opus craticum(上图),木质框架里灌上碎石和泥浆。这种结构最大的好处是不用砌砖头,便宜;最大的坏处是不防火。AD64那场大火据说烧掉近半个个罗马,与这种木质框架颇有关系。大火之后,砖结构成为公寓楼的主流。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2] [/align]

      在罗马城内,富人住的是带花园庭院的平房,穷人只能住公寓。上面是一栋五层公寓楼(insula)的结构图,一楼靠街的屋子都是商铺,其余的住人。楼中间是天井,给中间的屋子提供光照。一楼和二楼有公厕,各有九到十个位子。这样一个公寓大概住40人,根据4世纪中期的普查,罗马城有46602栋房子,大部分是这样的公寓楼。



[color=#ff3366]8.街道 [/color]

    在罗马城内,除了几条主路外,居民区内的道路都十分狭窄。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3] [/align]

      城内最宽的大路,凯旋式就走这条路。由于街道狭窄和楼上住户直接向楼下倒垃圾,路上行人被砸到的事经常发生。为此罗马人专门通过了一条法律,规定这种受害者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凯撒统治时期,发布了命令,屋主必须清理自己房屋前的区域。还命令营造官(aedile)组织一批人清扫街道。街道狭窄和缺乏人行道还使交通事故频发,凯撒曾下令,除了政府拥有的,所有轮式车辆不得在白天进入罗马城。即使没了车辆,街道仍是拥挤不堪,于是有了第二道命令:禁止在街上摆摊。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4] [/align]

      狭窄的街道,房屋外突出的拱廊是为了方便消防队员。与庞培城不同,罗马的街道两边大都没有专门的人行道。



[color=#ff3366]9.饮食 [/color]

    有钱人的厨师通常由奴隶充当,穷人的房子则经常没有厨房,所以罗马人的厨房不受重视,远不象现代那样卫生整洁。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5] [/align]

    上图是1世纪普通的罗马厨房,炉子下面放柴火、木炭,煮东西都在炉子上面。至今为止,没发现罗马人有在厨房里装烟囱(希腊人的厨房大都有烟囱),厨房的通风靠窗户。为了便于使用供水排水系统,厕所经常与厨房挨得很近,或者干脆装在厨房里。就象上图,炉子旁就是马桶。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6] [/align]

    罗马人的烹调方式主要有两种,要么如A,罐子放在三角架上煮;要么将食物放在烧烤架C上烤。即使是这样一个简陋的厨房,很多住公寓的罗马人也没有,他们必须要下馆子。罗马城里有大量的面包房、酒馆、饭馆,主要顾客都是穷人。面包是罗马人的主食,根据老普林尼的记载,一直到174BC,罗马城里都没有面包房。大家都在自己家里做面包。老普林尼还提到了罗马人常吃的面包根据不同的形状和口味,有很多种。面粉如不做成面包,也可以加水煮成类似麦片粥的食品。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7] [/align]

        这是一个面包作坊,磨面粉、和面、烘焙和销售一条龙。罗马人的口味很重,食物经常配有大量的调味品,辛辣和酸甜味的最受欢迎。几乎所有的食物都要放胡椒,连烤小甜饼时都用。调味品中最重要的是盐,盐的生产由国家垄断,以低价销售;醋由葡萄酿造;罗马人没有糖,用蜂蜜来提供甜味。除了面包作为主食外,蔬菜、水果和肉类也是必不可少的。本土的橄榄、葡萄、苹果、梨、李子,从外面引进的胡桃、杏、桃子、樱桃、石榴和柠檬,在前一世纪,意大利已是遍地果园。蔬菜方面除了西红柿和马铃薯,现代欧洲人熟悉的罗马大都有。

    海格里尼姆城壁画上的桃子,这幅画令人感兴趣的地方倒不在桃子,而是旁边的玻璃瓶,说明当时的玻璃工艺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肉类吃得最多的是猪肉,穷人则多吃山羊肉。牛肉属于奢侈品,在共和国时期罗马人只有在祭祀后,才能吃上祭祀用的牛肉,而且内脏要先分给祭司。野味的需求也很大,象鹌鹑、野兔、鹿肉、野猪和雉,最贵的是孔雀,一只至少50第纳瑞斯。家禽如鸡、鸭、鹅和鸽子,水产如鱼、牡蛎、蚌,也吃得不少。

        水、奶(羊奶牛奶)和葡萄酒是罗马人的三大饮料。喝葡萄酒时通常要掺上几倍的水,喝纯葡萄酒被认为是蛮族的行为

    那些家里有专门饭厅的罗马人和希腊人一样,是半卧着用餐的,上图就是一个小型的晚餐聚会。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8] [/align]

      如果空间够大,则摆设如上图,中间的空地摆一张大桌子。用餐者左侧身半卧,左肘撑在榻上。左边的卧榻lectus imus 是主人的位置。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699] [/align]

        妇女坐在丈夫的榻旁用餐,小孩则坐在椅子上。




[color=#ff3366]10.衣服 [/color]

      罗马人的服装与希腊人的非常类似,没有内裤,束腰外衣(tunic)是男女老幼、贫富贵贱的基本装束。束腰外衣很简单,就是前后俩块方形的羊毛布,在肩部缝上,腰上系根带子,肩膀两侧的布下垂,就形成袖子,有些人会缝上长袖。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700] [/align]

    如上图A,劳动人民的外衣一般不过膝,有钱人就长的多。所有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在外衣上加件外袍(toga),见上图C,但这种外袍比较笨重,有闲阶级才会穿着。高级官员和元老可以穿镶紫边的外袍。请注意上图的B和C,花边是染在tunic,而不是在toga上,说明他们有身份,但还没有达到元老的级别。E是士兵和工人穿的凉鞋(hobnailed sandal),F是靴子。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701] [/align]

      这是元老穿的外袍  一直到2世纪初,罗马人都不流行蓄须,后来在哈德良提倡下,才兴起希腊式和亚洲式的胡子。由于罗马的剃刀不锋利,刮胡需要高度的技巧,一个擅长刮胡的奴隶能卖到很高的价钱。人们很少自己刮胡子,而是去理发店,普通罗马人早上出门的第一件事通常是去理发店刮脸(据记载小西庇阿是第一个每天刮脸的罗马人),所以理发店总是人头拥挤,成为市井传言的集散地,理发师用各种软膏(dropax)来剃头刮胡。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702] [/align]

    马妇女穿的束腰外衣(stola)很长,通常在胸部下面加系一条带子,以凸出XX,如上图左。上图右的妇女披着长围巾(palla)。除了妓女和犯了通奸罪的女人,罗马妇女不穿toga。妇女一般有穿短内衣(但一样没有内裤)和strophium(软皮革制,起胸罩的作用),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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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6666]女用凉鞋和软皮鞋[/color] [/align]




[color=#ff3366]11.儿童  [/color]

    在罗马的所有阶层,婴幼儿死亡率都是很高的。活下来的与现代儿童一样,玩耍和上学是生活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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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6666]这是一辆由山羊拉的玩具车 [/color][/align]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705]
[color=#666666]石制棋盘[/color] [/align]

      罗马的[color=#ff3366]学校[/color]分三级:初级学校(Primary school),语法学校(Grammar school),技巧学校(Rhetoric School)。只有出身富裕的儿童才能完成二、三级教育。初级学校都是民办的,但政府会提供场地。接受7岁以上的男女孩,教读写和数学。只有出身下层的孩子才会进初级学校。有条件的家庭会请家庭教师给孩子进行初级教育,更富有的家庭则干脆买一个有文化的希腊奴隶当家教记载表明,大部分教师都是奴隶或释放奴隶,工资非常低,有一个著名的语法学家阿普利乌斯任教于一所规模很大的学校,年薪100第纳瑞斯。到了十一岁左右,有条件的孩子可以进入下一级的语法学校,学习希腊文和拉丁文的语法,以及音乐与几何,其他孩子开始打工,进入社会。十五岁后可以进入技巧学校,学习演说和写作的技巧。在课堂上,老师会要求学生们想象一个历史场景,例如,作为即将跨越阿尔卑斯山的汉尼拔,你将如何对士兵们进行鼓动演说?上完课由学生们自己评判,谁的演讲最有力。技巧学校毕业后,有条件的年轻人会去希腊留学一两年,到雅典、罗德斯岛或小亚细亚,生活在希腊人中间,接受文化艺术的熏陶。

[align=center][attachment=11328706] [/align]
罗马人的书写工具,A 墨水盒 B 芦管笔 C 青铜笔(笔头和现代的钢笔差不多)

    生用的书写板和笔。书写板是木制,表面涂蜡,用笔的尖头在蜡上书写,笔尾部是平的,作用同橡皮。

    在14-19岁之间一个适当的日子,通常在每年的3月17日,罗马的少年可以到神庙举行他的成人礼,换上成人的toga,然后上统计部门登记注册,从此就算一个完全的公民了。




[color=#ff3366]12.房 事[/color]

    罗马人生活文化的许多方面都是模仿希腊,但在性关系上,有两点主要不同。在古希腊特别是雅典,[color=#ff3366]男同性恋很流行[/color],被认为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罗马就没有这个风俗,同性恋受到歧视。恺撒年轻时有过同性恋的嫌疑,此后一辈子恺撒的政敌都以此攻击他;安东尼也曾指责屋大维与恺撒搞不正当关系。帝国时期男同性恋现象有所增加,但仍不被主流社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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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希腊的男恋人们在亲热汉化交流空间。另一点不同是罗马人性行为的半公开化。前4世纪,一个希腊作家访问了意大利中部的伊特拉斯坎,对当地人如此评价:他们的性关系混乱,不分时间地点地乱搞,如果一个人走进一间房子,经常能看到屋里的人在毫不感到羞耻地进行某些行为。'  罗马人继承了这个传统,相当开放。当然开放归开放,有些事还是不能看,有些话还是不能说。罗马的诗人奥维德在AD8被奥古斯都流放到黑海,公开罪名是写淫秽诗篇,但舆论普遍认为奥维德获罪,是因为他看到了奥古斯都外孙女的某些私人行为,而且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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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的风铃,作为吉祥物公开挂在住宅和商店的门口。罗马人认为勃起的男性生殖器能带来好运,因此在大门、客厅和护身符上都经常刻有此类形状的东西。在庞培城废墟里发现了大量壁画,卧室里的壁画大都是下面这个类型。

      壁画上的姿势千姿百态,最常用的还是女上 位,因此欧洲人有时把女上位成为罗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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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培城的一所澡堂的壁画,右起:女上位、侧后位、女对男口交、男对女口交。罗马城的妓院数量没有统计,但1万2千人口的庞培城有34所妓院,从高档到低档为各层次的顾客服务。其中一所为穷人和奴隶服务的妓院有10间房,分两层。墙上的广告上标明,一次口交服务只需几个阿斯




[color=#ff3366]13.赛车 [/color]

      看过《宾虚》的人对罗马的赛车都会有深刻的印象,罗马城的赛车场好几处,最宏伟著名的是大赛车场Circus Maximus。大赛车场始建于公元前6世纪,后来不断扩建,最后图拉真将它建到了最大规模,全长600米,宽200米,最大容量估计可达200000人。赛车手要绕着赛场的中心岛(长344米),逆时针跑7圈,近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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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4世纪初图片底部是13个拱门carceres,这里是赛车的出发点,最多可以12辆赛车同场竞技(中间的门不用)。请注意中心岛中央最高的花岗岩方尖碑(高24米),这薀团埃及最伟大的法老之一,拉美西斯二世所建(公元前13世纪),10BC奥古斯都把它运到了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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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起跑门,门外插着插销,插销上连着绳子,经过一个滑轮,通向门上方。比赛开始后,操作员拉起开关,触发扭力弹簧,所有起跑门上的插销都被同时拉开。(注意到门两边的雕像了吗?)

      门轴上也装着扭力弹簧,插销打开后,两扇门向外弹开,赛车冲出。  在帝国时代,赛车已经变得非常专业化。所有的车手都属于车队,每个车队都有自己的颜色,从奥古斯都时代起,罗马城内通常有四个车队:白色的Albata;红色的Russata;蓝色的Veneta;绿色的Prasina(后来在图密善时又加了两支:金色和紫色)。每个车队都是一个经济实体,化巨资进口马匹,有自己的训练员、铁匠、兽医和马夫。政府或私人请车队出赛都要付出场费。皇帝们都有自己支持的车队,例如伟大的卡里古拉就支持绿队,经常在绿队的马房里吃饭过夜。与角斗士一样,赛车手都出身社会下层,或是奴隶和释放奴隶(freedman)。同样与角斗士一样,胜利者将成为万众崇拜的偶像,有不少奴隶靠比赛的奖金为自己买得了自由。一个西班牙赛车手Diocles在24年内参加了4257场比赛,赢得1462场,总奖金9百万第纳斯。现存的最高胜利记录是Pompeius Muscosus的3559场。同时赛车手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车毁人亡的事时有发生,据记载有一个赛车明星Scorpus,在赢得2048场胜利后,于27岁撞车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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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绿色车手后面的红架子上有七颗金蛋,车手每跑完一圈,金蛋就放倒一颗,赛道的另一端有七个金色海豚,起同样作用。比赛日开始,车手们列队进入赛场,观众开始欢呼和下注。一声号角后,主持比赛的官员扔出手里的餐巾,比赛正式开始。一个完整的赛日有24场赛马,赛马日之外,赛车场里也会有一些新奇的表演。例如十匹马拉的赛车、马术、赛跑和接力。赛日最后是给胜利者发奖-象征胜利的棕榈叶、花冠和金链子





[color=#ff3366]14.剧院 [/color]

      Colosseum经常被译成圆形大剧场,其实它不是演戏的剧场,罗马人的剧场也不是圆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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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人的剧场与希腊人的一样都是半圆形,上图是两个剧场,上面的是马尔塞鲁斯剧场(Theatre of Marcellus),是奥古斯都为了纪念死于23BC的外甥和女婿马尔塞鲁斯修建的,直径150米,座14000。下面的是Theatre of Balbus。戏剧是罗马人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碰上公办私办的庆典都要大演几天甚至一二十天。但在共和时期,元老院禁止在罗马城修建永久剧场,认为天天看戏会使公民们颓废。所有的剧场都是临时搭建的木结构,庆典后拆除。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在《自然史》里描述了58BC的一个豪华临时剧场,舞台后的布景有三层,共360个柱子,第一层是铺大理石,第二层铺玻璃,第三层镀金的木板。整个剧场的装饰用了3千个雕像,可以容纳8万人。

    55BC庞培修建了罗马城的第一个永久剧场(上图),直径160米,27000个座位,剧场后还附带了一个大花园。为了绕过元老院的禁令,庞培宣称这是献给维纳斯女神的(据说这个剧场是庞培的老婆、凯撒的女儿朱莉亚提议修建的,她还亲自参与了设计。由于罗马人都认为凯撒出身的朱利乌斯家族是维纳斯的后裔,所以庞培提出了这样一个建剧院的借口)。

      剧场的弧边是阶梯状排列的座位,直边是舞台、背景建筑和后台。戏剧中演员的服装基本上和现实生活中一样,标准服饰是束腰外衣加一件袍子。由于一个演员常常要在一部戏里演不同的角色,面具是必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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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里英雄和女英雄的面具

      喜剧用的面具:左起,老人、年轻人和奴隶古希腊流行的戏剧主要是悲剧和喜剧,流传下来的剧本都是些有深刻内涵的作品。罗马人的戏剧要大众化的多,除了从希腊人那学来的喜剧和悲剧,平民化的闹剧、滑稽剧、哑剧和歌舞剧都大行其道。特别是在公元前1世纪,大批无业贫民涌进罗马后,完全改变了罗马观众的口味,戏剧越来越大众化、平民化、粗俗化。哑剧(Pantomime)是最有罗马特色的剧种,戴面具的演员们用舞蹈和各种动作来演绎剧情,合唱团和乐队伴奏。高雅的希腊人不承认这是戏剧,称其为“Italian dance”,丝毫不顾哑剧是由两个希腊人首创的事实。





[color=#ff3366]15.大竞技场 [/color]

  早期罗马人相信,人的鲜血能抚慰死者的灵魂。于是他们在葬礼上杀战俘和奴隶献祭,后来演变为葬礼上的角斗表演,再后来角斗成了一项纯粹的娱乐。角斗表演分三种:猎兽(venationes);用野兽处决犯人;角斗士的格斗表演。前两种总是以一方的死亡告终,后一种则不一定要打到死。在一个演出日,通常上午是猎兽表演,午饭时间处决犯人,下午角斗士表演。在专门的竞技场修建以前,角斗表演经常在赛车场、广场(Forum)和临时搭盖的木头剧场举行。罗马城内最早的石头竞技场建于奥古斯都时代。AD67犹太人起兵反抗罗马,尼禄派韦伯芗平叛,最后在AD70韦伯芗的儿子提图斯攻陷耶路撒冷,洗劫并烧毁了所罗门神庙。这时已是皇帝的韦伯芗决定用从犹太人那抢来的财富修一座大竞技场,AD79韦伯芗病死,提图斯继任,并在AD80主持了这座宏伟建筑的落成仪式,庆典举行了100天,最盛时一天杀了5000只野兽。八卦:尼禄统治时期,在东方各行省盛传一个预言,一个从犹太土地上走出的人将统治世界。现在看来这个预言很可能是***徒编的,但犹太人信以为真,于是起兵造反,以为能够推翻罗马的统治。赋闲在家的韦伯芗被授予大军,前往巴勒斯坦,并依靠这支军队在AD69赢得罗马内战,当上罗马帝国的皇帝,预言应验了。这真是典型的蝴蝶效应,一个谣言最终导致了犹太人流落四方,一直影响到现在的中东。对罗马人来说,本没有希望的韦伯芗当上皇帝,改变了帝国的走向,并给后人留下了大竞技场和无穷的话题。大竞技场为椭圆形,188 X 156米,高45米,地基是厚12米的混凝土,地基上的80根石灰岩承重墩构成主体框架。墙的建材是混凝土外砌方砖或火山浮岩。

      这是根据古罗马工程师Vitruvius的描述绘制的滑轮组起重机,用了两个定滑轮和一个动滑轮。有古籍宣称这种起重机薀瞳元前3世纪阿基米德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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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位区分为好几层,最下层(Level 1)的是元老席,从C点进入,只要爬一小段台阶。最上层(Level 5)座位是木制的,总共得爬138级台阶。从奥古斯都时代起,所有剧院马场的坐席都划分为不同区域留给不同阶层的观众,这是奥古斯都重建社会秩序计划的一部分。最下层最靠近演出区的位置永远是留给元老和高级官员的,社会地位越低,座位越靠上,妇女的位子在最上方(神庙的童贞女可以坐在元老席)。在座位的上方可以看到一根根木桅杆,这不是旗杆,而是用来系绳索和巨大的帆布遮阳篷。总共有240根桅杆,需要1000人来收起和拉上遮阳篷。汉

        观众席的入口,除最高层外座位都是大理石,高44厘米,宽61厘米。总共有45000到55000个座位。

      上图为场地中央,在元老席上有个包厢,是皇帝的专座。场地下另有一番天地。

      场地上有大量的活门和升降梯,由绞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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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兽的笼子和出入的通道。在右上角可以看到元老席的台阶很宽,可以放下椅子,不用坐在冰冷的大理石上。

    上图的猎手如果披上红袍,那只身上插着两根标熗的豹子换成公牛,就和现代的斗牛士差不了多少。但实际上,古罗马猎兽表演中的猎手(venatores)即使在角斗士眼中,也是卑贱的。他们不穿铠甲,只穿短外衣或裸体。

      一个犯人被绑在小车上,推向一只猛兽,不少早期犯法的基督徒就是如此处决的。下面是被铁链栓在一起的熊和公牛,以确保它们不会临阵脱逃。最初的角斗士来源于被判死刑的战俘和奴隶,到了帝国时期,自愿参加的自由民和被宣判有罪的犯人也可以加入。2世纪中哈德良皇帝曾禁止角斗表演,几十年后马尔库斯.奥勒留斯(就是电影《角斗士》开头那个老皇帝)把斗兽表演也禁了,不过这些皇帝一死禁令就撤销了。罗马的历史上共出现过大约20种角斗士,每一种都使用不同的装备,用不同的方式战斗,如高卢式、不列颠式(架着轻型战车),但具体细节流传下来的很少。角斗士一般不用本名,而是起一个响亮的艺名,用传说中的英雄如帕修斯(Perseus)、阿甲克斯(Ajax)等等,或者以自己的特长起名,如Ursius(如熊一般)、Callidromus(迅捷)。所以如果史书中提到一个高卢角斗士Deathclaw,那他不一定是个高卢人,更可能是一个高卢式的角斗士,艺名叫死亡爪。  八卦:基于角斗士的以上两个特点,澳大利亚一个写历史小说的女作家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所谓色雷斯人斯巴达克,实际上是一个意大利人,艺名叫斯巴达克,按色雷斯风格训练的角斗士。罗马人并不知道的他真实身份,以讹传讹,传到一二百年后的普鲁塔克和阿庇安手上,就成了色雷斯人斯巴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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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雷斯式角斗士的头盔 B 萨姆耐特式头盔

      最早的两种角斗士是萨姆耐特(Samnite)式和高卢式。这两个民族是罗马人早期的死敌,罗马人用他们的战斗方式来训练角斗士可以说是意味深长。 萨姆耐特:最初的萨姆耐特角斗士是轻装,然后装备越来越重。带面罩、羽毛的头盔,左脚有高过膝盖的护胫甲,与军团士兵同样的塔盾和短剑。高卢:最初也是轻装,不带头盔,配长盾。到了共和后期,加上了不带面罩的头盔和六角长盾。色雷斯:公元前2世纪,罗马的势力扩张到色雷斯,于是色雷斯式角斗士合乎清理地出现了。配小圆盾,弯刀,两脚都有长护胫甲。网民:Retiarius(Net man),最常见的角斗士,用渔民的渔网和三叉戟,加一把匕首。他的防护就是左臂上的腕甲和环甲,有时左肩上加个肩盾(galerus)。有些人认为按照字面意思,只有用剑的才算角斗士,因为英文中的角斗士(gladiator)一词源于拉丁文gladius,原意是短剑。

      剑士(Secutor):装备军团式的塔盾(Scutum)和短剑,护臂环甲(Manica),由于在角斗场上剑士通常是与网民捉对厮杀,他的头盔上没有长帽檐,以免被网勾住(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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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左起,受伤的网民,鱼叉已被击落,正伸出手指向观众和裁判恳求结束战斗;剑士;两个不知道类型的重装角斗士;色雷斯角斗士拿着圆盾长矛;色雷斯人的对手,像是个萨姆耐特角斗士,盾牌掉在地上,向裁判伸出手指;裁判兼角斗士教练(lanista)在全国各地有大量的角斗士学校,公办私办的都有。一个新入学的角斗士叫做Tiro,学校的教学方式基本与军团的新兵训练一致,或者应该说军团的训练方式与角斗士一致。 公元前2世纪末,执政官Publius Rutilius,从角斗士学校雇来一批教练(lanistae),用训练角斗士的方法来训练新兵,效果很好,这套方式迅速被推广(在《凯撒3》里,建角斗士学校能提高军团战斗力,就是这个道理)。Tiro只能使用木剑和柳条盾(木剑和盾都是加厚的,比真正的武器重),练习刺木桩。等他的动作完全规范后才能真刀真熗地与真人对打,这时他升格为armatura。角斗士通过全部训练后称为pali(stake木桩),再根据成绩分为Primi pali、Secundi pali和Tertii pali(第一木桩、第二木桩和第三木桩)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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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庞贝城壁画复原的角斗场景,剑士与网民正在搏斗,网民的网已撒出,但显然没有效果,他配有肩盾作为没有头盔的补偿。一旁是裁判拿着棍子,场地边是伴奏的管风琴乐队,后面的黑衣人是一个政府官员,打扮成Charon(罗马神话中冥界渡口的船夫),他负责用烙铁确认角斗士是否真的死了。然后尸体就从左边的小门拖走,地上的血迹则用沙子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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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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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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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1。古罗马币介绍 补充
2。古罗马的烹调宴饮
3。罗马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
4。罗马戏剧与剧场
2楼
1。古罗马的文学艺术----诗歌
2。古罗马帝国的行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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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币说完了,回过头来说罗马银币。罗马以银为主币,银币的变化沿革也最复杂。罗马最早的银币采用希腊重量标准-德拉克马,到公元前211年发行第一枚第纳尔(denarius)银币,这种银币作为罗马的主币从共和时代一直延续到帝国时代中期公元200多年。

    古罗马早期处于扩张阶段,不断有新的领土纳入其版图,而罗马常常允许当地继续使用自己的货币体系,一直到帝国中期才最终统一。因此早期银币的面值比较多。

    比如早期东方行省使用一种cistophorus银币。这种大银币的前身是希腊重要城邦帕加马城打制的蛇篮银币。蛇篮银币在公元前2世纪是小亚细亚一带的通用货币,罗马人征服了当地后蛇篮银币继续使用了很长时间。到奥古斯都时期仍用其大小,但图案变为罗马币的图案。

第一图为公元前2世纪小亚细亚使用的cistophorus蛇篮银币
一面图案为蛇从祭篮里逸出,周围是常青藤。另外一面为两个蛇围绕着弓鞘。在西方蛇象征健康,医疗,祭祀等。
公元前133-67年",直径24.5-25.3mm,厚3.8mm ,12.41g



第二图为古罗马第一个皇帝奥古斯都屋大维的cistophorus大银币。从重量上说,这种银币与第纳尔的比值应为1:3。
面:屋大维头像,下面文字凯撒
背:装饰有两只羊的祭坛,上面文字奥古斯都,即皇帝至尊
发行于公元前19-18年,以弗所地区打制,直径24.5-26mm,厚1.98-3.4mm,重11.67克



      其实大多数罗马币品相都没有那么好,尤其是铜币,容易锈蚀,极美的难找。另外,比起中国币来,希腊罗马币上图案更精巧复杂,比如人物的头发眼睛,衣服褶皱,肌肉纹理,一磨损就看不清了。因此从欣赏和收藏的角度,泉友们都喜欢品相好的,当然价格也就高了。

    下面发几个一般品相的,做个参考。

第一图流通磨损过的拜占庭金币


第二图普通品相的第纳尔和安东尼安银币


第三图普通品相的罗马晚期小铜币



        奥古斯都之后的一百多年里,第纳尔银币成为罗马最主要的银币。但此期间第纳尔银币的成色并不是始终如一。自尼禄(Nero,公元54-68年)开始,其后的皇帝不断降低第纳尔银币的成色。到公元200年左右,含银已经不足40%。成色如果再降低,银币的色泽就不好了。卡拉卡拉(Caracalla)于是另出新招,于公元214年引入一种新的银币,叫安东尼安银币(antonianus),含银不足一个第纳尔银币的1.5倍,却值两个第纳尔银币,类似中国的虚值大钱。为便于区分安东尼安银币和第纳尔银币,所有安东尼安银币的皇帝头像都戴芒冠。罗马帝国后期政府财政紧张,安东尼安银币的成色也不能保持稳定。瓦勒良(公元253-260年)早期的安东尼安银币含量为20%,为了应付与萨珊的战争支出,几年后就降为只含4%的银了,这种低含量安东尼安银币被后人称为洗银币。

    这种低含量银币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出土以后银子都集中在表面,而芯是铜的。现在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尚未定论。一种解释认为这种币为了发行时看起来像银币,就用一种特工艺把银镀在表面,流通时间一长银就被磨掉了,这就是洗银币名称的由来。另一种解释认为这种币的银是本均匀分布的 ,但埋藏地下经过千年的地质作用,银子会析出到表面。这种解释和中国钱币界的水银古现象的解释是一致的。

        罗马早中期银币艺术性比较强,后期人物头像趋于简化公式化,但仍比拜占庭币上抽象的图案要精彩的多,好多罗马和皇后的面貌特征就是靠古币记录下来的。补充几个罗马早中期五贤帝时期的罗马银币图片。

      罗马中期的五贤帝时期,或叫收养王朝,薀团罗马巅峰期.从内尔瓦开始,一直到安东尼安庇护都把帝位传给有德能的人,而不是自己的儿子.候选人在被帝王收养为儿子之前都已经在军事政治上表现出了才能.这种行为放在中国很难理解,自从尧舜以后就没有皇帝诚心诚意的把帝位禅让给外姓,只有被架空后的交权.这是因为罗马的皇帝与中国的皇帝角色是不一样的,他只薀旺家的管理人,不薀旺家的所有人.皇帝是第一公民,而不是所有人的主子,他要取悦罗马公民,元老院,军队才能得到拥护,否则就可能被群起而攻之.和其他人一样,他只有一个合法老婆,因此极有可能绝嗣.绝嗣后就要从亲戚下属中选择过继.因此我看罗马的皇帝比中国的要难当,事实上一半以上的罗马皇帝都是被元老院或军队谋杀的.罗马的皇帝是要亲自带兵打仗的,在罗马人看来,保卫罗马是皇帝的职责所在,死于战争的罗马帝王也占很大比例。

        古罗马币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上面记录的成系列的帝王,王后和帝位继承人的肖像。罗马人把钱币作为一种政治宣传的载体,几乎所有帝王都发行了钱币。哪怕在位仅数周,也匆匆把印有他的肖像和尊称的铸币发行全国,恐怕人们不认识他。对于中国的皇帝来说,保持神秘感比亲民感重要,即便是真皇帝也不愿让平民百姓看到自己的容貌,铸个抽象的年号在钱币上,改朝换代了,新皇帝怎么样?你根据那个高贵神秘的年号想象去吧,越想象越崇拜,越崇拜越听话。

    正因为罗马币的宣传作用,它往往成为很关键的历史记录。一些文献中鲜有记述的皇帝(罗马的皇帝叫奥古斯都,Augustus)和帝位继承人(叫凯撒,Ceasar, 与凯撒大帝同名不同义)的容貌依靠钱币而保存下来。比如于公元269年称帝的多米希安努斯(Domitianus),因为只短暂的在高卢地区称过帝,史料没有此人称帝的记录,只知道他是皇帝伽列努斯(Gallienus)的将军。但因为两枚出土钱币互相印证,史学家才确认此人在伽列努斯和波斯图穆斯 (Postumus)死后曾自称为帝。

    如同集中国币按年号收集,集罗马币按帝王收集的大有人在,虽然有些大珍品,如上面所述的多米希安努斯币,一般人不可企及,但仅常见的皇帝就有上百个之多。因为古罗马皇帝传不了几代就被另一个军事力量取代,精力资金都有限的泉友就根据罗马皇帝的族系分段收集,比如著名的十二凯撒就是最流行的一个系列。

        古希腊罗马币的价格和中国币一样有高有低,普品和珍品价格相差悬殊。古罗马小铜币里面的入门品种几十元到几百元,罗马银币常见品种几百到几千元。在古罗马钱币上留下头像的帝王,王后和凯撒(帝位继承人)约有200位,其中几年内能收集到的约170-180人,按美品的价格算,大概要五六十万人民币。另外几个人的是大珍,难得一见。

      古希腊大银币艺术性是最好的,美品的入门级的在几千元,几万几十万的品种也很多。古希腊铜币和小银币好品的存世量少,但投资收藏的人也少,因此价格不高,我认为适合纯娱乐型收藏。






古罗马的烹调宴饮

  我们已经掌握了相当多的关于罗马人饮食习俗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罗马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一面。只要参阅维苏威火山脚下城市遗址中发现的炭化食物、关于烹调和饮食的大量图像资料以及许多文学著作中的参考资料,古罗马的饮食习俗就可见一斑。在提比略执政时期,罗马人对饮食变得更有兴趣。当时有一个名叫阿皮西乌斯的美食家,在他编著的《论烹调》一书中搜集了广为流传的食谱。然而饮食在罗马早期却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吃只不过被当作一种必不可少的行为。当时吃的非常简单,谷类和蔬菜是主要食物,而且无需特别加工。典型的食品是一种叫做普尔斯的麦片粥,还有用豆子、小扁豆、鹰嘴豆或者青菜如苣荬菜或卷心菜等制成的汤。公元前2世纪以前,吃面包甚至也不很普遍。罗马与东方初次建立联系后,饮食习惯开始发生变化。调味品、上等的葡萄酒和来自黑海南岸一个叫本都的古王国的樱桃、亚美尼亚的杏、非洲的椰枣等新品种水果逐渐出现。食品的加工愈加精致,食品的选择也愈加丰富。主食有更为精美的面包品种、有酥脆的或松软的面包圈以及包着美味可口馅的意大利面点等,范围更加广泛了。新奇美味的大菜也许就是烹制的鱼和肉。羊肉、家禽肉和猪肉是最普通的肉类;牛肉被当作奢侈品,只在特殊场合享用。罗马人也吃一些野味儿,特别是野兔、鹿、野猪和野鸡。由于森林茂密,狩猎已成为一项非常普遍的活动。最值得称道且令我们惊奇的是用肉类外加调味品烹制出的美食,其中最令人称奇的要数火烈鸟和睡鼠做成的美味佳肴。有的美食家甚至在自家用带有螺旋形跑道的陶制笼子喂养睡鼠。各阶层的人都普遍喜欢吃鱼,烹制的方法包括煮、冻、烤三种。这里的主要食物是当地捕到的凤尾鱼、沙丁鱼、鲭鱼、海胆、鱿鱼和龙虾,也有美味的鲟鱼和大比目鱼。最富裕的家庭还拥有养殖鱼和贝类的鱼塘。公元前1世纪,塞尔吉奥.欧拉塔在菲拉格林野外建立了养鱼场,以满足新的大规模需求。罗马人极为喜爱吃鱼,以至于用鱼为主要成分制作的被称为加勒姆的调味酱成为餐桌上每道菜所必不可少的。制作这种调味酱是将鱼的内脏取出浸软,直至可以过滤为液体酱,其过程需要时间和技巧。事实上,加勒姆是一种奢侈品,其售价很高,售出数量也有限。 

   罗马人烹制食品的方法很多,在古罗马住宅中我们发现了大量的烹调用具。有些房子里看上去好像没有烹调设施,也许因为烹调时使用的是可移动的火盆或炉子。富庶的家庭一般都有专门的厨房,内置贴面的长条型石头或砖砌的多眼炉灶,灶口为半圆形,食物可以直接放在上面烹制或放在三角架上烹制。最初食物只是简单地被煮熟、烤熟或炸熟,到了罗马帝国时期,烹调已经被视为一种艺术而变得精妙绝伦。用牛奶和 蜂蜜烹制食物已经逐渐变得很平常,富于想象力的食谱开始广为流传。一个好厨师,应该是制作博泰拉和法斯米娜的专家,能配上肉或鱼烹制出多种水果、肉类和蔬菜馅饼,还应该能使用各种不同的器具和模具制作出一种外表看上去与原材料完全不同的菜肴。 

    当然,最精美的菜肴从未替代过那些几乎很少或不需要加工的食物,比如鸡蛋和橄榄,或者如小扁豆、粟米、葡萄、松子、榛子和椰枣等,它们通常都是宴会的头盘。根据保存在古文献中的食谱,罗马人在菜肴中大量使用香料(特别是花椒)和蜂蜜,这表明罗马人喜欢“酸甜”、辛辣和含香料的食物。

    晚饭是罗马人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餐,后发展为拥有精美菜肴的社交宴会。早餐是小事一桩,面包、奶酪或前一天剩下的食品就够用了。午餐甚至更马虎了,通常是到小酒馆买点吃的在大街上就吃了。公共饮食场所出售香肠、鱼、小扁豆、水果、面包圈、蛋糕尤其是酒。晚餐是在家里进行的,而且是一场令人愉悦的社交宴会。晚宴从下午4点开始,可能要持续到下半夜。其地点是精心挑选的,起初是在天井里(即住宅中央的露天场所),然后换成面向露台、与天井和花园里的列柱走廊相通的夹层房间,最后是装潢得富丽堂皇的被称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所谓特利克里尼乌姆是指三个木制卧榻呈马蹄形摆放在餐室内。这种卧榻一头有靠背,精心装饰着青铜、象牙或骨质的装饰。客人占用上座,即右边和中间的卧榻,主人及家人使用下座。每个卧榻可以容纳三人。用餐者斜靠在卧榻上,一只臂肘支在靠垫上,另一只手从圆桌上取食物。圆桌用木头、青铜或大理石制成,自公元1世纪起可能就已经开始使用餐布。上菜都精确有序地进行,酒在宴会上最重要,但要对水稀释并调以香料和蜂蜜后才饮用,只有在奠酒祭神仪式时才饮用不对水的醇酒。在特别重要的宴会和冬季晚宴上,罗马人使用一种特殊的保温器具把酒加热并使之保持在一定的温度。菜肴由奴隶们准备,但通常菜量很少,用餐者需要自己伸手抓食。餐具几乎很少使用,最重要的就是汤匙,餐叉还不为人所知。 

   当时已有大量的各种尺寸和质地的餐具:陶质和玻璃餐具用于一般宴会,银质餐具用于最奢华的宴会。餐具包括成批的盘、碟、高脚玻璃酒杯、碗、罐以及洗手盆。青铜或陶质的油灯照亮了晚宴,这些灯有时还放置在枝状大烛台上。晚宴的菜肴是有定式的:首先是清淡的,通常用鸡蛋来做,随后是主餐,包括几个菜,主菜是肉或鱼,最后上辛辣食物或干果,其目的是让用餐者因口渴而纵情饮酒。所有的菜肴均冷热合适,方便客人们抓取。非正式的一般晚餐都比较简单,只包括头盘和一个通常用肉做的主菜。 

   如上所述,宴会在罗马人的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亲朋好友聚会的主要场所,也是房主人显示其社会和经济地位的手段。餐桌周围忙碌的奴隶愈多,他们的穿着愈华贵,愈能显示房主人的富足。奴隶们负责供应食品,而成功的 美食通常还伴有朗诵、演唱、乐器表演、舞蹈或杂技等各种愉悦的表演。一心要炫耀自己富有的房主人,还会另外赠送礼品作为特别的纪念。这些礼品通常是青铜、象牙或银质的小雕塑,有时是漫画,这些礼品也可能是在晚餐后进行的掷骰子游戏中赢得的。自共和国直至奥古斯都统治时期,元老院都曾签署法令试图限制这种奢靡的宴请,但没有任何作用,到罗马帝国时期这种宴会更加没有节制了。







罗马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

      按照德国史家尼布尔的说法,罗马平民(plebs)起源于王政时代,主要由被征服地区的 移民组成,到王政后期基本形成一个特定等级,与“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相 对立(注:尼布尔:《罗马史演讲录》(Niebuhr,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Roman) 第1卷,伦敦1847年版,第48页。)。

  关于罗马平民的身份问题,自19世纪以来,学者们由于观点、方法不同,提出各种不 同看法,并且在“平民是否为公民”这一问题上发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根据尼布尔、 蒙森、古朗日的看法,只有贵族是原始公民,平民最初不在公民之列,并且不在库里亚 组织之内。然而,英国学者拉斯特则认为公民集团自古以来就包含了贵族和平民。他们 之间的区别仅在于贵族是元老院显贵,平民则是普通大众。(注:拉斯特:《论塞尔维 乌斯改革》(Hugh Last,“The Servian Reforms”),载《罗马研究杂志》(Journal of Roman Studies)1945年,第30—48页。)

  有趣的是,两种对立的理论都能从古典文献中找到证据,说明文献本身存在着相互矛 盾的地方。这是因为古代罗马史家大都缺乏历史发展观念,没有注意到平民是一个发展 、变化的概念,公元一世纪的平民与公元前五世纪,甚至王政时代的平民并不完全相同 ,所以,他们笔下的早期平民和贵族的身上往往带有后世平民与贵族的特征,以致于使 现代的研究者产生误解。这就提醒我们要注意把古人提供的史实和他们自己对历史事实 的理解区分开,历史地考察平民在罗马早期社会中的实际地位和处境,以便客观评价平 民的身份地位。我们主要以王政时代和共和国初期的文献史料为依据,从以下几个方面 讨论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

      一、平民与定居地的关系

  在王政时代,罗马的平民主要来自被征服地区。罗马人往往把被征服地区的人民集体 迁移到罗马,这就使丧失了国土的平民与罗马人民聚居一地,发生了地域联系。

  据文献记载,罗马第三位国王图路斯曾摧毁阿尔巴城,把全体居民掠走,使罗马“人 口翻了一番”。阿尔巴人被安置在凯利乌斯山。(注:李维:《罗马史》Ⅰ,30,1(Livy,Ab urbe condita)译文参考穆启乐、傅永东、张强、王丽英译《建城以来史》卷 一,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87页。)第四王安库斯占领特列涅(Tellennae),“把 战俘迁移到罗马”;夺取费卡那(Ficana),派兵摧毁城墙,焚烧房屋,“把全体居民迁 入罗马”。两地居民都被安置在凯利乌斯山。他又征服波利托里乌姆城,把阿芬丁山分 给新来的民众居住。后来又有数千拉丁战俘被安置在阿芬丁与帕拉丁连接之处——阿德 穆尔基埃(Admurciae)(注:李维:《罗马史》Ⅰ,33,5。)。

  这一时期的外来平民大多是被强迫安置在罗马人的土地上的。他们与罗马人民虽同居 一邦境内,但罗马人民是住在自己祖先的土地上,他们彼此之间既有血缘纽带,又有地 域联系,是天然形成的公民集团;而平民是被剥夺了祖先的土地,人身从属于征服者集 团。他们与罗马人民虽有地域联系,但无血亲关系,不属于公民集团,也就没有公民的 权利。

  由于没有公民权,平民对他们居住的土地没有占有权。例如,据李维记载,公元前456 年,元老院通过了保民官伊启里乌斯提出的一项法案,“开放阿芬丁山供人们安居。” (注:李维:《罗马史》Ⅲ,31,1;32,7。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Ⅹ,31,1 —32,5.参见(法)古朗日:《古代城市》(Fustel De Coulanges,The Ancient City), 马萨诸塞1979版,第233页。)这条法案显然不是为争取平民在阿芬丁山的居住权,因为 自安库斯王时期起,阿芬丁山就已成为平民的聚居区。很可能,保民官要求的是对平民 开放阿芬丁山宅基地的占有权。也就是说,平民虽被允许在阿芬丁山居住,但是对于他 们定居的土地没有任何权利,直到300年之后,经过同贵族的斗争,才获准占地安居。

  由于平民对城邦土地没有占有权,所以他们不能随便择地而居,挤占公民的住地,只 能在指定区域建房居住。罗马的公民聚居区与窡瞳民聚居区的划分以“城址”(pomerium)为界线。设立“城址”需要经过占卜等宗教仪式,使之具有神圣性(注:盖利 乌斯:《阿提卡之夜》(Aulus Gellius,Attic Nights)ⅩⅢ,14,3。转引自刘易斯、 莱因霍德:《罗马文明》(Naphtali Lewis,Meyer Reinhold,Roman Civilization),纽 约1966年版,第1卷,第57页。)。它象征着城墙以内的人民是受到邦神庇佑的,而城墙 以外的人则是不受邦神保护的(注:关于设立“城址”的宗教仪式记载见李维:《罗马 史》Ⅰ,44;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Ⅰ,88;普鲁塔克:《罗慕洛传》11(Plutarch,Romulus)等。另见古朗日:《古代城市》,第134—142页。)。城邦的土地 以城址为界分为两部分,城市内圈薀瞳民集体赖以生长的土地,城市外围则是通过征服 战争夺来的土地,薀瞳民集体控制下的地盘。有权居住在城内的人们属于公民统治集团 ,而被迫住在城外的人们则是处于公民集团控制下的被统治者。这种情况与中国周代国 野制度下,国人与野人的定居地彼此分隔的现象有类似之处。(注:参见何兹全:《中 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页;田昌五、臧知非:《周秦社会结构 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53页。)

  最初的罗马公民主要聚居在帕拉丁、魁里纳尔、卡皮托尔山等山丘上(注:狄奥尼修斯 :《罗马古事纪》Ⅱ,50,1;Ⅳ,13,2;李维:《罗马史》Ⅰ,44,3。)。第一批来 自阿尔巴的平民被安置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即帕拉丁的外围凯列乌斯山,此后更多的平 民被集中置于阿芬丁、埃斯奎林和维米纳尔等城郊诸山上。直到王政时代末年,阿芬丁 山始终未被划入神圣城址的保护圈之内。平民的聚居区与公民的聚居区彼此分开:公民 住在城内,平民聚居在城郊。公民和平民聚居区的隔离反映出两等级成员之间身份地位 的差距。


      二、平民与生产资料的关系

  罗马城邦的土地分为公有地和份地两部分。在建城之初,罗马人的土地是以氏族和库 里亚为集体进行平均分配的。狄奥尼修斯说:“他(罗慕洛)把土地平均分为30份,每个 库里亚分得一份。”(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7,4。)全体氏族成员和库 里亚成员都有权从公有地中分配到一块大约两犹格的份地作为世袭产业(注:瓦罗:《 论农业》,王家绶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0页。)。无论哪一类土地,最初只有 拥有魁里特公民权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土地所有者。罗马法典中有明文记载:“罗马人 民一度也曾遵循过这一法则:某人或者根据魁里特法(Iure Quiritium)是所有者,或者 不被视为所有者”(注:盖尤斯:《法学阶梯》,Ⅱ,40。参考黄风译文,中国政法大 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财产是魁里特的财产,是罗马 人的财产;土地私有者只是作为罗马人才是土地私有者”(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 批判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7页。) 。那么,平民是否能占有城邦的土地?

  文献提到,国王曾经从公有地中划出部分土地分给平民。例如,狄奥尼修斯说,“图 路斯把这些土地在那些没有份地的罗马人中间平均分配”(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 事纪》Ⅲ,1,5。);又说,塞尔维乌斯“获得统治权之后,他立刻把公有地分配给那 些替别人当雇工的罗马人”(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Ⅳ,13,1。)。需要指 出的是,这里所说的“罗马人”实际上指的是平民,而不是罗马公民。因为,这些人没 有“份地”,而罗马公民一般都是拥有小块份地的私有者。又因为他们在别人的土地上 做雇工,说明他们无权占有和使用公有地,可见这些人不薀瞳民。

  尽管平民也像公民一样从国王那里得到份地,但是,平民与土地生产资料的关系和公 民与土地生产资料的关系本质不同。公民是城邦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平民只有通过与 城邦建立从属关系,其中许多平民通过与贵族家族建立从属关系,才能间接使用城邦的 ,或贵族家族的土地生产资料。

  古罗马作家费斯图斯(Festus)说:“父家长(patres)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把土地 分配给他们的仆从。”(注:转引自古朗日:《古代城市》,第260页。)这里的“仆从 ”包括被保护人、奴隶和其他从属者,他们的份地又被称为“彼库里”(peculium)。19 世纪的法国历史学家古朗日(Fustel De Coulanges)阐明了从属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 他说:“家族的财产完全属于父家长所有,但他可以同小宗,甚至与被保护人共同分享 。小宗在大宗灭绝后,对家族财产拥有权利,而被保护人却永远不会成为所有者。他耕 种的土地只是托付给他耕种的,在他死后必须还给保护人。”(注:古朗日:《古代城 市》,第227页。)

  国王相当于城邦中的父家长,是全体外来平民的“保护人”。他也像一个父家长一样 ,负责给城邦的公民和从属于城邦的平民分配土地,但公民的份地可以世袭占有,平民 则很可能没有继承权。《十二铜表法》第5表就体现了平民为争取财产继承权而进行的 斗争(注:《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参见谢邦宇等编:《罗马法》,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第364页—371页。)。19世纪的罗马法研究者梅因(Henry S.Meine)说:“当‘遗嘱权 ’在法律史上第一次出现时,像几乎所有伟大的各种罗马制度一样,有迹象证明它成了 ‘贵族’和‘平民’间争论的题目。当时有一条政治格言,即‘一个平民不能成为一个 大氏族的成员’(Plebs Gentem non habet),其结果是把‘平民’完全排斥在‘贵族民 会’(Comitia Curiata)之外。因此,有些评论家就认为一个‘平民’的‘遗嘱’是不 可能在‘贵族民会’中宣读的,因此一个‘平民’也就完全没有‘遗嘱’之权。……法 律规定,父家长得使用他的财产(pecunia)的监护权——这一条法律除了使‘平民遗嘱 ’合法化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目的。”(注:(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 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5—116页。)可见,王政时期的平民对城邦的土地没有占有 权。

  土地看来似乎是在公民和平民之间平均分配,但是,未分配的公有地薀瞳民潜在的生 产资料来源。这就造成了生产资料在平民和公民之间的分配极不平衡。全体公民都有权 占有和使用公有地(虽然公民内部也存在分配不均现象,贵族家族利用特权往往比普通 公民多占土地),但平民完全没有占有公有地的权利。城邦可以给他们分配土地,也可 以不给他们分配土地,平民只能被动接受。为此,公元前五世纪平民运动兴起之后,平 民提出占有公有地的要求,经过两个世纪的斗争最终获得了土地占有权。


      三、平民的劳动性质

  王政时期,虽有平民通过各种渠道取得了份地,但是,看来并非所有平民都有土地。 例如,在《十二铜表法》中就存在着“有产者(adsidui)”和“无产者(proleterii)” 之分,说明当时还有许多人没有地产,或几乎没有地产。即使拥有两犹格小块份地也不 足以养家。蒙森对此做了估算:“后来的罗马共和国和王政时期的农民都以平均小麦五 罗马斗即可播种一犹格田地,种一收五。依此计算,如果不计住宅和宅院所占之地,视 其全为耕地,并且不计算休耕的年数,一块世袭田的产物共计五十罗马斗,除去种子, 共计四十斗。据卡托(《论农业》,第56章)估计,一个勤劳的成年奴隶每年吃小麦五十 一斗。由此看来,一块世袭田能否维持一个罗马家庭,任何人都能从中做出解答。”( 注:蒙森:《罗马史》,第1卷,李稼年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69页,注1。)

  无论是无地的平民,还是拥有小块份地的平民都不得不另找生活来源,有的在富裕的 公民家族的土地上劳动,有的在公有地上劳动。尽管平民与公民在田间并肩劳动,但是 两者的劳动性质不同。公民或者在本家族的土地上劳动,或者在享有占有权的公有地上 劳动,他们是自给自足的生产者。平民对于这两类土地都没有权利,只是通过保护制度 (clientship),或借贷制度(nexum),或短期雇工等方式,以人身抵押,以劳动交换, 换取一份谋生的土地生产资料。

  许多古典作家,如西塞罗、普鲁塔克和狄奥尼修斯都说,在罗马早期社会中,曾有许 多平民投靠贵族做其被保护人(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9,2;普鲁塔克 :《罗慕洛传》,13;西塞罗:《论国家》(Cicero,De Republica)Ⅱ,16。)。威廉· 史密斯(William Smith)提到了这些作家的记载,并解释说:“在罗马早期,被保护人 的处境在许多方面要比平民的处境好得多,很可能,某些平民因此放弃做一个自由民的 权利,同贵族建立起保护关系,这类现象也就出现在以上提到的那些作家的故事中了。 ”(注:威廉·史密斯:《希腊罗马古典辞典》(William Smith,Dictionary of Greek and Roman Antiquities)波士顿1870年版,第924页。)被保护人不是我们主要考察对象 ,需要指出的是,保护制度确实可以为缺乏生产资料的平民提供一条谋生渠道。被保护 人与平民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从属于公民私人家族,而后者从属于城邦公民集体(注 :蒙森最早提出这种看法。参见蒙森:《罗马史》第1卷,第78页。)。被保护人虽然获 得了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但他们并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其人身和财产都受到保护 人的控制,他们的劳动属于依附劳动(注:普鲁塔克说:“被保护人要对他们的保护人 示以忠心,不仅恭敬自持,如果保护人贫困,还要帮助他们女儿准备嫁奁,并代为偿还 债务。”(《罗慕洛传》,13,6)另见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10,2。这表明 贵族保护人不仅占有自己的财产,而且有权支配被保护人的人身和财产。古朗日对被保 护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地位做了较详细的论述。参见古朗日:《古代城市》,第22 4—229页;第255—261页。)。

  下面对罗马早期的借贷制度简要做一点说明,因为平民反抗债务奴役制的斗争是平民 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文献记载,公元前五世纪,平民运动爆发前夕,平民普遍受 到债务束缚,但这不薀筒和国初期才产生的新现象,而是自王政时代以来便一贯如此。 事实上,欠债现象是平民被排斥于土地生产资料之外的必然结果。平民为了谋生不得不 向城邦共同体或公民个人借贷土地、种子或牲畜等。在缺乏货币资金流通的时代,土地 和人身是主要的抵押品。由于平民不能支配城邦的土地,只有以人身做抵押,这就不可 避免地沦为“债务人”(nexi)。债务人以向债权人提供劳动的方式偿还债务,债权人向 平民借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换取债务人的劳动。因此,“借贷制度(nexum)最重要的作 用就是为大土地所有者提供依附劳动者(dependant laborers),任其剥削。”(注:T.J .康奈尔:《罗马的起源》(Cornell,The Beginnings of Rome),罗特莱基出版社1997 年版,第330页。)共和初期平民普遍欠债的现象,实际体现了平民在城邦土地所有制下 的一种谋生方式。平民依附劳动者的存在既薀团典奴隶制不发达的结果,反过来又对奴 隶制在生产领域的发展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以致于罗马的奴隶大量局限于家务劳动( 注:康奈尔:《罗马的起源》,第283页。)。

  由此看来,在平民运动发生之前,平民还不是一个独立的小自耕农集团,他们大多是 从属于城邦或公民家族的生产者。公民集团则通过占有生产资料而间接地占有了平民的 劳动。于是,平民与公民,即罗马人民之间存在着一种类似于阶级矛盾的对立。这种现 象可以作为列宁所说的“等级是以社会划分为阶级为前提的,等级是阶级区别的一种形 式”(注:列宁:《民粹主义空想计划的典型》《列宁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 版,第453页,注1。)这条命题的注释。



      四、平民只尽义务而无权利

  平民整体上从属于公民集体所代表的国家,他们中的部分人还从属于某些公民个人或 其家族。平民在城邦中的这种从属者身份突出表现为,他们对控制着他们的城邦只能尽 义务,而不能享受公民所拥有的各种权利。

  罗马早期社会的政治组织以氏族和库里亚为单位。只有库里亚成员才能参加公民大会 ,并通过公民大会行使其政治权利的。另外,氏族家族的首领可选派代表参加元老院, 享有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权。无论是库里亚大会,还是元老院都没有平民的席位。

  尽管库里亚大会中可能会出现窡瞳民身影,例如,我们知道贵族经常带着他的被保护 人一道参加大会。国王也可能带着他的侍从和支持者出席库里亚大会,甚至元老院会议 。据李维记载,当塞尔维乌斯王和篡位的小塔克文进行殊死搏斗时,双方都率领着大批 随从。国王的侍从和支持者大多为受国王保护的平民,据说塔克文王曾把他的支持者提 拔进入元老院,李维说:“他增选一百人为元老,这些人后来被称为‘小家族的’(minorum gentium)。他们是王可依靠的派系(factio),因为他的恩泽才使他们进入库里 亚。”(注:李维:《罗马史》Ⅰ,35,6。“库里亚”一词有多种含义,一指元老院会 场,亦指元老院。据说,第三王图路斯·豪斯提利乌斯第一次为元老修建了一座以自己 的名字命名的会堂——“豪斯提利乌斯的库里亚”(李维:《罗马史》Ⅰ,30,2);一 指库里亚组织。结合上下文,此处的“库里亚”指的是“元老院”。当然,获得了贵族 身份的平民自然也就进入了库里亚组织。)但是,这些平民是以从属者身份跟随其贵族 保护人或国王一道参加库里亚大会的。古朗日说:“在公民大会中,每个家族只有一票 表决权。父家长有可能咨询他的族人,甚至他的被保护人,但他独自投票。而且法律禁 止被保护人持不同意见。被保护人是通过贵族父家长与城邦发生联系的。”(注:古朗 日:《古代城市》,第229页。)平民与国王和贵族家族的从属关系,决定了他们不能享 有独立的参政权利。

  虽然个别外来者或者外来氏族,经库里亚大会批准,可以被接纳为罗马公民,其家族 首领甚至入选元老院,成为贵族,例如,安库斯王接纳了塔克文氏族(注:李维:《罗 马史》Ⅰ,34。)。西塞罗说:“他很容易地被吸收为公民。”(注:西塞罗:《论国家 》Ⅱ,20,35。)。塞尔维乌斯由一名被释奴转变为贵族。狄奥尼修斯说:“由于这些 功绩,罗马人觉得应该投票表决把他从平民转为贵族等级,他们以前曾把这种荣誉授予 塔克文,更早的时候曾授予努玛·庞普里乌斯。”(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 Ⅳ,3,4。)直到公元前504年,共和国还接纳了一名萨宾部落首领克劳狄乌斯及其族人 和从属者为公民,克劳狄乌斯被选为贵族元老(注:李维:《罗马史》Ⅱ,16,5。)。 塔克文王曾从平民家族中选拔元老。李维说,共和初年,布鲁图斯也曾选拔骑士阶层的 平民补偿元老院空额。但是,个别平民被提拔,获得公民权,甚至转变为贵族,只是他 们个人获得的特权,并不代表平民整体上享有公民权和入选贵族元老院的资格。

  平民没有政治权利还表现在他们不能担任城邦的高级职官,不能管理国家事务。公元 前366年以前,罗马共和国只有一套属于“人民”的职官体系。独裁官的别名“人民的 长官”(magister populi)表明了其阶级、等级属性。平民只能担任保民官、营造官等 低级的“平民的长官”(magister plebi)。甚至“国家”一词res publica,意为“人 民的财产”——只有“罗马人民”才是城邦主权的代表,这里面也隐含了对平民的排斥 (注:西塞罗:《论国家》Ⅰ,39。)。

  平民虽无权利,但必须对城邦承担服兵役和纳税等义务。图路斯王曾征募被征服的阿 尔巴人组成10个骑兵队(注:李维:《罗马史》Ⅰ,30,3。)。老塔克文王也通过吸收 平民扩充了罗马原有的三个军团的人数(注:李维:《罗马史》Ⅰ,36,7。)。塞尔维 乌斯王更致力于吸收被释奴,扩大兵力。小塔克文王统治时期,平民的兵役、捐税大大 增加,他还迫使平民从事繁重的公共工程建设,使大批平民破产(注:狄奥尼修斯:《 罗马古事纪》Ⅳ,43,2;Ⅳ,44,1。)。

  当然,公民也有服兵役的义务,并且公民私人承担的服兵役的费用也可算作向城邦缴 纳的间接税,但是,公民的义务和权利是一致的,平民却是单方面地承担义务,而没有 权利。



      五、平民的法律地位

  平民虽然在城邦的保护下享有人身自由,但因为是没有公民权的自由人,所以其自由 受到城邦的限制。在某种程度上,平民还薀瞳民集体的暴力专政对象。“罗马人民”(populus)一词源于“populor”意为“摧毁”、“劫掠”(注:格莱尔:《牛津拉丁字典 》(P.G.Glare,Oxford Latin Dictionary),牛津1977年版,第1404页。)。由于平民主 要来自被征服地区,所以对他们来说,公民集团是一个武装暴力集团,是“毁灭者”。 李维说,安库斯王曾因大批外来人口涌入罗马,造成“恶行滋生”而修建了一座监狱( 注:李维:《罗马史》Ⅰ,33,9。)。这种暴力机器的出现表明平民当时处于罗马人民 的严密监督和统治之下。

  恩格斯说:“凡是部落以外的,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注:恩格斯:《家庭、私有 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6页。)早期 平民在城邦中的处境便是如此。平民普遍受到贵族的任意欺压和虐待。据狄奥尼修斯所 载,公元前494年平民举行第一次撤离运动时集体立下的神圣誓言说:“不许任何人像 对待普通人那样强迫保民官违背意愿去做事;不许任何人鞭打他,或让他人鞭打他;不 许任何人杀害他,或让他人杀害他。假如有人犯禁,使他受到诅咒,把他的财产没收献 给凯勒斯神(Ceres)。”(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Ⅵ,89。)这从反面说明平 民可能曾经受到罗马贵族的虐待,而且当平民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时,罗马的法律不能 给平民提供保护,平民只能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宗教上的诅咒,或者强行反抗。

  狄奥尼修斯提到平民出身的塞尔维乌斯王曾经专门制定了保护平民的法律,在此之前 ,只有贵族和罗马人民才能得到法律保护。他说:“塞尔维乌斯制定了法律,修改某些 陈旧过时的法律,那些都是罗慕洛和努玛·庞普里乌斯制定的法律,同时他自己也设立 了一些法律。”但是小塔克文篡权后,“塞尔维乌斯制定的使他们人人都能享有公平, 保障他们与贵族交往时不受其伤害的法律,统统都被塔克文废除了。”(注:狄奥尼修 斯:《罗马古事纪》Ⅳ,10,3;43,1。)直到公元前五世纪中期,平民为重新获得法 律保护同贵族进行过斗争。公元前456年,保民官要求“指定一个包括贵族和平民在内 的立法委员会,合作制定出符合双方利益,保障双方自由的法律。”(注:李维:《罗 马史》Ⅲ,31。)《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标志着平民初步获得了法律的保护。

  共和时期,平民兴起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在法律方面,平民建立了独立的立法机构 ——部落大会,摆脱了执政官和元老院对立法权的控制与干涉,使罗马的立法体系分成 两半。法学家盖尤斯说:“法律是由人民批准和制定的。平民会决议是由平民批准和制 定的。”(注:盖尤斯:《法学阶梯》Ⅰ,3。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第2页。)这是一种独特的历史现象,是罗马国家为调和两种不同成分之间的矛盾而发明 的特殊的法律体系。



      六、平民与贵族不能通婚

  《十二铜表法》第11表清楚地记载着罗马早期社会中的这一习俗。然而,这一证据却 受到部分西方学者的怀疑和否定。德国学者马德维格说:“禁止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通婚 权,这一点对于那些认为贵族和平民在很早的时期就激烈对立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价值, 因为这条体现等级间区别的最明显的标志,其实是第二个十人立法委员会的创制。”英 国学者拉斯特同意他的看法,认为王政时期平民曾与贵族通婚,《十二铜表法》只是取 消了平民的通婚权而已。拉斯特从文献中找到了根据,说:“除非我搞错了,实际上, 三位权威作家——西塞罗、李维和狄奥尼修斯都这么认为。”(注:拉斯特:《论塞尔 维乌斯改革》,《罗马研究杂志》1945年,第31页。)据此,他推断出“平民享有与贵 族的通婚权”,并且认为平民同贵族一样,享有平等公民权。

  我们来看拉斯特提到的证据:

  西塞罗说:“他们又补充了两条极不公正的法律,以一条极不人道的法案禁止平民与 贵族通婚,虽然通常甚至允许与外国人结婚。”(注:西塞罗:《论国家》Ⅱ,63。)

  狄奥尼修斯说:“这些新法案中有这样一条,贵族与平民之间缔结的婚约应属非法, ——按照我的意见,这条法案的制定不是为了别的原因,而是防止两个等级由于通婚与 姻亲联系出现的一度融合,从而和谐地聚集在一起。”(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 纪》Ⅹ,60,6。)

  李维记载了公元前445年通过的一项平民决议《卡努里乌斯法》,该法案废除了《十二 铜表法》中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的法令。保民官卡努里乌斯与元老院的辩论,以及卡努 里乌斯的发言显然出自李维自己的揣摩,从中可以看出,李维本人对于贵族不愿与平民 通婚的原因是不很清楚的。他借卡努里乌斯之口发问:“如果一个贵族娶了一个平民妻 子,或者一个平民娶了一个贵族妻子,这里究竟有什么实际区别呢?请问是什么权利受 到侵犯呢?”(注:李维:《罗马史》Ⅳ,4,12。)

  从上述材料可看出,这些古代作家一方面发现《十二铜表法》中确有“平民不得与贵 族通婚”的法令,另一方面对早期社会居然有这样的立法感到十分不解。因为,在他们 生活的年代,平民与贵族之间已不存在通婚的隔阂,甚至获得了法律上的平等公民权。 西塞罗以公元前一世纪的公民平等观念为出发点,批评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的法令“不 公正”,但这并不能证明上古不曾实行过这种习俗,也不能说明公元前五世纪或更早时 期的人们也认为这条法令“不公正”。狄奥尼修斯以为在《十二铜表法》之前,平民曾 与贵族通婚,但他并未提供王政时期平民与贵族通婚的证据。

  因此,拉斯特的推断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他把古典作家叙述的事实和他们自己对历史 的理解混同起来,而这两种材料的价值并不完全相同。法典文献真实地反映了其所属时 代的面貌,史料价值无疑是极高的,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不应轻易否定。罗马早期 社会制定的各种立法明白地显示出,平民并非从来就拥有通婚权、参政权等各项公民权 利,而是经过长期斗争,逐渐获得的,正因为平民曾经没有公民权,所以才会为争取权 利而与贵族发生冲突。古代作家对平民的公民权从无到有,平民与罗马公民从对立到融 合这一历史发展过程缺乏清楚的认识,往往不自觉地抹杀了王政时期“平民”与“人民 ”之间的界线。他们认为外来平民从一开始就被罗马人一视同仁地接纳为公民,享有平 等公民权,因此在行文中经常混用“平民”和“人民”,这就是为什么古老的《十二铜 表法》中出现平民与贵族不得通婚的法令让这些古典作家如此不解的原因。



      七、平民在城邦宗教生活中受到排斥

  平民的主体属于外来者,他们自有其宗教信仰。在阿芬丁山上,平民有自己的祭坛(如 凯勒斯神庙)和祭司,与卡皮托尔山上的代表城邦宗教信仰的神庙和祭司团形成对立。

  由于罗马人在征服一地居民的时候,允许他们保持自己的神qí@①崇拜,有时甚至把 外邦的神qí@①迁入罗马,使得外来平民在失去自己的土地和城邦的时候,并没有失去自己的宗教信仰。例如,图路斯王摧毁阿尔巴城之后,下令把“各处的公共和私人建筑夷为平地,……只有神庙得以幸免。”(注:李维:《罗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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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 诗歌欣赏    与  罗马帝国行省管理



古罗马的文学艺术------诗歌


      <1>罗马诗歌的发端

      同其他文化一样罗马的诗歌也深受希腊影响,最先出现的诗歌体裁应该是史诗,早期代表人物当推尼维阿斯和恩尼乌斯。

      尼维阿斯从年代看早于戏剧作家普罗塔斯,他也创作过一些喜剧作品,但质量平平,相对来说他的史诗《布匿战争》更值得一提。史诗《布匿战争》描述了罗马人在建立帝国之初的一段艰难历程,
现在已经失传,今天我们只能从后人的引用中了解到这部作品的一些情况。从体裁来说它带有希腊史诗的烙印,而就现在残存的诗句来看尼维阿斯的文笔并不算出色,但做为以文学形式记述罗马丰功伟绩的发端,还是有必要提上一笔的。

        恩尼乌斯生活的年代要晚一些,他的作品也已失传。但从他被称为“罗马诗学之父”还是可以看到他在罗马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主要作品是《年代记》这部史诗,还创作了一些教谕诗和戏剧作品。

        罗马诗歌最兴旺的时期当推奥古斯都时代,而罗马历史上最出色的几位诗人也出于此时。



          〈2〉桂冠诗人——维吉尔

          维吉尔被公认为奥古斯都时代的文坛巨擘,他倾余生所写就的长篇史诗《伊尼阿特》是完全可以和荷马史诗相媲美的作品。维吉尔早期作品尚存的《牧歌》十篇,牧歌这种形式的诗歌虽然是由希腊人所创但维吉尔的成就无疑要高过前人。和前人的牧歌局限于对乡间的自然景色所产生的好奇心描写不同,他的牧歌带有深郁的泥土芳香和乡间生活的气息。除了歌咏美好的大自然外更多的是针贬时弊反映民间甘苦的作品,抒发了人民厌倦战争渴望和平的心声,进一步描写了人民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而维吉尔的杰出之处在于他更把这些主题升华与传统精神、当代的哲学思想结合在一起,使得他的诗深富哲理的旨趣。让我们来看看他那几句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的诗句吧。

      时代已经酝酿,时序即将更新
      童贞的正义女神将重回人间,
      盛世又将重现,新时代的头生儿,
      已经从天而将
      即将光临地上
(节选自《牧歌》第四首)


        奠定维吉尔桂冠诗人地位的是四卷《田园诗歌》,诗歌中真挚而又深郁浓厚的乡土气息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和荷马同时代的希西阿得的名篇《田功能时》。但维吉尔的田园诗更象是“农事诗”在
歌颂田园风光的时又总是围绕着农业生产涉及到许多技术性的细节。不过诗人也深知诗歌重要的是表征意义而并非真得去写农业技术指导手册,他只是通过描述看似普通平凡的乡间生活来书就引人深思
的意境。用晚于他数十年的一位罗马哲学家塞内家的话来说:我们可爱的维吉尔并不要求写的巨细无遗、正确无误,他所要求的是恰到好处,他不在意教诲农民,却处处关心,吸引读者。

    我要歌唱,什么时候
      麦田笑逐颜开,
      在那星辰照耀之下
      泥土被翻转耕耘,
      是什么时辰,最适于
      让葡萄藤与榆木支架结婚
      怎样的调养
          牡牛最需要
      用什么方法
          牲口养的最好
      还有,那蜜蜂勤劳的家园,
      怎么用人类的经验调理得更丰饶。
(《田园诗》第一卷,第一段)


      《伊尼阿特》是维吉尔以荷马史诗为范本所创作的辉宏篇。如果只是模仿荷马那维吉尔也不是维吉尔了。维吉尔创作这部巨作首先是用史诗这种最庄严的文学体裁来叙述罗马一段庄严的历史:伊尼阿特是如何逃出特洛伊并在意大利创立了罗马民族。正是立意上的高人一筹,使得《伊尼阿特》成为能与荷马史诗相媲美的巨作。这部史诗将古典史诗叙述英雄业绩的两大精华英雄的经历和英雄的战斗融为一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维吉尔是将荷马史诗合在一起。《伊尼阿特》的前六卷技记述了伊尼阿特套离特洛伊浪迹天涯的故事类似于《奥德赛》;而后六卷伊尼阿特来到意大利征服群雄立国拉丁姆的业绩则和《伊里亚特》有相象之处。可以说这是一部罗马的民族史诗,其中充满了爱国精神和民族情感。这在《伊尼阿特》的一段的著名诗句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毫无疑问,别人
      会把青铜像铸造的精美无比,
      会把大理石刻的栩栩如生,
      会在法庭诉讼上说的头头是道,
      会用规尺计量天体的运行,
      回预告星辰的升起。
      但你们,罗马人啊!
      却要牢记以武力统辖天下人民。
      这正是你的天才所在——
      在世界推行和平之道,
      对顺服者宽宏大量,
      对桀傲者严惩不怠




          〈3〉清雅哲人——贺拉斯

        维吉尔的好友贺拉斯是奥古斯都时代另一位诗坛代表人物。贺拉斯的风格和维吉尔的有很大区别,相较而言他更擅长短歌抒情,以恬静隽永的诗笔描绘田园乡间的优美静逸、歌颂人们之间的温馨情感与崇高道义,在后世的眼里他是用抒情诗充分体现古典精神的典范。贺拉斯流传下来大作品有《颂歌》四卷、《讽刺诗》二卷、《书信》二卷(诗歌),而《颂歌》更是其中的精品。一般的古典抒情诗只是诗人抒发青春激情之作,而贺拉斯的抒情诗则清雅静逸述说着知天乐命的哲理,体现出人性化和哲理化的特点。贺拉斯的哲学思想受斯多噶派和伊壁鸠鲁派的影响很深,但他不是板着一副说理的嘴脸或局限就哲学而哲学的讨论,他只是以抒情的诗歌将哲理和信念娓娓道来发人深省。

      切勿轻易远行
      漂泊于深淼的海洋
      也不要太靠近岸边的巉岩,
      既然你知道狂风会把船只撞烂……

          在暴风雨中
              高大的松树摇曳得最凶,
          在高塔摔下,
              总是摔得更重,
          何处最常遭闪电,
              那是群山巅顶之尖。
(节选自《颂歌》第二卷)


      这是贺拉斯对一位友人的规劝,诗人别开生面的将生活中的一些常识与人性联系在一起。在今天自然不足为奇,而在当时却为少见,这种看似普通平易却发人深省的手法的确令人称道。让我们来看看伊汉弥尔顿对贺拉斯的评价吧:贺拉斯是这个世界的完人,他宽容一切不带任何偏袒;他四海为家处处自在,对所有的人友善;他愿意享用任何欢乐,却避免一切可以打扰安宁的激情;他以某种超然物外的眼光看待世间百态——却从不大声发笑令人难堪。……他是一位把常识和鲜明的个性结合的如此亲密无间的诗人,古今皆罕有其匹。




          <4>情诗圣手——奥维德

        介绍罗马诗坛就不得不提及,奥古斯都时代另一位杰出的诗人奥维德,他生活在奥古斯都时代的晚期天下太平已久国泰民安享乐之风极盛。奥维德的诗风正体现着当时的流行精神:追求享乐,机智灵巧,喜欢讥讽冷诮。在诗人的笔下无论是抒情、议论、书信或是神话鬼怪,他都能以爱情为主题作美丽幽雅的表述。奥维德的爱情诗总是带着反叛意味,他既热烈书写的感情,也不忘带着讥讽嘲弄和罗马传统的严肃、虔诚精神唱着反调。这种特点使得奥维德的诗深受社会广大阶层特别是年青人的欢迎,但也使他因此遭到流放客死他乡。爱情诗在罗马文学中并不少见,也是名家辈出,但奥维德无疑是其中最杰出的一位。奥维德的成名作是《情诗集》接着又写了《爱的艺术》和《淑女书简》两部诗集,他除了秉承爱情诗淋漓尽致的抒发钟情女子的爱慕的传统,更给自己诗句带上强烈的主观色彩和细致的心理描写,为爱情诗歌的写作开辟了新的境界。这段著名诗句曾被德国古典主义美学家称为“就美的效果来写美的典型”。

    我谛视和抚摸的背和手
        是多么温柔!
      我拥抱中那丰满的胸脯
        多么象微波起伏!
      胸膛下那纤细的腰身
        是多么的窈窕!
      微呈曲线的臀和臂
        多么的年青和俊俏!


      他评论说:诗人啊!替我们把没美所引起的欢欣、喜爱和迷恋描绘出来吧!做到这一点,你就已经把美的本身描绘出来。既然感觉到只有最完美的形象才能感受到的情感,谁不自信已亲眼见到那种最完美的形象呢?

        奥维德出色之处在于除了重视描写自己的心理,更重视描写对象女性的心理描绘,特别在《淑女书简》里表现的最突出。这部诗集实际上是奥维德以爱情故事或神话中的女主角为素材转换角色替她们写下致丈夫或情人的书信,这在古典文学中也是别具匠心的。这些人物中有的是女英雄、贤惠的妻子也有不少是反派人物,但无论是正面还是反派角色在奥维德眼中都因其爱情故事值得一书,并表达了对妇女的不公平境遇的深刻同情。奥维德将爱情歌颂的神圣之极高于一切,这使得他的诗歌有时候带有一定的歪曲和滑稽意味,似乎爱情不过是一种艺术近乎游戏。这种出自逆反心理的态度有时不免显得轻浮荒诞,却能引起广泛的共鸣。某种程度上这是对于一切神圣事物的戏弄,让我们看看诗人是如何既讽刺爱情的同时也嘲讽了罗马人奉为民族尊荣的战争艺术。

      军事家夜间作战,
      以偷袭擒获睡梦中的敌人。
      情人们同样惯用次计,
      利用丈夫酣睡的良机,
      在敌人鼾声大作之际发动猛功。


    诗人晚年的十五卷巨作《变形记》既是诗人最受喜欢的作品也是罗马文学中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奥维德在变形记中写了数百个神话故事,选用的一般都是大家熟知的故事,皆以主人公最后变形为飞禽走兽草木神怪为结局。奥维德在这部十五卷的诗集中追求史诗般的辉宏与丰富广泛,但又刻意回避采纳一个中心主题和一般史诗的教育意义,似乎把这些故事合在一起知识因为它们都有一个变形的结局。但正是这种表面的荒诞不经杂乱无章,使得诗人在行云流水的散漫结构中充分发挥了他特有的机智幽默,作者以尽可能多样的手法,以精巧又有点荒诞笔调,在读者面前展现个个引人入胜的美丽故事,展示了一个迷人的世界。奥维德狂放怪诞嘻笑怒骂,雅俗共赏,其诗歌虽不严肃却极其丰富驳杂,极大丰富了传统的古典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说奥古斯是一位真正体现了奥古斯都时代的诗人,是一位真正的奥古斯都诗人。

        奥维德之后古罗马再也没有出现过称的上杰出的诗人,唯一尚堪一提的是讽刺诗。在帝国初期曾有过两位不错的古典讽刺诗人:马尔锑亚尔和尤文纳尔,他们或讥讽世风日下,或影射时政流弊,但因缺乏深度和力度难称杰出。不过从任何一种形式的艺术来看一但发展到了顶峰也就意味着开始下滑,而我对古罗马诗歌的介绍也就到这为止了)罗。




诗歌欣赏

古罗马诗人卡图卢斯《歌集》 的第四十八首

XLVIII

Mellitos oculos tuos,Iuventi, 
Siquis me sinat usque basiare, 
Usque ad milia basiem trecenta, 
Nec umquam videar satur futurus, 
Non si densior aridis aristis, 
Sit nostrae seges osculationsis. 


你甜蜜的眼睛,尤文提乌斯, 
如果谁能允许我一直吻下去, 
我就会一口气吻三十万次, 
而且,我永远不会知道满足, 
即使我们收获的吻彼此偎依, 
比晒干的玉米穗还紧,还密。 


注解:这是十一音节体的格律。最后两行密集的[s]音是模仿情人的耳语声和庄稼在风中的声音。 

拉丁语诗歌不押韵,全靠长短音的安排来产生韵律,可以听一下有点感受~


Iuventi是Iuventius的呼格,跟Iuventus没啥关系。此外,这位Iuventius是卡图卢斯的同性恋男友,但是变心喜欢上了别人。卡图卢斯的《歌集》之中还有几首诗和这一首是一个系列的,主要就是指责Iuventius的变心。剩下的我会慢慢发上来的,呵呵。





CVI dono lepidum nouum libellum     
arida modo pumice expolitum? 
Corneli, tibi;namque tu solebas 
meas esse aliquid putare nugas 
iam tum, cum ausus es unus Italorum 
omne aeuum tribus explicare cartis 
doctis, Iuppiter, et laboriosis
quare habe tibi quidquid hoc libelli 
qualecumque,quod,o patrona virgo 
plus uno maneat perenne saeclo. 


我赠给谁,这一小卷可爱的新书,
刚用干浮石磨过,闪着光泽?
科尔涅利,赠给你,因你常说
我那些琐碎制作还值得一读——
虽然所有的意大利人中唯有你
敢把一切时代展现在三卷书里
多么渊博,朱庇特啊,有多么精细!
所以请收下这卷不算什么的小书,
好也罢,坏也罢,啊,庇佑的处女
但愿一个世代以后,它依然驻留

这首诗排在《歌集》的最前面,但是现在的学者认为它是写给卡图卢斯某一诗集的序诗,不过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歌集》。这样认为的理由是,古罗马的时期libellus的篇幅约在500-800行之间,《歌集》明显篇幅长得多。

这首诗是献给历史学家科涅利乌斯·涅波斯的,诗中提到的“三卷书”大概指的是涅波斯的《编年史》,现已失传。这首诗虽然不是最优秀的,但是英美学界讨论很多,认为它是带有卡图卢斯诗歌宣言的性质。

前几行的lepidum(迷人),novum(新颖),arida(简练),expolitum(反复打磨),这些描绘新书外表的词汇,应该是卡图卢斯对自己作品的一个描述。


第七行,doctis(渊博),laboriosis(精细),也有学者认为,涅波斯虽然称赞卡图卢斯是最出色的诗人,但是两人美学观念不同,所以卡图卢斯也有嫌涅波斯的作品太过琐碎的意思在里面。

第九行,patrona virgo(庇佑的处女),此句争议非常大,因为这诗是献给涅波斯的。扮演恩主的角色应该就是涅波斯,此处突然弄出来另一个恩主,非常奇怪。另外,提到常见的艺术庇护女神缪斯或者密涅瓦,不需要这么绕圈子。所以有说法是原句并非如此,或许可能是“Qualecumque quidem patroni ut ergo”(无论它怎么样,因为你这位庇护人的缘故)。但是歌集的现存三大抄本皆不支持这种假设。

有些学者认为,此处卡图卢斯一语蔽过,仅用庇佑的处女代替。可能是一直谦虚的诗人觉得此时再祭出缪斯不妥,所以含混过去了。




卡图卢斯《歌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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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图卢斯《歌集》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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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的行省管理


1.行省的管理Provincial Administration

      罗马帝国的领土划分为众多被称为行省的地区。每个行省都有一名官员管辖,这个官员在英文中被称为governor(总督)。尽管实际上罗马人有一个分类名词统称其总督为Praeses(拉丁文意为主席,主持者,负责人),实际上总督可以分为三类:

    a)元老院辖下诸行省:首先,要将帝国直辖行省和元老院下辖行省区分开。后者是由正规的前任共和国官员治理的。依照共和国的传统(并且为了彰显元老院的尊荣),所有元老院下辖行省的总督都被称为“proconsul”(代执政官),而不管他们以前究竟是当过大法官还是执政官。元老院下辖行省一共有十个,这是一条规律。假如某个行省因为某些原因被从元老院辖下转为皇帝直辖,就会有某个不重要的帝国直辖行省转归元老院以维持10个行省的数目。其中8个行省是由卸任大法官治理的,亚细亚和阿非利加这两个最富裕的行省则由卸任执政官治理。由于行省的数目总比适于任职的卸任官员要少(原文是多,但帝国初年大法官的数量即为16个/年,当为少——字母注),行省职务的任命是在其人担任相应的职位期满之后5年(或更长时间)通过抽签来决定的。这些“代执政官”拥有6名侍卫,以显示其身份(在任执政官的侍从数为12人)。“代执政官”在行省的任期仅为一年,一旦他习惯了当地的环境,他就要离任了,这就妨碍了“代执政官”(总督)进行有效的管理。


    b)由元老级总督治理的帝国直辖行省:皇帝本人即是所有保有任何重要驻军的行省的代执政官级总督。元老院辖下的阿非利加行省是个例外。但在卡利古拉统治时期,该行省驻扎的一个军团被从总督手里剥夺,交给了一位皇帝特使(Legatus Augusti,imperial legate)。帝国直辖行省基于其驻军的多寡享有不同待遇:所有至少驻有一个军团的行省,都由一名元老级的总督治理,其称号为legatus pro praetore Augusti,即代大法官级皇帝特使。所以从技术上说,帝国直辖行省总督是低于元老院辖下行省总督的。他们的侍从是5个,而不是6个。这种礼节上的区别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分,因为“特使”(legate)是皇帝的代表。驻有一个军团的行省,掌管行省的特使(一般而言是大法官级的前官员)自己也领导这只军团。驻军不止一个军团的行省,如日耳曼尼亚、叙利亚和卡帕多西亚,每个军团都有一名自己的大法官级指挥官,而行省整体是由执政官级的特使治理的,他还对该行省的军队行使总体的控制权。

    c)由骑士级总督治理的帝国直辖行省:皇帝直辖的行省中还有一些比较小但是并不易于管理可又不值得驻扎一整支军团的。这样的一些行省由骑士身份的总督治理。帝国初期他们的称号是“Praefect”(长官),比如埃及的总督,但此后他们的称号变为“Procurator”(代理人),有一则庞提乌斯·彼列多的铭文显示他是尤迪亚行省长官(Praefect)。帝国初期新征服的很多地区都属于此类范畴(比如莱提亚、诺里库姆、毛里塔尼亚、色雷斯),但大多数地区的地位后来都提高了。

    骑士级总督的行省不太重要,但埃及长官是一个例外。在奥古斯都眼里埃及是如此重要,他将其授予一名非元老身份的总督,而不顾当地驻有3个军团的情况。此后驻军减为2个军团,但其司令官是特命的骑士级长官而不是元老级的特使(副将)。朱里亚-克劳狄王朝时代埃及长官是骑士们的最高职位,而禁卫军长官则是第二位的。但此后这两个职位的重要性就颠倒过来了。



2.赛维鲁斯朝的新动向New Trend Under Severus

        赛普提米乌斯·赛维鲁斯对于元老同僚充满猜忌,开始将元老们从重要的军事岗位上撤换下来,这开创了一种新的趋势。他将新招募的3个军团置于骑士出身的长官麾下,并将在军事上很重要的新行省,奥斯若涅和美索不达米亚,任命骑士出身的代理人为总督。3世纪时,元老阶层逐步从帝国管理工作中抽身出来,将自己限制在担当罗马城内毫无意义的官职和治理元老院行省,任期也只有一年。


3.总督的职责 Duties Of The Governor

    总督首要的职责就是维持和平。他要指挥手边的任何军队。直到图密善皇帝统治时代,两日尔曼尼亚行省的总督都没有任何的管辖领土,他们唯一的职能就是指挥莱茵河上的诸多军团,而该地区是作为比尔及行省的一部分被管理的。作为这种职责的一部分,总督长期负有扑灭盗贼团伙(即盘踞乡间的有组织的盗贼)的任务。他同时也管理该行省内诸城市的事务,而日常管理工作都是由诸城市自行处理的(详见下文)。在这种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是只有总督有权施以死刑处罚,通常死刑案件都要在总督在场时审理。


4.城市在行省管理中的角色 Role Of Cities In Administration

          日常管理工作是由当地政治机构照料的。罗马人所获取的第一个行省是西西里,岛上到处都是希腊人的城邦,当地机构足以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只要有可能,罗马人都倾向组建一套类似的体系。在城邦由中心城市和周围地区组成,所有的政治活动都发生在中心城市里。对于没有罗马公民权或拉丁公民权组成的社团,一部分被称为“纳税的” stipendiariae另一部分被称为“自由的同盟者” liberae et foederatae,不过其区别不大。富人们可以加入当地议会(犹如罗马的元老院),这些社团还有在本地选出的官员以照料日常管理事务并征集税赋。

      当罗马人兼并了不存在希腊-罗马式城邦的领土时,他们会尝试创建一个这种组织。BC60年代晚期,当伟大的庞培将东方的中央集权制王国本都和卑泰尼亚组建成罗马行省时,他将此前归王室官员掌管的乡村地区在该地区的希腊城市间瓜分了。他这样做的原因就是他知道罗马的行省管理体制不是为了管理这种日复一日的琐事而设计的。从共和国时代到帝国时代情况一直如此。罗马人在西方征服的经常是以部落为基础组成的领土,在此罗马人努力建立一种堪与城邦相媲美的组织。当地的贵族组成了议会,某个城镇变成为官方活动的中心。

      尽管这些城邦国家直到古典时代晚期仍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中心,但到2世纪时已经有迹象表明出问题了。图拉真皇帝将小普林尼派往卑泰尼亚(暂时转归帝国直辖)行省任总督以恢复局势不靖的诸城市中的秩序。同样在图拉真时代,由皇帝提名的名为监察的监控者介入到当地事务中来,这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当地的社团已无力承担摊派的财政负担。当地议会的成员逐步成为世袭的,到2世纪中期时,已有明显的迹象显示,富人们对公务活动兴趣缺缺,不得不强迫他们从事此类服务。


5.司法管辖权 Jurisdiction

        总督一人握有生死大权,拉丁文做ius gladii,即“剑之权力”,对于非罗马公民的生死并无限制,但也或多或少的执行着。耶路撒冷圣殿的大祭司将耶稣基督带到罗马总督----行政长官----庞提乌斯·彼列多面前,因为只有总督大人自己能够使用死刑。(四福音书在这次诉讼的问题上表述的不够明确,但似乎是耶稣被控为大逆罪[HIGH TREASON,关于其罪与罚参见塔西陀《编年史》卷一以下,字母注],当然这也就是耶稣被钉上十字架是所加的荆棘冠上所写污辱性的词语“犹太人的王”的意思所在.)总督想释放耶稣,他看的出这次诉讼是源自宗教分歧,但是总督最后屈从于祭司们的意愿,以免惹出麻烦[他的主要职责就是确保地方安靖]。在元老院行省亚该亚的首府科林斯城,当时其罗马公民身份还不为人所知的使徒保罗被犹太人带到代执政官级总督迦流(Gallio,塞内加的兄弟)面前,但伽流却将他们驱散了了事(事见《使徒行传·18章·12节》以下:18:12到迦流作亚该亚方伯的时候,犹太人同心起来攻击保罗,拉他到公堂, 18:13说,这个人劝人不按着律法敬拜神。18:14保罗刚要开口,迦流就对犹太人说,你们这些犹太人,如果是为冤枉,或奸恶的事,我理当耐性听你们。18:15但所争论的,若薀拓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的律法,你们自己去辨吧。这样的事我不愿意审问。18:16就把他们撵出公堂。)。这就是《使徒行传》的记载,但在法律事务方面《行传》的记载并不很可靠。

      对于罗马公民而言情况就更为复杂了。在共和时代不经罗马人民授权不能将任何罗马公民处死。一般被控死刑罪的人仅是自行流放而已。共和时代的罗马人民将死刑罪的定罪权托付给特别法庭,该法庭的决定是由以元老和骑士共同组成的陪审团决定的。这种法庭在帝国初期仍存在着,奥古斯都时代的昔兰尼伽敕令的摹本了这点。法庭上座有一个由当地(相对)富有的罗马人组成的陪审团。这种体制是很独特的,肯定此后不久就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由总督参与的被称为“cognitio extraordinaria”的审判制度(trial out of the regular order 酌情译为“非常规审判”)。这意味着由总督本人宣告判决。这种审判总是跟非罗马人的被告方有关的。关于这套体制是如何应用到罗马人身上的尚有争议。已经证实,在该体制下,总督宣布初审结果,假如罗马公民被判定有罪,死刑判决须经皇帝授权。1世纪时似乎被告方要被遣送往罗马,而到了2世纪时只需有皇帝的书面授权执刑的认可即可。在某种意义上这套体制是基于皇帝独自承担了早期向人民上诉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 此贴被mylord在2010-10-22 16:37重新编辑 ]
瑶池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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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齐小憩
小憩哥哥。哪去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0-10-22 0
已审。整理辛苦,我看下来,觉得像在上历史课了
O(∩_∩)O~
gcxde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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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10-19 0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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