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清朝的人们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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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史] 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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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风梅骨 剑胆琴心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1-16 0
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font=宋体][size=3]生活在清朝的人们

[font=楷体_gb2312]希望对写穿越文的同胞们有点帮助
[/font][/size][/font][size=3][font=宋体][b][color=#6633cc]第一部分 叙说[/color]
[/b]
[color=#6633cc]叙说(1)[/color]

什么是“社会生活史”,学术界理解不一,本书并不探讨这一概念,也不企求全面描述清代人的社会生活,只是就著者的研究心得,杂谈清朝时期人们生活中的某些现象。这些现象,涉及清朝制度、政策、观念、生产方式、社会经济与人们生活的关系,生活中表现出的历史人物的个性、命运,社会生活对历史演变的作用。

因系札记文章的汇编,非系统、深入的研讨之作,故阅览此书,如同漫游清代社会,涉足何方,可能对那方面的事物有某种了解,漫步到另一处,或许有其他的观感。漫步,在生活上说是自由自在的行进,也可以视作为一种“休闲”;漫步式的读书、求知、认识事物,是休闲式的阅览,显然也不希望获得全面、深刻的学问。

本书不可能提供清代社会生活的全貌,只能呈献给读者零星的、片段的清人社会生活知识,而读者也不妨以“休闲”的心情对待,阅读时轻松一点,只看你想观赏的内容。说休闲,是时尚,著者用此一词,可以说斟酌至再。难道自轻自贱,降低著作的文化品味、学术品味,将之当作消遣之物,追逐时尚以媚俗!仅供人无聊时翻翻,或在旅途寂苦中解闷。著者可不是这么想的,而是考虑到史学著述的功能转换问题。

众所周知,史学的传统功能是“史鉴”,给帝王提供经邦治国的历史经验,所以它成为帝王之学,天子也予以重视,令之为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在诸种学问中有着尊贵的地位。与此同时,史学对人,特别是对青年人起着教化的作用,教人自觉地按照官方解释的历史认识人类的社会足迹,去做忠臣孝子顺民。所以传统史学有着强烈的政治功能(教化也是政治功能)。就在这种社会条件下,从历史著作中分流出古典历史题材的唱本、演义、小说,将历史事实与虚构成分结合起来,而且时代越后,史实越少,但能吸引读者,亦起着某种教化作用,但更重要的是满足人们对历史的好奇和自身的历史情结,同时传播人类创造生活的智慧,增强人们生活的情趣。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古典历史小说的社会功能,或者具体地说是文化娱乐功能,而不是历史学的政治功能。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现代社会已经与传统社会大异,传统的统治术已不适用,而适合于新时代的政治经验一时难于总结。现代科学被分为人文、自然、应用三大类,在古代后两类地位卑下,上不了台盘,而现代社会的情形恰恰相反;至于史学,只是人文学科中许多门类的一种,其处境比之古代相去甚远,势必政治功能大为削弱。然而人们对自身历史的兴趣并未减少,特别是生产力提高,物质生活比古人改善了不知多少倍,五天或五天半工作日已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人们余暇时间增多了,怎样打发日子呢·当然方式方法很多,读书不失为选择的一项。读什么书·有人作过调查统计,似乎第一位是文学类,第二位为自然科学类,第三位为经济学类,第四位则系史学著作。看来人们还是喜好历史的,问题是史学家应当将什么样的读物提供给读者。严肃地总结有益于人生的历史经验是必要的,主观愿望也是好的,然而恐怕一时拿不出多少好的来。借历史发抒个人的感情,或表达历史使命感,未为不可,但这不是给多数人阅览的。多写点知识量丰富的、贴近人们生活的、富有情趣的东西,可能比较理想,让读者在轻松的气氛下阅览,看了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既增长了知识,又愉快地度过闲暇时光,岂非一举两得。看来,当今可能是史学从政治功能为主转向社会功能为主的时代。笔记体的学术著作、普及历史知识的读物的不断问世,或许就是这种转换的标志。

说休闲心情、休闲时刻阅读史学作品,著者本人可不是以休闲心情去写作,率意操觚,无论是始初的纂写,还是后来的修饰汇编,都是以认真的态度进行的。命笔不苟,著者尚是相当自信的。


[color=#6633cc]叙说(2)[/color]

这39篇札记,编写的情形各异,有的是已经发表过的,原文照搬过来;有的是以长篇论文形式刊布过,收入本书时将一篇篇拆散成若干篇,并对每一篇作了某些修改,或者从长文中节选成短文;有的是新近撰写的。各篇文字,深浅不一,有的资料多而论述少,要在读者看了那些材料完全可以自行作出判断;亦有文章素材贫乏的,意在陈述观点。著者之意,在于不拘一格也。书中附有插图多幅,是接受周葵女士建议而作的。插图的资料,应当取自原作和最初发表的地方,但是现实的情形是做不到的,只好以获取方便为原则,因此所选之图不甚理想,效果则更难令人满意,这实在是不得已的遗憾。如今的图片来源于多方面,有清代人绘制的,更有后人绘画、拍摄的;有从档案、原书移植的;多数是由他人著述中借用过来的;也有本书作者偕友人田野调查时拍照的。具体说到图片的来路,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清朝官书及清人著作,如《清会典图》、《景德镇陶录》、《御制恭和避暑山庄图咏》、《圆明园诗图》、《清代学者象传》、《清代帝后像》、《鸿雪因缘图记》等。从现代人的编著中取材,每一种不过一二帧,或三四帧,有《帝京旧影》、《故宫珍藏人物照片荟萃》、《近代秘密社会史料》、《中国舞蹈史·明清部分》、《中国瓷器鉴定与欣赏》、《明清瓷器鉴定》、《清代东北流人诗选注》、《清朝典制》、《女性与历史》、《清前期天地会研究》、《中国历史地图集》、《沈阳满族志》、《南京市文物普查资料汇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凤城满族自治县概况》、《满族萨满跳神研究》、《中国生育礼俗考》、《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招商局史(近代部分)》、《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阮元传》、《仪征市志》、《清代木兰围场的探讨》、《北京民间风俗百图》、《光绪卅一年中美工约风潮》、《华侨史研究论集》、《猪仔华工访问录》、《南洋三月记》、北京商务印书馆《中国古代生活丛书》中的某些图书,等等。另从台北印行的《历史月刊》、北京出版的《紫禁城》杂志中选择多幅。对于《历史月刊》,本书作者在《古人生活剪影·后记》中有着特别的说明,这里不赘。总之,本书作者对从各处所选择来的图片资料的编著者,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以上是本书原中国社会出版社版的序言,如今这本小书的问世,倏忽之间也已五年,今承中华书局和编辑李世文先生垂慕,重新梓刻,令人高兴。我同名扬四海的中华书局交往整整三十年,不胜荣幸之至。

这个新版,我除了改正旧版的错别字之外,做了两件事,一是删削与增加篇目,二是更新一些插图。裁撤的篇目是《雍正帝的崇佛和用佛》、《鄂尔泰与雍正帝君臣关系》两篇,去除的原因是由于书中有关雍正帝生活的有四篇,占得多了,撤出来好增进新篇章,所加的有四篇,为《扬州盐商兴办文化教育事业》、《扬州盐商协办地方公益事业》、《乾隆帝的好胜性格》和《道光帝、咸丰帝的理政与性格》,用乾隆帝的事顶替雍正帝的,也许会增添一点故事趣味,而且这四篇文字,是从近二三年所写论文中截选的,充实以新作,应当是选文的原则,故而自我感觉尚可。关于图书的插图,最重要的自然是选图与内容配合的得当,说明文字的确切和交待图片的出处,印刷的清晰美观,此三项缺一不可。我按此要求,更换一些图片。我关注图书插图也有几年了,在几部书中插入几十幅,以至百余幅图片,一些文章也有插图,开始我对它的效果并不在意,因为我们出版业多年不留意于此,现在事情刚起头,当然不像样子,但是今日审视初版的插图,感到了不安,就是说选图不当、说明不规范和印刷模糊的毛病不少。借此新版机会,我做了一番调整,希望能以新的面貌呈献给读者。



[b][color=#6633cc]第二部分 世态剪影(一)[/color][/b]


[color=#6633cc]第1节 清代的粥厂[/color]

“嗟来之食”的典故,读者想多知晓。《礼记·檀弓》记载,春秋时代的某一年,齐国大饥,好心人黔敖制作食品,放在路旁,等待饥饿的人来吃食。一位饿肚男子眼睛不怎么看得见,还用袖子遮着自己的脸,步履艰难地走来,黔敖左手拿着干粮,右手端着汤水,大声地叫着:喂,来吃饭啊!这时来人扬起头盯着黔敖说:我就是不要这种不尊重人的财物和施舍,才落到没有饭吃的地步;你施舍一点东西,就如此得意的样子,我是不吃“嗟来之食”的,说着扭头就走。黔敖感到自己修养不够,不应该在施舍时显出德色,连忙追上去认错,请他回来吃饭,但那人终不回头,活活饿死。后来曾参听到这件事,认为那人开始可以离开,待到黔敖谢罪的时候就应当转回来。遇到荒年,黔敖以个人的力量和名义施舍食品,是本文所要写的清代粥厂的滥觞。但是那时人接受施舍的心态与清代的人差别很大,而粥厂的管理更与黔敖不同了,更难得见到黔敖那样的痛惜穷人的舍施人和管理人了。

粥厂施赈,是清代荒年赈济的一种形式,当时最常见的是平粜,就是政府将常平仓的粮食拿出来,平价卖给老百姓,以平稳粮价,遏制商人囤积居奇;或者贷粮,即把仓粮借贷给百姓,等待收成后归还,以帮助灾民渡过暂时的难关;或者散米,将粮食无偿发给非常贫困的人户。粥厂,也就是施粥,特别困难户可以到这里领稀饭。后两种形式有更多的共同点,都是无偿施舍,对象都是极贫、次贫户,不同的是一种发放原粮,另一种则是给予粮食制品。因为它们有共同点,所以本文虽然讲的是粥厂,难免要涉及散米的情形。

施粥也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纯粹官办,有的是官绅合办,也有私家独办。当然,后一种现象相当少,因为个人力量有限,难以为继,不好收场,还会遭到埋怨。但是为此而鼓吹的人不少,如清初陆世仪在《劝施米汤约》文中提出的施米汤法,就是家里做饭时,多放点水,把米汤舀出来,再放进杂粮面煮熬,然后施舍给没有饭吃的人,自家破费不多,而能坚持下去(《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比陆氏略晚一点的康熙朝江苏巡抚张伯行倡导“担粥法”,希望富户煮粥一担,挑出去,见到饥民就施予,施完为止,第二天再做(《救荒事宜十条·担粥法》,《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一)。下面我们将就前两种做法,举点事例,以便对清代的施粥有一点形象的了解。

首先看首善之区的粥厂。所谓首善之区,是指首都北京,也就是当时的顺天府,顺天府为直隶所包围,不妨把直隶的粥厂一起说来。在京城,平时就有施粥的地方,如《燕京岁时纪胜》所载,京师广宁门外的普济堂,“冬施粥,夏施冰茶”。下面所要说的则是临时性设立的粥厂。康熙四十三年(1704)直隶河间府水灾,人们逃亡,巡抚李光地动用库存和借支银两十余万购买粮食,一面平粜,一面设置粥厂煮粥散给饥民。《文贞公年谱》记载:“贫民赖以存济,故岁虽荒,而途无殍者。”

道光初年直隶先是久旱,而三年(1823)大水,受灾州县多达120个,总督蒋攸铦请出帑银180万,实行以工代赈的办法,修治永定河,同时在水灾最重的地方,于寒冬“拨米石设厂煮赈”(《绳枻斋年谱》、《清史列传》卷三十四)。光绪中,顺天府大雨连绵,九年(1883)水灾,顺天府尹周家楣奏准在各乡镇及京城六门外设立粥厂。十三年(1887)水灾的情形,亲历其境的震钧在《天咫偶闻》中写道:“京东大水,通州水几冒城,自是无岁不水”,而以十六年(1890)最为严重,造成的灾害也最剧烈,其

时京中“无舍不漏,无墙不倾”,“人皆张伞为卧处”,“市中百物腾贵,且不易致,蔬菜尤艰,诚奇灾也”。天津人严修在光绪十六年(1890)六月初六的《日记》中说:“自五月十八日雨,二十四日始晴,而十九日雨,三十日戌刻大雨,至初三日戌刻始止,然未开晴,连日又雨数次,居室十余楹,漏痕殆遍”,“忧心惶惶,如滨大难”。这时工部尚书潘祖荫和顺天府尹陈彝主持赈务,《清史列传·潘祖荫传》云:光绪十六年六月,潘氏与“府尹陈彝筹放义赈,疏请择地添设粥厂,以便附近灾民就食,并恳钦派三四品京堂分驻稽查,弹压监放。八月,以顺属饥民众多,转瞬严寒,生路更窘,奏请更赏给米石。九月,奏大兴县境添设粥厂两处,冬春赈务,为日方长,请拨银米以资要需”。开始时在玉清观、西城卧佛寺、功德林、普济堂设置粥厂,又根据九年周家楣设厂的事例,在六门外的孙河、定福庄、采育镇、黄庄、庞各庄、卢沟桥等六处设立粥厂,另外在京畿各镇也开设粥厂,由皇帝拨给京仓米石和内帑银两作为经费。为此,严修等顺天府属的京官于六月十八日入宫叩谢(《潘祖荫年谱》、《严修先生自订年谱辑注》)。然而事实上,京中粥厂施粥的情形,并没有像《李光地年谱》、《潘祖荫年谱》写得那样美好,道咸同三朝大学士、管理工部尚书事务的祁寯藻有《打粥妇》诗,有所描述。所谓打粥,是贫民到粥厂领粥。他写的是一个19岁的少妇,怀抱奄奄待毙的6个月大的婴儿,打粥以延性命的惨状:

长椿寺前打粥妇,儿生六月娘十九。官家施粥但计口,有口不论年长幼。儿食娘乳娘食粥,一日两盂免枵腹。朝风餐,夕露宿。儿在变,儿亡独,儿病断乳娘泪续。儿且勿死,为娘今日趁一粥,掩怀拭泪不敢哭。

接下来看京外地区的粥厂。康熙四十二年(1703)江西兴国大旱,秋天没有收成,次年春天张尚瑗就任县令,立即进行救灾活动,先出常平仓粮放贷,接着与绅士商议用仓中余粮设立粥厂,取得同意后又捐资买粮,在治平观设局管理,于五月十一日至六月十日施粥。每人每天按五合米下锅,五更煮粥,煮好打钟,人们从东庑进来,从西庑出去,妇女在另外的殿里打粥。开始每天用米七八石,后来增加到二十石。就是这样,道路上仍有许多饿殍(魏世效《兴国张公救荒记》,见《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三)。乾隆三十八年(1773),广东有台风灾害,广州将军、两广督抚报告皇帝,乾隆派出大臣运送救济粮到广东,于是向各府州发出告示,官府设粥厂施赈。在广州,粥厂设于院落宽敞的东门附近的教场、西门附近的寺庙,又在市内相宜地点设立两个粥厂。粥厂煮粥有胥吏负责,由官员实行监督,吏役克扣米粮,官员可以管他,而官员吞没稻米,衙役不敢管。起初煮粥用的是米,渐渐地掺和白泥充数,再后来就以树皮下锅,所以饥民“嚼泥泥充肠,啮皮皮以香”。然而这是不能充饥的,只能多受几天罪,然后死去,真是“嚼泥啮皮缓一死,今日趁粥明日鬼”(陈份《煮粥歌》,见《清诗铎》卷十六)。就在教场的粥厂旁边,死尸和骸骨随处可见。

嘉庆间,太湖流域水灾不断。嘉庆九年(1804)浙西水害,巡抚阮元实行平粜、赈济、借种子等办法渡荒。第二年春蚕不收,于是施行工赈纪事粥赈法,在15个州县设立34个粥厂,每二三十里间就有一个。每个厂聘请诚实绅士管理钱谷和煮赈事务,不许官吏插手银米,只让他们维持秩序。如海宁县惠力寺粥厂请在籍部郎马钰主持厂务,同时任命原任县令、无锡人华瑞潢助理,他们制订煮赈散筹各项章程,按章行事。规定煮的粥要保持浓度,插的筷子不能倒斜,用布巾包裹不渗水,马氏、华氏也吃这样的稀饭,以保证它的质量。

在打粥方法上,分男女为两处,老弱病残另设一处,每处都用木栅围起来。每到打粥时,敲梆子或放炮为信号,使依秩序进行,不令拥挤。还在寺内搭盖大芦篷,以防雨淋日晒,并为妇女建立厕棚,对有病的人给予药物。由于秩序井然,管理周到,一天有几万人进出粥厂,并没有一个人死在厂内(阮元《硖川煮赈图后跋》,见《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阮元认为他的办法之所以行之有效,就在于使用绅士而不用官吏,正如他在《行赈湖州示官士》诗中所写的:

天下有好官,绝无好胥吏。政入胥吏手,必作害民事。士与民同心,多有爱民意。分以赈民事,庶不谋其利。吴兴水灾后,粥良不易。日聚数万人,煮糜以为食。士之任事者,致力不忍避。与官共手足,民乃受所赐。(《清诗铎》卷十六)

浙西士民参与赈济的记录很多,如康熙四十七年(1708)、四十八年,桐乡旱涝相继,开当铺的汪文桂“设粥厂,立药局”,救济饥民。雍正四年(1726)又遇水灾,他首倡赈济,“以食饥民”(《清稗类钞·廉俭类》)。道光三年(1823)夏秋之交,嘉兴、湖州大雨,水深没膝,稻禾淹没,米价上涨,穷人无法生活。到了次年春天,桐乡马国棠罄其仓廪,捐谷1.07万石赈济县人,据说救活7万余人。清政府以他乐善好施,赐给四品职衔(姚清华《石门马氏蠲粟赈饥纪事》,见《清诗铎》卷二十二)。


[color=#6633cc]粥厂的实行办法[/color]

叙述了这些事例,不妨对清代粥厂的实行方法作一点归纳:

厘户法。

根据民户财产状况,确定其户别,以便在赈灾中做到区别对待,也即明确赈济对象。当时著名的经学家惠士奇设想,依贫富情况将人户分为五等:甲等人家要捐助粮银,进行救助;乙等户要平价出卖粮食,以便政府平粜;丙等户自给;丁等户购买平价粮;戊等户接受散米、施粥的赈济(《荒政》,见《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一)。在实践上自然不会像惠氏这类学者所设计的那样,如果这样无异于强迫甲、乙等户捐粮、卖粮,当然行不通。在灾年,政府在实行救荒政策之始,登记贫困户,并把他们区划为次贫、极贫,以便放赈时有所区别。这种登记叫做赈籍,胥吏在上名册时,需索钱财,否则虽是极贫,也不能列入赈籍。王嘉福在《粥厂谣》所咏的“昨朝里正点村屋,老翁无钱名不录”,就是这种情形(《清诗铎》卷十六)。在登记时还要区分大口、小口,一般来说,10岁以下为小口,散米时按成年人减量发给,而打粥则没有什么不同。

[color=#6633cc]拨帑与捐输[/color]。

赈籍所需银米,先是官拨,如前述顺天府赈灾事例所显示,政府拨给粮米和银钱;再就是官捐,各级官员捐俸,作出示范,以便劝民捐输;另外有绅民捐献,地域性灾害的赈济,民捐最多,也最起作用。前述马国棠式的人物还有一些,不过捐粮数量不一定有他那么多,比如雍正时福建漳泉大饥,仙游太学生徐方宝赈米8千余石,并主持赈务,积劳而亡(《郎潜纪闻初笔》卷九)。在地方史志里这类记载屡见不鲜,不必缕叙。民捐出自自愿的虽大有人在,但也有一定的强制性,所谓“有司谋设厂,粥米按户索。上不遗荐绅,士庶均见迫”(周正《散粥行》,见《清诗铎》卷十六)。总的说来,赈物来自政府、官绅和民间三个方面,大灾政府要出钱,小范围的灾情则是民间的事情了。

[color=#6633cc]分赈法[/color]。

就是多设粥厂,以便利饥民打粥。江苏常熟人蒋伊于康熙十年(1671)在家乡赈荒,在乡村设置三厂,城里则设两个。实行的结果,是设在乡村的救活人多而费用少,而在城里的费用大,活人少,效果大不一样。因此他总结出分散粥厂的经验,于康熙十八年写出《敬陈分赈之法疏》,建议分县分乡赈济,而不搞大建制的粥厂。他说:

务令县各为赈,而不可聚之于一郡;乡各为赈,而不可聚之于一城;人各为赈,而不可委之于吏。(《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

分散设厂,是为了饥民能够就近领粥,避免奔波,死于沟壑。嘉庆间,金匮县令齐彦怀实行图赈法(图,相当于现代的行政村),在城乡设立粥厂十余处,将本乡人的捐献物资用于本乡的饥民,这样人们也乐于捐输,本乡人就近打粥,得到实惠。齐氏为此写出《图赈法》一文,以事宣传(《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分赈法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普遍这么做。如乾隆朝直隶总督方观承制订的《赈纪十五条》规定:

赈定例,州县本城设厂,四乡各于适中处所设厂,……地方官宜勿拘成例,勿惜小费,更多设一二厂,以便贫民。

景州就设置七个厂(《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一),厂地所选择的处所,多是建筑较多、场地广阔的公共场所,诸如寺院、道观、教场。中国最早的救济机构就出现在寺院,唐代的福田院就是收养贫病无告的人的,所以在寺院设立粥厂有传统,也有经验。再说寺院斋僧,锅灶齐全,像北京雍和宫的大锅能煮几石米,使用起来非常方便。

[color=#6633cc]号牌法[/color]。

是打粥的具体办法,规定如何领票,如何凭票打粥,何时、何地打粥,如何遵守纪律。如徐文弼的方法,是把一个粥厂分为四部分,用栅栏隔开,每一处又分成若干行,每行前面放置条桌,以便置放盆碗;每一部分有一个颜色的旗帜,打粥人固定区位,持有与区位相同颜色的筹码,到时凭筹去指定方位打粥。如此把人分散开来,不致拥挤,排队到桌前,器皿放到桌上,打得既快又均匀(《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当然,这是理想的方法,实际上难于做到。


[color=#6633cc]打粥的惨状与官贪吏蚀[/color]


打粥人的状况就如同要饭花子,不到万不得已,人们不会走进这个行列,其悲惨处境是可以想见的。嘉庆中在江南做知县的陈文述在《粥厂》诗里描绘饥民打粥路上的情景:

疲癃纷扶藜,孀雏远负襁。伶俜走鸠鹄,蹲躅聚夔魍。(《清诗铎》卷十六)

老幼病残手持藜杖,孀妇背负婴儿,饿得移不动脚步,说不定走着走着就倒下来,成为在头顶上盘旋的恶鹰的食物。至于打粥时的惨况,曾在江苏做过县令的谢元淮有着真切的同情的歌咏,不妨将其《官粥谣》转录于下:

东舍挈男西携女,齐领官粥向官府。日高十丈官未来,粥香扑鼻肠鸣苦。忽闻笼街呵殿高,万目睽睽万口嚣。一吏执旗厂前招,男东女西分其曹。授以粥签挥之去,去向官棚施粥处。投签受粥行勿迟,迟迟便遭官长怒。虬髯老吏拦门前,手秉长勺色如瞋。…… 官厂已收催还家。片席为庐蔽霜雪,严寒只有风难遮。道逢老叟吞声哭,穷老病足行不速。口不能言唯指腹,三日未得食官粥。(《清诗铎》卷十六)

饥民等待打粥之时,主官之迟到,饥民之企盼;待到领粥之时,胥吏之豪横,饥民之怯弱;在回归路上,见向隅之老病同类,内心何其凄惨。这首诗如同一幅图画,映入我们的脑海。如果因打粥而能够维持生命,就是三生有幸了,须知许多人死在打粥路上,甚至于等不到打粥的机会就离开人世。康雍时湖广总督杨景仁在《筹济篇·煮赈》中说,施赈之时,“活者二三,而死者十六七”(《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一),可见死亡率之高。有幸领到稀粥而生存下来的人,大多数内心麻木了,以领粥为眼前生活的目标。但是也有一些人心理上不能接受现实,感到特别的痛苦,这主要是穷苦读书人和少数妇女。黄懋在《施粥不如散米说》文中讲,打粥时,“以少年妇女,出头露面,有志者羞愧饮泣,愚痴者习成无耻”;厂役们还对妇女评头论足,无赖之徒“调戏挨挤”,以至于造成人命案(《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清初名士尤侗在《散米谣》中写道:

可怜良家子,乃与乞丐伍。性命且不保,廉耻何足语。(《清诗铎》卷十六)

打粥以延生命,实在是极其痛苦的事情。但是饥饿难熬,多少人能拒绝这种“嗟来之食”呢!灾害赈济,历来是赃官污吏聚财的好机会。他们的手段,就是蒋伊所说的:“报名有费”,“廪给有扣”。不给钱不让上赈籍,这就是报名有费;粥厂之粥,搀和泥土树皮,留下好米,是乃廪给有扣。康熙时举人郑世元有规劝官吏不要发灾荒财的诗,他咏叹道:

黄须大吏骏马肥,朱旗前导来赈饥。饥民腹未饱,城中一月扰。饥民一箪粥,吏胥两石谷。我皇圣德仁苍生,官吏慎勿张虚声。(《官赈谣》,见《清诗铎》卷十六)

乾隆朝诗人沈德潜评论此诗,说当中四句,是历代通病,无可奈何的事情。也就是说官吏在饥民口中夺食,是无法改变的现实。郑氏说饥民喝一瓢粥,官吏就要克扣两石米,自然是赋诗的夸张。实际情形,据黄懋的估计,大约用米一石,到饥民之口的不过六七斗,其他三四成进了官吏的口袋。要知道,这时的米粮,价值高昂,官吏是大大地捞了一把。至于发放贷粮中的舞弊,就不在这里道及了。写到这里,令我们对粥厂的设立产生了怀疑,其实,清朝人总在讨论是设粥厂好,还是散米好。下面了解一下他们的议论。


[color=#6633cc]粥厂的利弊得失[/color]

设立粥厂的好处,是立即解决不能举炊人家的活命问题。极贫人家要钱无钱,要粮无粮,要柴无柴,贷粮对他们无用,散米也难于济事,施粥可以立即进餐。张伯行讲“极贫之人宜赈粥”;阮元说“赈粥,专为下下贫民供朝夕也”;陈芳生云:“赈粥之举,则唯大荒之年,为极贫之户不能举火者行之,枵腹而来,果腹而往。”(《赈济议》,见《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二)说白了,施粥是延续极贫户性命的事情。粥厂比其他赈济方法容易办到,因为这是最紧急的事情,劝捐相对好实现。有了粮,可以根据粮的多少,决定施多少天粥,事情办起来比较灵活,所以杨景仁说施粥“费易办而事易集”。主持粥厂的官吏虽然也贪占,但比起平粜、赈贷中的作弊还是要少一些的,也正如陈芳生所说,“其中透冒之弊似少”。

粥厂的设立,弊病亦多,黄懋分析它的害处:一是领粥要奔波于路途,造成虚弱之人的死亡;二是粥厂要用许多厂役,费用比散米多;三是人们往返于粥厂家门之间,耗费精力,不能从事生产;四是饥民聚集于粥厂,容易生事,即可能发生社会治安的紊乱;五是妇女抛头露面,有碍社会风化。此外,鲁之裕说到行之不善的粥厂,该打粥的人打不到,不该领的人却得到了。还有人认为,设立粥厂,聚合多人,会造成瘟疫的流行。这些问题,大多是存在的。

总而言之,在赈灾的诸种措施中,平粜、贷粮是常法,散米也较常见,而施粥则是临时性的调剂办法,是作为平粜、赈贷的补充,也是散米的补充,用杨景仁的话说是“施粥以调剂其间”,或如陈芳生说的“其为道,能暂而不能久”。救荒,不能寄希望于粥厂,虽然它有其点滴的作用和不应抹杀的功能。

不仅是施粥有弊病,在古代所有救荒事业都难于实行得好,这有社会客观的和人们主观的多种原因。其中比较重要的,一是社会生产发达程度不高,生产品有限,食品少有富余,一遇到大荒,没有多少余粮可以充饥;二是吏治不清,清官少,贪官多,民命垂危、嗷嗷待哺之际,赃官也不忘口中夺食,骂他们全无心肝,亦无济于事,因为专制政体下的官僚制度决定了贪赃现象的不可避免;三是基本没有社会保障事业和机构,都是临时、就事作某种救济,就很难指望它能解决多少问题了。但是,施粥之类的赈济却给后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那些热诚、主动从事施粥的人,对饥民怀有强烈的同情心,力所能及地给予物质的帮助,救人于濒危之中,这种仁爱观念值得继承和发扬光大。


[color=#6633cc]第2节 清代前期江南的商业活动[/color]

本文所说的清代前期,指顺、康、雍、乾四帝统治时代;而江南,指今天江苏南部,即通常所说的苏南地区,今天的上海市在清代为江苏松江府属县,自然属于本文的地理概念之内了。

江南植棉业和棉、丝纺织业的发展,促进了本地区及与其有经济联系的地区、部门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最显著的是湖广、江西与江南的米、布对流。雍正帝于元年(1723)说:浙江及江南苏松等府,地窄人稠,即丰收之年,亦皆仰食于湖广、江西等处。(《上谕内阁》,元年十月二十六日)四年(1726)又说:“苏松户口繁多,民间食米多取给于外贩。”(《清世宗实录》卷五十一)次年,署理湖广总督福敏奏称:“大江以南,皆系财赋重地,独至米谷,则江浙等省每赖湖广接济。”(王先谦《东华录》雍正五年)

皇帝和封疆大吏都讲江南(尤其是苏松)食粮不足,仰靠于外省的湖广和江西,情况确系如此。苏南本是产粮区,也可以提供一部分商品粮,如每到秋天,河流中“农民粜米还租”的船只往来不绝(《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638页),“田多而近郭者,碾以市于城”(同治《上元江宁两县志》卷七)。但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的需要。在无锡,那些抱布易米而食的农民,“大抵多藉客米,非邑米也”(《锡金识小录》卷一)。松江府和太仓州人民的“每年口食,全赖客商贩运”。太仓州属的崇明县,在乾隆二十年(1755)以前,每年需买进稻米二十余万石。嘉庆末年,包世臣说:“苏州无论丰歉,江广安徽之客米来售者,岁不下数百万石。”(《安吴四种》卷二十六)

不论年成好坏,苏州总要输进几百万石的粮食,可见不是受丰歉的影响,而是当地口粮的正常消费。这几百万石的数字虽说的是嘉庆间的,但由于该地长期靠外粮,康雍乾时期当亦为数甚巨。米的买卖多,就出现集散地,吴县枫桥镇粮食市场最大,所以苏州俗语有“打听枫桥价”的话,也表明这个大米市的行情影响着其他地方。震泽县的平望镇有“小枫桥”之称,“米面及豆麦尤多,千艘万舸,远近毕集”(乾隆《震泽县志》卷四)。江宁产米,不够当地食用,采办外省米粮。嘉庆间江宁聚宝门外有32家砻坊,收购粮食,每年存仓粮万余石,仅够城中三个月的口食(《安吴四种》卷六十六),则每年需要商品粮百十万石。这就使江宁成为一个大的米市,连其附近的安徽芜湖鲁港镇,也“多砻坊,为粮米聚贩之所”(嘉庆《芜湖县志》卷二)。

雍正帝上谕和福敏奏疏说江浙人仰食于湖广、江西的那个时期,“所称产米乡者,乃在湖广、江西三省”(《清经世文编》卷三十八赵青藜文)。湖广和江西以其丰富的稻米产量,可以部分供给江南人民的食用。江南的输入米,确系来自长江中游,乾隆年(1736),学士方苞说他生长的安池,流寓的江宁,“皆湖广、江西上游米粟所汇聚”(《方望溪先生文集》集外文卷一)。江宁人吃的是湖广、江西大米,苏州亦然,吴县人沈德潜诗云:

吴民百万家,待食在商。转粟楚蜀间,屯积遍涯。商利权奇赢,民利实釜灶。(《归愚诗钞》卷七)

江南买米所需的货币,为出卖布帛等物所得。有的商人把江南的棉布运往长江中游出卖,又有的贩来湖广、江西的稻米。嘉庆十五年(1810),湖广商人邬大志、熊正达等人自称:

向或自船自本贩米苏卖,或揽写客载运货来苏,是米济民食,货利□利,苏省之流通,全赖楚省之运转。(《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243页)

这就是说,长江中游向长江三角洲供应大米,后一地区向前一地区输送手工业品,主要是布匹。乾隆初年,苏州布政使规定:崇明的“商人每年载布前往江宁,易米三万石”(《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七晏斯盛文)。这是以江宁作为交易中转地,把太仓州的棉布运到江宁换米,再经江宁将布匹运到长江中游换回食米。崇明商人还可以到安徽枞阳采购七万石大米。因此,长江中游与长江三角洲的米布对流,互为市场。

江南和关东也互辟市场。据包世臣讲,自康熙二十四年以后,“关东豆麦每年至上海者千余万石,而布、茶各南货至山东、直隶、关东者,亦由沙船载而北行”(《安吴四种》卷一)。嘉庆中人谢阶树说:

关东每岁有商船二三千只至于上海,曰“沙船”,其大可容二千石。其人皆习于海,其来也,则载豆麦杂粟,一岁二三运以为常;而其去也,则仅易布帛棉花诸货物。(《清经世文编》卷四十七谢阶树文)

乾隆时苏州元和商人杨元利驾船到辽东贩豆,遇风漂到朝鲜,他和朝鲜人交谈了关东豆价及关东量器为苏州的2.5倍的情况(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1册4704页)。这令我们注意到江南与关东粮食交易的实际数量,可能要比记载的多。事实表明,江南、关东两个地区间,也是棉布和粮食的交流,不过这里的粮食不是稻米,而是杂粮。江南和闽粤贸易,一方提供棉花,一方供给蔗糖和材木。上海人的记载说,闽粤人于二三月载糖霜来卖,秋则不买布,而只买棉花:“楼船千百,皆装席囊累累。”(褚华《木棉谱》)或者说:“海舸贩来红木段,洋行收去白花衣。”(杨光辅《淞南乐府》)江南的植棉业、棉织业的发展和长江中游的植稻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同关东的粮食种植业、闽粤的种蔗业的发展也有一定关系,双方交换商品,互相开拓市场,共同促进商业的发展,活跃了当时的商品经济,也使棉布商和米商成为商人队伍的重要成员。但是发展并不平衡,江南植棉业、棉织业以及丝织业发展得较为迅速,手工工匠、商人和植棉的农民需要大量的商品粮。湖广和江西产米虽多,然而该地农业尚未发展成商业性农业,提供的商品粮尚属有限,像江南每年以上百万石计的需求,还有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需要,它就难于满足了。清政府给江南米商指定采买地点,就是供求关系紧张的表现。这就要影响江南植棉业和手工业的长足发展。

江南消费、娱乐事业也随着农业专业化、手工业的发展以及因此而促进的交换的兴旺而发达起来,它被统治者视作“淫糜”,屡加摧抑,最有名的是康熙中江苏巡抚汤斌在苏州的禁淫祠。因当地打牌、歌妓、礼佛、迎神赛会盛行,汤斌厉行禁止,据说出现了“寺院无妇女之迹,河下无管弦之歌,迎神罢会,艳曲绝编”的现象(《汤潜庵集》卷七)。其实这只是暂时的,禁止不可能长久生效,因为这是商业发展的结果,比如苏州五通祠,不仅成为娱乐场所,还是商人寄托心愿的地方,“商贾市肆之人,谓称贷于神,可以致富,借值还债,祈报必丰”(《汤潜庵集》卷七)。雍正帝干脆承认奢华现实,并且讥笑汤斌等人的徒劳之举,他说江苏的转移风俗,“前如汤斌等及几任巡抚亦有为此举者,皆不能挽回而中止,反致百姓之怨望,无济于事。如苏州等处酒船戏子匠工之类,亦能赡养多人,此辈有游手好闲者,亦有无产无业就此觅食者,倘禁之骤急,恐不能别寻生理,归农者无地可种,且亦不能任劳,若不能养生,必反为非,不可究竟矣”(《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二年六月初八)。他把酒船、戏子、匠工看成是养活人的职业,当然不便禁止了。但这种认识在统治者内部仍有反复,如乾隆时江苏巡抚陈宏谋、布政使胡文伯先后发出布告,禁止奢华和开张戏馆。但是最后还是要回到雍正帝的承认现实上来,如乾隆时《吴县志》的纂修者就以为穷人从事服务业,可以减少治安问题,认为富人的奢侈也有好处,所以说:

今之为游民者,无业可入,则恐流而入于匪类,幸有豪奢之家驱使之,役用之,挥金钱以为宴乐游冶之费,而百工技能,皆可效其用,以取其财,即游民亦得赡余润以丐其生,此虽非根本之图,亦一补救之术也。(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二上)

或如嘉道时钱泳所说:

治国之道,第一要务在安顿穷人,昔陈文恭公(指陈宏谋)抚吴,禁妇女入寺烧香,三春游屐寥寥,舆夫、舟子、肩挑之辈,无以谋生,物议哗然,由是弛禁。胡公文伯为苏藩,禁开戏馆,怨声载道。金、阊商贾云集,晏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剧养活小民不下数万人。此原非犯法事,禁之何益于治。(钱泳《履园丛话》卷一)

他只认识到这些是穷人的谋生之道,而没能揭示这些职业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

江南的所谓奢淫,主要表现在:酒馆茶坊。苏州的茶馆,开始设在寺观庙宇,到乾隆前期,已遍于里巷(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常熟县在康熙以前,几家茶坊酒肆,还怕饭菜卖不出去,雍正时期起,酒馆增多,生意兴隆。迨后,县西的何家桥,县东的新巷,以及慧日寺前后左右,“茶坊酒肆,接拣开张”(光绪《常昭会志稿》卷六)。在无锡,康熙末年就出现“遍地清茶社”的状况(黄印《锡金识小录》卷一)。茶坊、酒楼以及家宴,多很豪华,费用很大,所以陈宏谋说苏州人,“一席费至数金,小小宴集,即耗中人终岁之资”(同治《苏州府志》卷三)。茶馆酒肆,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人们洽谈商务和其他事务的场所。

戏园。苏州的戏园,起初是“商家会馆藉以宴客”,为数无多,乾隆初它就散布于城厢,白天黑夜都进行演出,并有演唱传奇的赶到场集上表演,观众不仅是富商巨贾,还有城乡男女居民(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中康熙博学鸿词科的汪琬开玩笑地说苏州有两个特产,即状元之外,还有梨园子弟(钮琇《续觚剩》卷四),可见戏园业的兴旺。此外,有钱人还挟妓在苏州虎丘山塘、江宁秦淮河上冶游。衣着。雍正时常熟人陈祖范说:“往时履袜之属出女红,今率买诸市肆矣。”(光绪《常昭合志稿》卷六)为讲求穿着,到市场上购买新产品了。苏州城里,人们不管身份地位如何,有钱就可以打扮,“冶容炫服,有一衣之值至二三十金者”(民国《吴县志》卷五十二)。生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的昆山人龚炜,在其所著《巢林笔谈》卷五《吴俗奢靡日甚》中写道:

予少时,见士人仅仅穿裘,今则里巷妇孺皆裘矣;大红绿顶十得一二,今则十八九矣;家无担石之储,耻穿布素矣;团龙立龙之饰,泥金剪金之衣,编户僭之矣。

可见雍乾以降,当地人衣着变化的迅速。

第宅园林。苏州园林,名闻天下,由来已久。乾嘉人张士元在所著《嘉树山房集》中说:“吴俗好为美观,势家富室甲第苑囿,往往穷极壮丽。”钟琦在《皇朝琐屑录》卷三十八写道:“苏松所属地方豪族以奢靡争雄长,宴穷水陆,宇尽雕镂。”像康熙时户部尚书王鸿绪在原籍松江的赐金园,佳丽自然,博得康熙的欣赏,南巡时驻跸其中,亲书“松竹”匾赐之(嘉庆《松江府志卷七十七)。正因为园林发达,嘉庆中修《松江府志》就用了两卷的篇幅描叙它。宴饷宾客,征歌逐舞,衣着华丽,雕梁画栋,是官僚和乡绅享乐、交际的需要。而这两种人,是传统社会各个时期、各个地方都有的,哪里这种人聚集得多,哪里就有这种奢华。但是商品经济发展、商人增多,就给这种“繁荣”添加了创造者。他们后来居上,才把这类消费大大扩展了。这一点,当时人看得很清楚。乾隆前期,长洲知县李光祚说,该地“一切唱楼酒馆与夫轻舟荡漾,游观宴饮之乐,皆行户商

旅迭为宾主,而本地士民罕与也”(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酒楼戏馆成为商人活动的场所,他们在这里洽谈贸易,接交官吏、士绅,同时也是他们生活享受的需要。江南消费服务业本身也是商业,但它发展的前提却是商业性棉花种植业和丝棉纺织业的扩大。

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对社会观念形态是否产生了某种影响呢?

重农抑商的本末观,千百年来相传。江南丝棉织业的发展,是所谓工商末业的兴盛,植棉业虽属于农业,但当时统治者的观念,因其不生产粮食,也被当作末业,所以江南经济是末业的发展,它的繁盛,被人视作“是末富,非本富”(冯桂芬《显志堂稿》卷九)。确实,就人们的谋生之道来说,“人心趋末富,其权加本富之上”(《安吴四种·齐民四术序》)。但是重农抑末的观念是否因而有所改变呢·就笔者所见资料,不仅康雍乾时期,即稍后的一段时间内,传统的重农轻商思想还是在支配着人们。乾隆五十五年(1790)状元、吴县人石韫玉在《放舟吴淞》的诗中咏道:

愿依芦荻移家住,漫说江湖破浪行。此去吴淞三百里,有田决计便归耕。(《独学庐初稿》卷一)

这是仕而归农的思想,还是想把仕和农结合起来。约在乾隆年间,吴江县分湖人袁琏因家道中落,弃儒经商,发财后,“买田分湖上,筑室种树,课子弟力耕,农隙课之读书,其不耕者仍遣服贾,贾还复读,不数年而贾者耕者接踵入泮矣”(柳树芳《分湖小识》卷二)。这是耕、读、贾三者结合,而归之于读,是“以末起家,以本守之”论者的一种内容。在武进城里有个开豆腐店的张金麟,一天对家人说:“吾在城数十年,饱食暖衣,农务荒矣,图目前之安,而不思经久之计,非所以贻后人也。”于是下乡“创置田园,建造房屋”,把妻与子打发回乡耕读,其年老也返回乡里(《毗陵城南张氏宗谱》卷四)。一个豆腐坊的小本经营者,经济比较稳定,尚且预防亏本而留后手,富商大贾经营不善,顷刻荡家,当然更要购置田产,以便败而有所归。就是这个原因,同治间修纂的《江宁、上元两县志》说当地人,“重本富,期久远”。江阴“大率商贾习俗,富则教子弟读书”(道光《江阴县志》卷九)。金匮(今无锡)人钱泳主张:“凡买产业,自当以田地为上,市廛次之,典与铺又次之。”(《履园丛话卷七)其原因就是田园为务本的产业,店铺是从事工商的末业。末业已经给江南人民生活带来好处,给这个地区造成繁荣局面,但是鄙视工商的观念依然占据支配地位,可见要产生一种新的观念是极其不容易的,它不可能因经济状况的某些变革而立刻发生应的较大变化。就本末业的观念来讲是如此,但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人们的思想也非一无影响,特别是在对金钱的看法上,发生了值得注意的变化。

乾隆时武进人钱惟诚在《养民论》文中说:“今不重布帛菽粟而重金钱。”(《清经世文编》卷十一)就是说在一部分人中把货币看得比粮食、布帛还重要,因为“得金不患无粟”(《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八钦善文),商品多了,有了钱可以购买。金钱,真正可以挡饥、挡寒了,货币势力增大了。钱泳在《履园丛话》卷七记叙过一个故事:

吾乡有富翁,最喜作刻薄语,尝谓人曰:“钱财,吾使役也;百工技艺,吾子孙也;官吏缙绅,亦吾子孙也。”有人诘之者,富翁答曰:“吾以钱财役诸子孙,焉有不顺命者乎·”语虽刻薄,而切中人情。

人情以钱财为贵,是进一步认识到货币的威力。这个富翁的所谓使百工技艺、官吏缙绅都成了它的子孙,是深知有了金钱可以购买百工技艺的生产品,可以驱使官吏缙绅为他办事。钱可通神,人们早有所知,清代江南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的作用进一步显示出来,因而加深了人们对它的重视,对它的追求。但是,当时人对货币作用的认识也还是有限的,对比一下同时代的西方人的观念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了。在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发展了的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在《欧也妮·葛朗台》中写道:“钱像人一样是活的,会动的,它会来,会去,会流汗,会生产。”又写道:“金钱控制法律,控制政治,控制风俗,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金钱“会生产”,说的是何等生动啊!有了金钱,可以开办工厂,雇佣工人,制造商品,增殖新的财富。金钱“会生产”,认识得是多么深刻呀!它比之清代江南人的见识显然高了一筹。究其原因,乃是在法国金钱控制社会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夸张一点说是控制了一切,或者也是巴尔扎克在同一部小说中所说的:“法力无边的财神,现代人的上帝。”金钱在中国的江南还没有取得这个地位,人们自然也不能有巴尔扎克那样的认识。





[color=#6633cc]第3节 清代的游民[/color]

游民之众以及由此提出的研究课题清代游民(或者说闲民)之多,实在惊人,且看当时人的一些说法:清初朱泽沄在《养民》文中说:

古之闲民十之一,今之闲民十之六。通都大邑之闲民十之三,穷荒州县之闲民十之六,有无田之闲民,有无业之闲民,有有田无田、有业而无业之闲民。(《清经世文编》卷二十八)

乾隆间,法国天主教神甫阿米窝考察中国社会的报导讲:

大多数的人,在整个年头,都没有职业,尤其是在南方各省,这种情形,就引起农村中有用的手工业及工业之扩大。(转见邓拓《中国历史的几个问题》,第140页)

嘉庆中纂著的《巴陵志田赋论》云岳阳地方:“十分其民,而工贾居其四。”(《清经世文编》卷二十九)那时这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员何能占到居民的40%·看来所谓的“工贾”,不一定是道地的工商业人口,而是游离在农业之外的游民混迹其中。嘉道间龚自珍在《西域置行省议》文中写道:“自乾隆末年以来,官吏士民,狼奸狈蹶,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人,十将五六。”(《龚自珍全集》第一辑)

如何理解朱泽坛、龚自珍等人的话,正是我们所要提出的问题。居民中百分之五六十的人是闲民、游民,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游离在劳动生产之外·

所谓闲民、游民,按照通常的理解,应该是不在士农工商的四民之内的人,是无业游民,既无产业、也无职业的人。可是其中又有有产业、有职业的分子,又有在四民之列的,这是怎么回事,他们究竟有无产业和职业·怎样认识有业、无业·其实,相当多的游民、闲民是有职业的,且看:游民的职业与社会职业结构游民有就业的,在工商业发达的城镇,如江苏的苏州、松江、常州,浙江的杭州、嘉兴、湖州,江西的景德镇,云南的铜矿区,广东的佛山镇等地,尤其是在江浙的太湖水域周围,手工业和商业繁盛,为游民创造了一些就业机会。他们的职业是:

酒馆、茶馆、戏楼、娼楼的从业人员、艺人,车、船(游船)、轿夫,掮客,成衣匠,香烛匠,织工、染匠、踹匠,铜锡匠,窑工,硐工,木工,泥瓦匠,乞丐,娼妓,以及三姑六婆等,皆系人们看不上的行当和职业。

这些行业的就业者,人数不少,这里主要从苏州和景德镇两地来看。乾隆五十八年(1793)英国使臣马嗄尔尼来华,200年后的法国学者佩雷菲特撰著《停滞的帝国》一书,说在当时外国人的眼里,苏州“是女人的都城,也是女人最珍贵的外衣——丝绸的都城”,而景德镇则像“一座着了火的城市”(转见郑勇《旅行者的奇遇与发现》,文载《中华读书报》1998年2月6日)。苏州确实是丝棉织业中心,雍正时期苏州染布业中的踹坊有450处,踹匠多达两万余人。这是苏州织造胡凤翚在奏折里明确讲述的数字(《朱批谕旨·胡凤翚奏折》),乾嘉时代染踹业有很大的发展,工匠应当更多。染踹业是棉纺织业的一个部门,从事纺织的人员更多,虽然其中的大多数人是兼事纺织的农夫农妇,纯粹的织工不占主要的地位,可是这个行业大,织工也是不可忽视的工匠成分。与纺织业相联系的棉花收购商、开设棉布字号绸缎字号的棉布商、丝绸商(多为包买商)、踹坊作头(包头,即包工头,由棉布字号领来待加工的布匹和踹匠工银,负责加工和踹匠管理)、丝绸作坊机户(类似于作头,从铺户处领料,用织工加工)、外地贩布的商人。这样,丝、棉纺织业就有一个较大的队伍,它的从业人员当以万计数。丝绵纺织业及其他行业的发展,必然开拓为其服务的行业,道光时钱泳讲苏州“商贾云集,宴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剧,养活小民不下数万人。”(《履园丛话》卷一)戏馆、酒楼业即是应运而发达的,而且依赖其为生的队伍庞大。

以陶瓷业闻名的景德镇,确系火一样的城镇,官窑之外,嘉庆年间有民窑二三百处,窑户数千家,工匠动辄以数万计。或谓该镇“列市受廛,延袤十三里许,烟火逾十万家”(兰浦《景德镇陶录》卷八)。

云南铜业的从业人员,每个厂矿,“大者,其人以万计,小者以千计”(王文韶《读云南通志稿》卷四十四)。嘉庆中,汉口有铁行13家,铁匠5000余人(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三十四)。佛山镇的经济以制造铁丝业最为著名,制瓷业亦较盛行,聚集的工匠多,本地生产的稻米不够食用,靠西江供应补充,与此相关的是碾米业和米铺的存在,乾隆后期,米铺梁太盛、梁升平、黄兴臣等家,各自雇工七八人至十余人不等(《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可知米铺雇工不在少数。米铺之增添,赖有制铁、制陶等业的发展,这是连锁反应。夙以经济落后而不为人知的陕西南部凤县、略阳、镇巴等地,出现了许多铸造农具、铁锅的铁厂,从采矿、伐木作燃料到冶铁,大厂用工匠3000,小厂也要用工1000多人(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

这类工商重镇,居民来自于各个地方,外地人很多。如苏州、松江的踹匠,多来自江北、安徽南部及镇江府属之地,大体上是有先行者,然后是将亲戚、同乡介绍过来。景德镇的工匠,来自于附近以及远方各地,如谢所说:景德镇“业制陶器,利济天下,四方远近挟其技能以食力者,莫不趋之若鹜”(转见《景德镇陶录》卷八)。因此景德镇的居民,十分之七八是外地来的工匠和商人,属于土著的不过十分之二三。自古以来商人奔走四方,各个工商重镇的会馆的相继建立,即为外商云集的标志,即以《景德镇陶录·景德镇图》所显示的,该镇有徽州会馆、苏湖会馆、南昌会馆、临东会馆、饶州会馆数所。再如佛山镇汇聚山西、陕西商人,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创建山陕会馆,嘉庆十七年(1812)重修,出资的商号191家,并在碑记中云:“大丈夫有志四方,无远弗至,……此流寓之有会馆所由设地。”(《明清佛山碑刻文献经济资料》)苏州、南京、上海、武汉、广州各有会馆数十所、十余所,盛产丝绸的苏州吴江县盛泽镇亦有数所。正因为流寓之人众多,地方志写到这些地方的居民状况时,总是用“五方杂处”来形容。

染踹、矿冶、陶瓷、戏曲等业的下层从业人员本来是有职业的人,可是往往被社会上层,乃至整个社会视作“无业游民”、“游手好闲”之徒,如雍正帝即称酒楼戏馆之人为“游手好闲者”(《朱批谕旨》)。踹匠被官方称作“踹棍”、“流棍”,康熙三十七年(1698)松江府娄县发布禁止踹匠倡聚抄抢告示,开篇即云“为踹棍倡聚抄抢等事”,原来踹匠朱阿文等抢了坊户彭昼三家,且这类事时有发生,故下令“踹匠责令布坊拘管,仍勒石永禁,不许结党生事”。十几年后的康熙五十四年(1715),嘉定知县在禁止踹匠齐行的告示中云:“(踹坊)包头内择老成者为坊长,管辖九家;如容留流棍,坊长十家,一体治罪。”(俱见《上海碑刻资料选辑》)所谓“流棍”,就是踹匠,或者是寻找踹匠及其他活计的外来人口。

一些游民有职业而被认为无职业,是闲民,是无业游民,是游手好闲之徒,为什么·

第一,在重农抑末的传统政策与观念支配下,不承认游民所从事的一些职业。因为这些行业,不仅与农业生产无关,且认为占用了农村劳动力,又从事所谓“奢靡”事业,影响人心风俗,不能当作正当行为,不仅不予承认,并且加以禁止。我们在上篇文章中提及的康熙间江苏巡抚汤斌在苏州“毁淫祀”的事件,就是这种观念的鲜明体现:禁止打牌、歌妓、礼佛及以商人为主体的迎神赛会,于是出现“寺院无妇女之迹,河下无管弦之歌,迎神罢会,艳曲绝编”的现象(《汤潜庵集》卷七)。这类违背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禁令,只能奏效于一时,而终导致“百姓之怨望,无济于事。如苏州等处酒船、戏子、匠工之类,亦能赡养多人,此辈有游手好闲者,亦有无产无业就此觅食者,倘禁之骤急,恐不能别寻生理,归农者无地可种,且亦不能任劳,若不能养生,必反为非,不可究竟矣。”(《朱批谕旨·鄂尔泰奏折》,雍正二年六月初八)雍正帝为政务实,看到游民以酒船、戏子、匠工为业,虽不能认为是正常职业,但可以养活人,从而能够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应当允许他们以此谋生。可是乾隆时的江苏巡抚陈弘谋、布政使胡文伯,又禁奢华、戏馆,因为将它们视为不正当的职业的观念没有改变,禁止就会不断发生。

第二,这类行业不稳定,就业者也不稳定,人们对它们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故而对其非难。游民的就业,表明社会分工和职业结构在发生某种变化,酒馆、茶馆、戏楼过去就有,至迟在宋代产生瓦子,汴京和临安的酒楼已较出名,到清代瓦子演变为戏楼,而且将看戏、用餐结合在一起经营,使娱乐业与餐饮业有较大发展。沐浴业(澡堂)也在扬州、苏州等工商重镇应时而生。这类行业,就是现代的第三产业。

手工业内部的分工,清代社会要比前代来得细致,比如小五金业,从制铁、制铜业分离出来,锡箔、香烛都成为独立的行业,在苏州有它们的会馆或公所。制瓷业内部分工比过去细致,景德镇制瓷工场分出的工种是:陶泥工(练泥工)、拉坯工(做模型)、印坯工(拍模工)、旋坯工、画坯工、舂灰工(合灰)、合釉工、上釉工、挑槎工、抬坯工、装坯工、满掇工、烧窑工、开窑工、乳料工、舂料工、砂土工等,经过这么多专业工人的手,才烧制出瓷器。手工业的规模亦扩大了,从前述云南矿厂动辄用工数千即可得知。

这样,旧行业发展,新行业诞生,特别是过去不认为是职业的,实际成了职业,使它能够容纳更多的就业人员。人们职业结构的变化,同时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即在传统的手工业、农业之外,服务业、娱乐业从传统商业中分离出来,或者说萌生了;在手工业内部较大规模的生产和较为细致的分工,于纺织加工业、制瓷业、采矿业中出现了;在农业内部,个别地区出现生产专业化倾向,产生专门的产棉区、蚕桑区、柞蚕区,以及苎麻、蓝靛等经济作物区。

社会经济结构和职业结构的变化,是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和结果。

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需要游民所从事的服务业和手工业商人和手工业者,为着发展事业,同时也是为了生活享受,需要社会公共服务业来配合。如洽谈生意、交流商业信息、处理商务纠纷,除了当事人之外,要有中介人参与,甚至要胥吏出场,与事人员多,于是需要在某种公共场所进行,茶馆、酒楼遂成为理想的处所。商海行情变化较大,也较迅速,商人难于掌握自己的命运,因此笃信于神灵,许愿、还愿,成为常事,这就是苏州商人信仰五通神、去方山大肆进行酬神赛会的原因。商人、手工业者为着内部的凝聚与对外的发展,建立组织——会馆、公所,保护同乡、本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利益,为此进行会馆房屋、花园的建筑,这就要求土木业的服务。会馆大殿都供奉神灵,或关公,或天妃,或行业神,或各地区信仰神,每年定期举行祀神聚会,同时请戏班演出,而这是堂会的一种;商人和官宦之家还因家庆而办堂会,这就使戏班有了长期存在的社会条件。工商业者的业务和生活需求,使消费结构发生变化。官僚、绅士、城居地主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刺激下,消费结构也有所变动,同样需要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但是,消费高的第一个社会阶层还是商人,诚如苏州长洲县令李光祚所云:“

一切唱楼酒馆与夫轻舟荡漾,游观宴饮之乐,皆行户商旅迭为宾主,而本地士民罕与焉。”(《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俗》)

李光祚在强调商人宴乐的同时,多少忽视了官僚士人的消费,其实士人往往有狭邪之游,同样是高消费者。消费结构的变化,使游民能够在服务业和手工业找到一些出路。

但是,必须看到,社会经济结构、职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程度尚有限,新行业尚不稳定,游民时有职业,时而无业,成为真正的“闲民”,所以与“游民”脱离不了关系。游民提供自由劳动力的可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量出现,原因是人口大增而耕地有限;土地自由买卖,分配不均,农村约有50%的人口成为佃农,或无地失业。富余劳力要寻找出路,于是流浪于城镇乡村,成为游民、闲民,也成为工匠和服务业的从业者。法国神甫阿米窝所说的无业者为农村工业、手工业的扩大提供条件,看来他是以后半叶中国农村多余劳动力的出路,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

等级结构的某种改变使农民成为自由劳动力出卖者。佃农、佣工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是平民,特别是佣工,本来社会地位低下,几乎是半贱民身份,可是清代法律使大部分佣工成为平民,只有少数人处于“雇工人”地位。当时的雇主曾总结出对待佣工的“三好”、“三早”经验。“三好”是给佣工的吃食要好;态度要和蔼;工银成色要足。“三早”是主人先早起,以便叫工人起床、上工;做饭要早,送到地头,不让工人觉得饥饿不好好干活;晚上早早烧好洗脚水,让工人烫过脚,早休息,明天好早起。这种经验的产生,说明雇主与佣工基本上是平等关系,若视佣工为半贱民,就用不着“三好”了。贱民中的一小部分也已脱籍为良,如堕民丐户、疍户、世仆、伴当,在法律上被允许改业从良。清朝自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后,人口税固定了,并从田亩中征收,政府已无需加强对人口的控制,所以户口编审已成为官样文章。在此情况下,人们可以离开家乡,到外地谋生,被他人雇佣,一般不会受到政府的干预。当然,政府有维持治安的需要时,会通过保甲制强化对人口的管理,但通常不限制人口的流动。

[color=#6633cc]出路[/color]

游民能不能都找到职业,或者较稳定的职业,要看社会分工、职业结构、经济结构能否给他们提供较充分的就业机会,也即看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所以要扩大社会分工、职业行当,扩大行业规模,最根本的在于发展商品经济。政府要有顺应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鼓励工商业发展,要改变重农抑末的方针,不能像汤斌、陈弘谋那样“毁淫祀”,破坏小民、游民、闲民的生活之路。清代游民,在一定意义上说是社会职业结构、经济结构和等级结构发生某种变动的产物,反映了社会的变化,就这个意义讲是好现象。当然,并不是说出现游民是好事。在清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足以使广大游民就业,政府的守旧政策也不鼓励游民在农业之外的新行业就业,所以清代游民多,出路不广,聚集游民的会党的盛行,即是此种情形的反映。不能要求清朝统治者对游民有清醒的正确政策,但历史告诉人们,在社会变动之时,要使事物向积极方向发展,不能视旧的社会结构、旧的分工和等级观念为万古不变的东西。


[color=#6633cc]第4节 道光朝的陋规与吏治[/color]

由“从来未有之奇案”说起嘉庆年间查赈的李毓昌被害案件的发生,令嘉庆帝愤怒地说这是“从来未有之奇”的怪事(赵翼(《檐曝杂记》卷六《冒赈大案》)。事情是这样的:嘉庆十三年(1808)江苏北部大水,嘉庆帝发帑金赈济饥民,山阳县令王伸汉冒开饥户,领赈银入私囊。受上司委派到山阳查赈的试用知县李毓昌,发现王伸汉的贪污罪行,行将上告,王伸汉请出淮安知府王毂说情,遭到拒绝,又提出与李毓昌分赃,阻止他告发,李毓昌是新进士,廉洁自励,坚不应承。在他离开山阳的前夕,王伸汉指使家奴与李毓昌的长随合谋,毒死李毓昌,并以自缢身亡报案,王毂伙同掩饰。后经李毓昌叔父李泰清发现疑窦,赴京控告,于是真相大白,嘉庆帝下令将王伸汉立斩,王毂立绞,害人的家奴、长随极刑,两江总督铁保夺职遣戍,江苏巡抚汪日章撤职,并作《悯忠诗》褒扬李毓昌。此案中的王毂不惜性命地替王伸汉掩护,乃因得了他2000两银子的贿赂。与山阳案同时,在直隶宝坻县发生同样事件,知县向东路同知归恩燕行贿3000两纹银(《清史稿·仁宗本纪》)。李毓昌的被害在于他的清廉,受委查事,在别的官员是捞钱的大好机会,他却因不要钱而丧生。看来当时的官场形势是要钱是常规,不要钱是越轨,李毓昌的死就不是偶然的了。昭梿在《啸亭杂录》卷八《李毓昌》条里说“查核故事,凡委员往,漫不省察,惟收其陋规而已”,讲的就是这种情形,可怕的也正在这里:大家并不顾公事,所重视的是陋规,也即按不成文的规矩收受好处费。陋规是不合法的惯例,但是众人习以为常了,几乎成为合法的东西了。李毓昌的死也可以说是不依陋规办事而遭受的杀身之祸,事情的严重性恰恰就在这里。陋规的盛行,标示着吏治的严重败坏。山阳、宝坻的事件,不过是嘉庆朝吏治清浊的测量器,表明官场的龌龊不堪。

[color=#6633cc]官僚内部的陋规[/color]

道光帝继位之初,接受军机大臣英和的建议,试图清理陋规,整顿吏治,遭到朝内外的反对而作罢。于是陋规和腐败的吏治沿着嘉庆朝的轨道走下去,问题越发严重了。举人张际亮在道光十六年(1836)说:

今之外吏,贪以铦民之脂膏,酷以干天下愤怒,舞文弄法以欺朝廷之耳目,虽痛哭流涕言之,不能尽其情状。(《张亨甫全集》卷三)

咸丰帝登基四个月,说前朝“登进冒滥,流品猥杂,……闾阎之膏血,以致政治堕坏,民生穷蹙”(《清文宗实录》卷九)。他们概括了道光朝吏治败坏的状况及其严重性。据笔者考察,道光时期吏治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变官吏贪污为合法的陋规的流行,其间有两种情形,一是实行在官吏内部的,二是官民之间赋役征收中的。

在官僚内部,下级对上司,地方官对京官,两个有业务联系的衙门之间,为了办事,都要送礼,但什么时候送,送多少,谁给谁送,经过多年实践,形成定规,并有专门的名词反映出来。

节寿礼。岁时节日和上司家庆日,僚属为其送礼。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里讲陕西粮道向上司和有关衙门官员送礼定规为:给西安将军三节两寿礼,每次银800两,表礼、水礼八色,门包40两;八旗都统二人,每人每节银200两,水礼四色;陕西巡抚,四季致送,每季银1300两,节寿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陕西总督,三节致送,每节银1000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高级衙门的师爷节寿礼亦有规定,所谓“抚、藩、臬幕友一年节寿陋规,俱由首县摊派各州县书吏册费,藩司用印札代为催取”(《清宣宗实录》卷三二九)。在中央衙门,书吏给司官送“年终规礼”。

程仪。招待过境官员,如在浙江,“凡上司委员到县,各县须送程仪”,候补官因为没有职务可以捞取油水,若被派为委员到县,更要多送(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卯规。州县官上任点卯,六房书役先送钱财,表示确定隶属关系,求得主官的欢心。

别敬。地方官奉派出京,或到中央述职,离京时,要给有关官员送礼,有师生关系的门生还要向老师、同年馈赠,名之为“别敬”。张集馨几次赴新任,所用别敬,据《道咸宦海见闻录》的资料制成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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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就任官职 |别敬银数(万两)|赠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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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陕西粮道 |  1.7   |军机大臣、军机章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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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四川按察使|  1.5   |六部尚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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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贵州布政使|  1.1   |侍郎、大九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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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河南布政使|1.2~1.3 |同乡、同年、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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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敬、冰敬。炭敬,是冬季地方官给京中大臣的孝敬礼;冰敬,则是为消暑而送的礼。冯桂芬说:“大小京官,莫不仰给于外官之别敬、炭敬、冰敬。”(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卷上)原来京官靠地方官的孝敬作补贴,因而别敬、炭敬、冰敬成为不可缺少的规例。

秋审部费。各省每年必有案件呈报,为此给刑部送辛苦费,四川按察司向例每年送600两银子,刑部人员才在五六月间派人把秋审奏折的底稿送到四川,以便川臬做准备,应付部驳和皇帝的查问。

晋升部费。州县官晋升,径直赴任的,照理由吏部发出正式通知即可。但吏部若不见该员的孝敬,不给发文,以示拿捏。

门生礼。清代官场盛行拜师风习,考官、学官广收门生。有的毫无师生关系,如州县官与府道官,府道与督抚,以至京察定为一等,大计评为卓异的人,对堂官、上司表示感恩,结为师生关系,在拜师时送礼,“甚至节寿厚其馈送”(《清宣宗实录》卷三一八、卷二一九)。门生礼实际上超出师生范围,成为官场陋规的一种。

修船陋规。水师所用战船的修理,归文官负责,由武官验收,武官验收时横加挑剔,“索行陋规,有加无已”(《黄爵滋奏疏·查验战船草率筹议赶紧修造疏》)。官吏在银粮征收过程中,在贮存库房和动用时,进行侵蚀贪占,情形复杂,也形成名目繁多的规例。

“放炮”。州县官将要离任,提前征收田赋,办法是减收税额,因而民间踊跃交纳,大县可以收到万两银子,或五六千两,这个赋税落入私囊,接替官员替他赔偿。“太平炮”。地方官并不去任,但放出离任的风声,减额收税,也能达到提前得到钱银使用的目的。“倒炮”。新官上任,为得钱使用,提前催征钱粮。

[color=#6633cc]税收中的陋规[/color]

官吏向税民巧取豪夺,在征额之外,多事勒索,名目同样繁多。

浮收。给事中安诗说:“州县征收,任意取盈。”(《清宣宗实录》卷四三八)陕西粮道一年浮收所得约6万两银子。山东堂邑生员许守宗控告县官浮收,被巡抚衙门迫害自杀身亡,按察使童槐派历城知县诱使尸子许哲受贿息和。

勒折。地方官征收赋税时,在银与钱价格兑换上做手脚,多收钱文。浙江乌程岁征丁银11万6千余两,折收制钱,市场上每银一两合制钱1200~1300文,征收时却要求每一两银子的税交纳2400~2500文,多收整整一倍(《清宣宗实录》卷二一六)。

漕规。有漕粮地区,百姓在正额钱粮外,再交纳耗米和运费,粮道、运官、漕丁皆有漕规费用。浙江海盐县漕粮,定额一石的民户,实际要交两石以上(《镜湖自撰年谱》)。

签子钱。民间向官府递交词呈,衙役得到费用才会接收。安徽阜阳县的门房、签押房,每收一呈文要制钱4500文,称为“签子钱”,有的还加倍索取,叫“双签子”(《清宣宗实录》卷一四八)。

富户节礼。山西商人富有,向本地父母官作特别孝敬:“每年有交官陋规银两,按节按季呈送,为数动逾巨万。”(《清宣宗实录》卷二七一)

以上诸例是通行于官民间的陋规,可谓是陋规中大端。其他如总督的盘库礼,在其境内的税关的规礼,各衙门所受的茶盐等商人的规礼尚未举出,陋规真是多得惊人。

这种种陋规中金钱财物的交往,是大官吞噬小官赃物,官吏压榨百姓血汗,是官僚在俸禄、赋役之外的贪婪追求。还需指出,下级对上司的敬奉,它的来源是正额赋役外的横征暴敛,所以对税民的敲榨勒索,是维护这些陋规的前提。陋规,不是法定的,但形成了规范,为人们所接受,是不成文的规则。它是既成事实,送礼者,受礼者,敲骨吸髓者,行之合法,受之当然,心安得,不送、不受,就是傻子,就会产生李毓昌现象。陋规是吏治败坏的内容,也是它的标志。

[color=#6633cc]捐纳与官僚队伍[/color]

吏治败坏的另一个内容和表现,是大开捐例,滥用非人,官吏队伍庞大。

捐纳。道光初年停开捐纳,其后屡次开办捐纳事例。政府要钱用,就卖官,买官者则大肆贪赃枉法。道光中安徽举人朱凤鸣上书,指出用捐班等于是专用小人,他们最会作伪,对上司“逢迎必工,贿赂必厚,交结必广,趋避必熟;上司必爱悦,吏部必护持”(《校邠庐抗议》卷上)。

署事。旧官去任,新官未到,封疆大吏临时派人代理其职务,派什么人,本有定规:在新分来的即用官或候补官中按年资排定,可是督抚往往打乱常规,把吏部分发的即用官扣留在省城,改派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去署理。署事不记考成,可以放心大胆地搜刮民财,故而“署事如打劫”,其政事的败坏,自不必言了。

调署。让实职府州县官离开任所,到别的府州县署事,使其以苦缺署肥缺。这是疆吏向属员示恩和索贿的手段,经常使用,如“四川官多署任”,1847年川督琦善说:“文员调署纷繁,不惟易存五日京兆之心,即书吏亦呼应不灵。”(《清史列传》卷四十《琦善传》)说明了调署的频繁和弊病之所在。

买缺卖缺。地方上好的缺分,有人愿意花钱去买,有人则乐于得钱出让,他的上司和说合人也从中渔利。1838年山西太原知府王有壬署理河东道,朔平知府张集馨署理太原府,次年春天王要回任之时,年已70,候补令严于镐等劝张出资接替其任,请其告老,王提出要张用7000两银子为其弥补亏空,晋抚和藩司均同意这个办法(《道咸宦海见闻录》)。

胥役众多。未入流的官员,府厅州县的各种吏役多得惊人。1821年吏部报告,在部候选未入流的佐杂“人数过多”,要求不要再往各省分发了;1827年直隶一省裁汰吏役23900人,道光帝说:“直隶如此,他省谅亦不免。”(《清宣宗实录》卷一二四)确实如此,在四川,大的州县有蠹吏一千余人,小的也有数百人、百余人(《清宣宗实录》卷二六○)。1837年段光清说,知县下乡验尸,带着仵作、刑书、门印、签押、小使、六房、三班,以及本官仪卫、皂隶、马仆、轿夫一同前往,多达一百多人(《镜湖自撰年谱》)。一县如此,全国的吏役该是多么庞大的队伍。

幕宾。1822年御史陶廷杰上疏要求严禁幕友舞弊,指出“督府两司之幕友盘踞上游,为害益巨,换官不换幕,官生幕熟,百弊丛生”,州县之幕客上下结党,挟制本官(《清宣宗实录》卷二五二)。1833年胡怀符充任南昌府幕宾,与各地幕友串通一气,人称“四大寇”、“二十八喽啰”(《清宣宗实录》卷二三二)。

官亲家人。官员的家属与仆人,代表本官参与政务,甚或违背本官的意愿与幕友、吏胥结交,从中捞取油水。川督鄂山署内,有门丁杨姓、幕友两个杨姓,三人朋比为奸,又有仆妇马氏参与其事,人们把他们的作弊称作“三杨开泰,一马腾空”(《清宣宗实录》卷二五二)。

捐纳和科甲是清代用人的两大门类,捐纳是任官制度的重要内容,署事、调署、幕友、买缺卖缺可以视作为执行人事制度的细则,是制度的补充。

道光朝这种制度及细则的通行,本身表明吏治的败坏。捐纳者搞贪污,又善于巴结上司,主官利用调署等作手段收受贿赂,所以捐纳、调署、署事、幕友都是制度的弊病,这就是吏治不清的严重性之所在。这种制度造成工于结纳和营求私利的官员秉政,他们不祸国殃民才是怪事呢!

[color=#6633cc]亏空及其弥补之法[/color]

吏治败坏还表现在亏空钱银及弥补办法上。钱粮是清朝的正赋,是政府的命脉所在,从中央户部到各省、府、厅、州、县的主官都以收税为主要职责,这同时也就是他们为己敛财的条件。

亏空。贪官将征收的钱粮不全部交库,一部分纳入私囊,或者像前述“放炮”、“倒炮”那样,为本身早得税银而少征,造成钱粮的亏空。道光一朝亏空问题严重,1839年给事中况澄指出“外省州县亏空过多”,要求道光帝下令“核实参办”(《清宣宗录》卷三二五)。1850年春天赵光奏陈时务四条,其中之一是“亏空累积”,刚即位的咸丰帝承认他说的“切中时弊”(《清文宗实录》卷六)。1846~1849年两淮盐政应交盐税银183万两,交不出来,经过批准,允许在1849年先交30万两,仍然没有库存可交(《清文宗实录》卷八)。官吏亏损,还不如实上报,等到中央调用,又无银两上交,因此给事中安诗说“虚报库存,动拨则无实贮,各省亏空,大率类是”(《清宣宗实录》卷四三八)。

勒接。官员有了亏空,在其卸任时,本来无法交待,但是接任者为了能得实缺,往往愿意承受他的亏空,答应代为赔偿,以便上任,至于以后是否能赔补就不管了。有的人不愿接受亏空,拒绝给前任出结,这时上司就会出面,强迫新任接受,以免暴露出去,成为他的政绩污点。1822年御史陶廷杰请求道光帝饬禁“大吏毋许勒接亏空”(《清宣宗实录》卷四十四),可见勒接亏空具有普遍性。据揭发,河南永城令沈玉墀接受前任的亏欠银3万两,到任一年多,己身又亏空3万两,前后计达6万两(《清宣宗实录》卷二三五)。

流摊。一个官员的亏空被揭发或并未揭发,其本人赔补一部分,其他的,由其继任者、同僚、上司各任多少,代为赔偿,以弭端。分摊到各官名下的数目,只是名义上的,并不一定真正代其交纳。亏空是贪占和挪用公款,比前勒索民财,在性质上还要严重,可是官员就不怕惩罚,竞相违犯,说明吏治腐败的程度是多么深重。

贪官污吏,历朝历代皆有,道光朝也有这种现象似不足为怪,但严重的是它的方法,即对前代已经形成的搜刮民脂民膏、侵蚀钱粮、滥用官吏的各种陋规和弥补办法,使用得更加普遍和频繁,而这些陋规、办法,不仅保障贪污的实现,更掩护这种丑行,使它成为合法的、无罪的,因而得以继续下去。

[color=#6633cc]无可救药的吏治[/color]

陋规的盛行,吏治的腐败,道光帝登基之初就想改变这种现实,英和建议清查陋规,他立即接受,发布上谕,指出:“箕敛溢取之风,日甚一日,而闾阎之盖藏,概耗于官司之削,民生困敝,职此之由。”清查的方针是,将所有的陋规查明,该保存的留下,该取缔的消除(《清宣宗实录》卷四)。道光帝实际是想效法他的曾祖父雍正帝耗羡归公的办法,承认一部分陋规,取消另一部分陋规,控制其发展。上谕发出不久,遭到中外官僚的反对,吏部尚书汤金钊等上书要求停止清理,所持理由不外三条:一是怕陋规因此而增多,因为承认一部分陋规是合法的,官吏胆子更大,“势必明目张胆,多求于例外,虽有严旨,不能禁矣!”(《清史稿·汤金钊传》)二是清查中滋扰百姓,扩大清理对象,把零星小户,如舟车户的陋规也进行登记,搅得民间不安宁(《清宣宗实录》卷十)。三是肯定该留的陋规,名声不好听,广东巡抚康绍镛上疏说,将陋规名目“逐款胪列,上渎圣听,于体制似亦未协”(《庸闲斋笔记》卷四)。清查如果实行得好,并有其他的澄清吏治措施相配合,会有好效果,如若公开承认一部分陋规,于政权形象不利。道光帝于是决定顾名不顾实,罢免英和军机大臣职务,下命停止清查。但是对存在的严重问题,他没有办法解决,只是说了一通空话:“各大吏正己率属,奖廉黜贪,如有苛取病民之事,立加黜革厘正,斯吏治澄清,民生日臻饶裕矣。”(《清宣宗实录》卷十)

谚云“新官上任三把火”,皇帝继位亦有所谓励精图治的初政,道光帝整饬陋规是为初政之一,然而它流产了,预示道光朝政治不会有起色,陋规将越来越严重,吏治一发不可收拾,道光朝的社会现实正是这个样子。

[color=#6633cc]第5节 道光朝的民困与民变[/color]

给事中黄爵滋在1834年《综核名实疏》里说,当时人认为:

“邪教可虑也,会党可忧也,灾黎可悯也,荒岁可惧也,兵弁多无用也,海洋多莫测也。”(《黄爵滋奏疏》)确是概括了当时的民间社会问题。笔者认为其时民间社会有五种普遍现象,就是贫困者众多,盗匪多,民众闹事多,秘密结社和秘密宗教成员多。

[color=#6633cc]贫困者众多[/color]

1825年江苏巡抚陶澍在奏折中说:“江(宁)、镇(江)、苏(州)、常(州)等处,小民生计,外虽见有余,内实形其不足。”(《陶文毅公奏疏》卷四)。江南是全国的首富之区,人民家计是外表富实,内囊空乏,日子并不好过,其他地方赶不上江南,民众维生的艰难自不待言。

游民,前文说过,他们大多数是与生产资料相脱离的穷人,没有职业或从事的是当时人认为的非正当职业,游荡在社会,或者流徙不定,也有一些是有职业的人,不满意,不正经地干。游民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也是贫民队伍的重要成分。嘉道时期举人张海珊在《小安乐窝集·聚民论》里说,当时“游手纷于镇集,技业散于江湖,交驰横骛,而上下之人不得问焉”。1849年川臬张集馨说“川省游民极多,每每三五成群,在集场滋事”。贵州盗匪有三种,其一叫“游匪”,是游民成群的表现(《清文宗实录》卷二十四)。

人民贫困的另一个表现是民众背井离乡,迁徙无常。1826年流亡到舒兰的就有14万5千多口(《清宣宗实录》卷一○○)。人民往往因为细小的缘故斗杀和自杀。1834年直隶乐亭小商人赵宗柽外出,妻子杨氏有病,把家里东西当光,自杀身死,陪伴及来探病的她的母亲王氏、杨氏女儿赵银姐、杨氏外甥女李阎氏也一同吊死(《清宣宗实录》卷二四九)。1847年浙江寿昌有两兄弟因贫穷偷砍人家的竹子,被发现,遭失主勒赔,其父羞惭喝卤水自杀(《镜湖自撰年谱》)。这些人死亡的触发点很简单,是自身或亲人有小的过失,甚至毫无污点,没有致死的理由,但是他们生活困苦,无法摆脱,这是他们死亡的真正原因。轻生的多,反映了人民普遍贫困的严重性。

[color=#6633cc]遍地盗贼[/color]

广东学政戴熙进京陛见道光帝,说他沿路所见,“盗贼蜂起,民不聊生”(《清稗类钞·谏诤卷》)。1850年春季内阁侍读学士黄瀛山奏称“邪教、盗匪,在在皆有”(《清文宗实录》卷七)。道光朝盗贼横行,杀人越货,掳人勒赎,无时、无处不发生,从两广到东北,从东海岸各省到陕甘,在海洋、内河,没有不报盗案的,在各省的交界地区,一省的不同府州县的邻界处,由于是“三不管”地区,更是强人出没的所在。道光朝强盗的活动,形成下述特点:

有专门组织。河南有捻匪,其中张开运,设立大窝子,能指挥千余人,下设小窝子,每处数百人、数十人不等,散布在各个州县。整个捻匪活动在豫、直、鲁、皖、鄂各省。山东、江苏省有掖匪,四川有帼匪,都是百十为群,“置有旗号熗炮”(《清宣宗实录》卷四○八)。北京有把棍会,“十百为群”,天津府城匪徒聚会,名叫“锅伙”。漕船水手利用职业作掩护,有组织地抢劫,1836年上谕:“

漕船水手等人类皆无业游民,犷悍成性,劫夺是其故技。”(《历史档案》1990年第4期《道光十六年整理漕务史料》)

私盐贩团伙性强,江苏海州胡大成聚集党徒,私设“盐关”,保护盐枭,抽钱渔利。

作案情节严重。不仅掳掠平民,而且抢劫官员、衙门。福建漳浦盗首杨九千,纠众四五千人,在1830年4月一天内烧房百余间,杀死47人。广州土匪聚众数万,在1844年冬至1845年春夏之交的期间里,作案几千起,把香山司巡检鲁风林抓去,剃了胡须,勒赎。北京南苑是皇家苑囿,竟有盗贼敢去抢劫牲口。

拒捕伤官。盗贼有组织,人多,有的还备有武器,如刀、熗、鸟熗、火炮。他们作案,往往不把地方官放在眼里,敢于抗拒械斗,杀伤官员兵役。广西归顺州盗匪进入天保县作案,将带领兵勇前来捉拿的县令沈毓寅杀死。

道光朝盗匪活动危害民间,也起着破坏清朝地方社会秩序的作用。盗贼以抢劫为生,其虽有组织,抗官拒捕,但主要是为保障其打劫,不是有什么政治目的,没有举行反对官府起义的意识,只是后来太平天国起义的发展,才激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投身于起义队伍。

[color=#6633cc]民变频生[/color]

道光朝出现一些民变,主要是反对官府的横征暴敛,少数是反对富人的盘剥和长官的欺凌,运动的规模小,时间短,基本上不具有武装暴动的性质(个别除外),目标单纯,但斗争形式多样,抗官拒捕,告状,聚众示威,张贴传单,结党谋图武装造反。详情请见下表:

[color=#ff0000]道光朝民变简表:[/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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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地区 |情节                 |资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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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江苏海州|私盐贩千余人,立旗,上书“替天行道” |刘三毛《清宣宗实录》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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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江苏嘉定|王荣芳等结党闹漕,称八卦青龙党    |同上,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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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江苏徐州|铜山民向学政状告知县铜山陈稷田,击伤之|同上,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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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江苏松江|严海观等大闹松江府衙         |同上,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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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直隶大城|水灾,村民向富户勒借,状告知县    |同上,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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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河南夏邑|朱欲和号“重明大王”,聚众欲起事   |同上,卷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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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山西永济|罢行控官               |同上,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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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安徽宿松|乡民到城里向富户索食,曰“起挨”   |《镜湖自撰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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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广东嘉应|佃户抗租,拒捕,京控         |《清宣宗实录》卷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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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浙江仁和|徐凤山领众闹漕            |同上,卷一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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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山东黄县|农民反对勒折闹堂           |同上,卷一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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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直隶房山|营兵闹衙殴官             |同上,卷一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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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云南开化|赵应陇、李映川刻大玺,欲图造反    |同上,卷一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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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江苏新阳|衿户抗粮闹堂             |同上,卷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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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广西浔州|乡民及游民百十为群吃桂林大户、发揭帖 |同上,卷一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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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安徽桐城|灾荒中民众禁米出境,赶打知县     |同上,卷一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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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直隶通州|饥民聚众,向铺户勒借钱谷,地方官通融 |同上,卷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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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顺天府 |考试教习士子,抗不听点        |同上,卷二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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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江苏桃源|民众强挖官堤,捆缚巡兵        |同上,卷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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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江西龙南|因粮价上涨,民众滋事         |同上,卷二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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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甘肃固原|固原镇兵丁齐队,反对提督胡超克扣兵饷 |同上,卷二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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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直隶临榆|两千农民祈雨,大闹山海关副都统大堂  |同上,卷二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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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湖北蕲州|童生与书役争闹,误伤知州       |同上,卷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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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江苏丹阳|乡民抗粮捣毁县署,殴伤知县      |同上,卷三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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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湖北崇仁|钟人杰领众抗漕,杀知县,占县城    |同上,卷三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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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湖南武冈|州民阻米出境,戕官          |同上,卷三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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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广东潮阳|潮阳郑族与马族斗争,戕杀署理县令   |同上,卷三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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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湖南耒阳|千余人抗粮,攻城           |同上,卷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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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山西太原|居民被人暗中剪掉辫发等地       |同上,卷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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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浙江余姚|佃农抗租,被充军           |同上,卷四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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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浙江奉化|罢考、抗粮、抗官           |同上,卷四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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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甘肃甘藩|报垦荒增税,数千农民至藩署哄闹    |《道咸宦海见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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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浙江钱塘|重犯越狱七十余人           |《镜湖自撰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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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河南新乡|乡民要求减少钱粮,闹堂伤官      |《清宣宗实录》卷四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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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江苏昭文|乡民要求减少钱粮,闹堂伤役      |《清宣宗实录》卷四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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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湖南乾州|石观保领导千余人光绪抗租       |《湖南通志》卷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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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江西贵溪|文童罢考,抗漕            |《清宣宗实录》卷四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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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四川资州|犯人放火烧监             |《道咸宦海见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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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四川天全|因官铜质次,商人屡次罢市       |《遭咸宦海见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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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浙江镇海|渔户聚众毁关             |《镜湖自撰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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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河南涉县|花户聚众抗漕,拒捕伤官        |《清宣宗实录》卷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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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江苏常州|饥民强劫绅士,拒捕伤官        |同上,卷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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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 湖北 |饥民要求赈济不遂,捣毁办灾首事各家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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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安徽青阳|灾民逃荒抗粮             |同上,卷四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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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 江苏 |句容抗粮伤官             |同上,卷四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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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江西庐陵|抗粮、捣毁征粮局           |《清文宗实录》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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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顺天府 |宝元局匠役借工银闹堂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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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表可知,从京城到十八行省,除贵州、陕西,时时发生民变,参加者有农民、商人、工匠、漕丁、兵丁、生员,而其内容则是抗粮、抗租、抗漕、抗暴敛,总之地域广阔,民众城乡复杂,性质是反对横征暴敛和高额地租。

民间秘密宗教活动绵延不断清代民间秘密宗教活动,继元明之后,异常活跃,由于具有反政府的性质及举行武装暴动,不断遭到镇压,嘉庆间的白莲教起义和天理教暴动失败,秘密宗教元气大伤。

民间宗教符文符书但是民间宗教有个特点,即它生根在贫苦群众中,一个地区的一个组织被消灭了,它的教义、教仪仍会传下来,会以另外的组织名称在另一个地区重新出现,教徒也极其顽强,一部分遭到屠戮、充军,有幸存留者会继续传教,所以秘密宗教在嘉庆末一度消沉之后,道光间又活跃起来。道光帝在1832年说:“习教传徒,久干例禁,近来匪徒故态复萌,实堪痛恨,必应密速查拿,以期净绝根株。”(《清宣宗实录》卷二○八)表明秘密宗教活动的频繁,是统治者头痛的事情,这时在“邪教出没之薮”直隶巨鹿任知县的黄育楩特地著作和刊刻《破邪详辨》一书,希图从思想上清除民众对秘密宗教的信仰,以便化解它,这是一种梦想,然而表明当时秘密宗教活动的严重。


现就《清宣宗实录》所载的被破获的组织列出《道光朝秘密宗教活动简表》。

[color=#ff0000]道光朝秘密宗教活动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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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地区   |情节                          |资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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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 山东观城  |张书笏传播“邪教”被破获                |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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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直隶天津、河间|民间有“看香”、“学好”等教              |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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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 河南新蔡  |朱麻子、邢名章起义                   |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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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  广东   |拿获吃斋教徒                      |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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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 河南虞城  |卢照常等传教被破坏                   |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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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 山东平原  |周天明传大乘教,计划在临清起事             |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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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 直隶东明  |王二大嘴与山东菏泽人王景元从路宗染习教         |卷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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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 山东历城  |一炷香教徒活动                     |卷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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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 直隶东安  |石三为掌教,组党活动                  |卷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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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 山东临清  |马进忠的乾卦教预备起事,被破获             |卷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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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 直隶容城  |张俭、胡之机等以治病传教徒               |卷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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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 直隶承德  |徐学宽传教失败                     |卷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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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 安徽阜阳  |王会陇传教失败                     |卷一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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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 山东禹城  |冯大坤传一炷香教失败                  |卷一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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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       |毛金一、麻汝清立仁源教,失败              |卷一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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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 山东邹县  |李成文等传教败                     |卷一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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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 直隶献县  |孙荣传教失败                      |卷一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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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 四川华阳  |青莲教被破坏                      |卷一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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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  陕西   |徐继兰等习教被捕                    |卷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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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 浙江处州  |处州帮水手信奉老安教、潘安教,自相残杀,被破获     |卷一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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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直隶清河  |尹老须传白阳教,自称南阳佛,传教有年          |卷一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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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直隶巨鹿  |曹老尤传大乘教,张贴匿名揭帖              |卷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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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直隶   |传白阳教,又创旗门                   |卷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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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顺天大兴  |李二传混元会                      |卷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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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同上   |孟六等传红阳会                     |卷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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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  安徽   |张义法等教徒被官方逮捕                 |卷二○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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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  江西   |黄钧传大乘教,至福建崇安活动              |卷二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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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 直隶南宫  |陈恭传一炷香教有年,奉天辽阳远赴奉天辽阳        |卷二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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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 直隶、山东 |一炷香教在直隶故城、山东德州等处均有传人        |卷二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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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 直隶唐县  |戴汉传天竹教有年                    |卷二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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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4| 直隶玉田  |王平诺、王进和等传红阳教,奉天开原活动至奉天开原    |卷二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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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山西赵城  |曹顺传先天教,聚众杀知县                |卷二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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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山东东昌  |从建等传离卦教于河南                  |卷二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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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  直隶   |直隶人到山西传五荤道,暗相封授             |卷二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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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 顺天通州  |张秀传红阳教                      |卷二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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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 山东潍县  |马刚传添柱教,被捕,信徒闹衙              |卷二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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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 奉天盛京  |陈喜等习红阳教                     |卷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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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 山东章邱  |教徒于九月十五日集会,曰“走坛”(无生老母教?)    |卷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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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 山西凤台  |王贵等人习清茶门八佛香火会               |卷三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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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 河南汲县  |河南有无生老母庙39个,各地群众每年正月十八日去汲县朝拜|卷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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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  山东   |高密滚单会                       |卷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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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 湖北襄阳  |黄起能(顺?)传牛八教,活动至豫、直、川、鄂      |卷三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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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 湖南、广西 |以《性命圭旨》为经典的组织,信徒断荤腥         |卷三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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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陕西、甘肃 |夏长春等传青莲教                    |卷四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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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四川   |李一原传青莲教                     |卷四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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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湖北   |朱立中为湖北青莲教总教主                |卷四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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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山东滨州  |崔金伯至热河平原传热河平原黄莲教            |卷四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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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 湖南衡州  |周灿传金丹大道,信徒传至云南、四川           |卷四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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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  山东   |魏际云等传根华教                    |卷四四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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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  江西   |董言台等先入金丹教,后改天地会             |卷四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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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8|  陕西   |刘振麟等习教被破坏                   |卷四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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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似乎揭示,1839年以后民间秘密宗教活动大减,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鸿胪寺卿黄爵滋在1838年为民众礼拜无生老母庙事上书的附片中说:“所有邪灯花教与清军作战图教二字,竟为一时地方官所深讳,而传说中天地会创始人万云龙画像办理邪教一事,更为今日官吏所恶闻。”(《黄爵滋奏疏》)

原来山西赵城令杨延亮查禁先天教,被曹顺等杀毙,山东潍县令逮捕马刚,激起事变,地方官从中吸取教训,不敢与秘密宗教明显对敌,因而也不敢报告上司,所以“实录”难于再有多少关于它的记载,这不等于说它的活动减少了,前述侍读学士董瀛山说的邪教“在在皆有”,才是历史的真实。应该说,道光朝民间秘密宗教活动不绝如缕,屡破屡兴,它表明民众为争取幸福生活,反对清朝腐败的政治活力及其坚韧性。

民间秘密结社的盛行

秘密宗教大多发生在直隶、山西、山东、河南等北方省区,而南方则是秘密结社盛行,民众组织会党最主要的是天地会、三合会,发源于福建,传播于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江西、浙江、江苏、台湾,有比较明确的政治目标,倡言“反清复明”,幻想真主出现。

1831年5月广东籍御史冯赞勋奏报广东三合会活动情况,6月两广总督李鸿宾奏称当地没有三合会,7月新总督卢坤与前任相反,在奏折中承认有三合会的活动,这说明天地会的活跃,地方官已无法掩饰。道光帝在1836年就此指责地方官,指出“莠民中惟会匪之惑人最甚”,然而“近来不肖州县,非但不肯查拿,更复多方掩饰,即访出会匪名目,该督抚意存消弭,遂令匪徒有恃,滋生厉阶”(《清宣宗实录》卷二一一)。会党在许多地方都有活动。浙江嵊县有钩刀会,聚众一二千人,每年七月十二日聚会。赣南有添刀会,入会者烧香结盟,与私盐贩联合行动。宜黄有天罡会、新天罡会。福建永安有一字教,建宁、邵武等四府双刀会、铁尺会、天地会活动频繁。湖北江陵、潜江各有郑老鼠、段么组织的会党。湖南人李金保等组织三合会,1832年失败被害。新田王棕献聚众拜会,造旗帜、器械,拒捕伤兵。闽浙赣交界处有“花子会”,又名“巴会”,每年五月十三日聚会(《清宣宗实录》卷二七八)。会党在道光朝的发展,表现为进行武装暴动,有的已超出隐蔽活动的范围。道光十一年末至次年初发生的湖南江华赵金陇领导的起义,道光帝就认为是“会匪”参加的,新宁李源发在1849年起义前,先成立“把子会”,结拜兄弟,动员、组织了群众(《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二辑)。

道光朝的五多现象,表明它是动荡不定的社会。那时,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太多,涉及的社会层面广泛,有纳税的农民、工匠、商人、渔户、监生、秀才、纳租的佃农、城镇的平民,士兵、吏役本来是政府的工具,它在鱼肉人民之外,因社会地位的低下而有反政府的某些自发倾向。清朝政府的腐败政治,把广大的民众驱赶到它的对立面,迫使他们从事违法的以至反政府的活动。游民、盗匪、民变,以不同的方式破坏社会秩序,游民盗贼也是秘密团体成员的主要来源,有更大的破坏力。从社会正常秩序来说,人民的贫困和无出路,是社会不稳定的主因;人民没有正常职业和不事生业,因细小的缘故而轻生,是社会不稳定的征兆;人民广泛参加非法团体,进行了反抗斗争和组织准备,预示社会矛盾激化的到来;频繁出现的各种民变,是人民破坏社会秩序的演习。所有这些现象,揭示道光朝社会处于大动荡的前夜,预示太平天国运动的必将爆发。


[color=#6633cc][b]第三部分 世态剪影(二)[/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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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6633cc]第6节 道光朝的社会病[/color]

社会病,是越出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的不正常现象,而且情节严重,蔓延迅速,不易扼制。前文叙述盗贼的猖獗,游民的众多,就属于社会病的范畴。这里将要叙述的吸食鸦片烟、赌博、宴请的恶劣社会风气,是社会病的主要内容。道光时期的这些社会病,除了吸毒,都有漫长的历史,不过这时情况严重,更能反映社会腐败的深度。

[color=#6633cc]鸦片烟灾泛滥[/color]

英国殖民主义者对中国实行罪恶的鸦片贸易以来,官民吸食者逐渐增多,清政府也较敏感,早在雍正年间即禁止民人贩卖食用,嘉庆朝随着吸毒的增多,1810年、1813年、1815年迭次颁发禁令,不许鸦片入口和官民吸食,然而那时除了“市井无赖之徒私藏服食”,“侍卫官员等”也“颇有食之者”(《清仁宗实录》卷二七○),已显出问题的严重性。道光帝于1822年下令广东严禁鸦片入口,但是禁止归禁止,贩卖、吸食却日益严重。其标志之一是烟土不仅来自外洋,国内许多地方也种植罂粟。在1830年前后,云南、浙江、甘肃、福建、广东等省种烟的较多,安徽、河南等省也有,浙江台州、宁波、绍兴、严州、温州诸府种植和制出的烟土叫“台浆”,由大商小贩运往各省销售(《清宣宗实录》卷一七○)。福建生产的鸦片烟称做“建浆”,四川的叫“葵浆”(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云南种罂粟,由边境向内地发展,种植量大,制成“芙蓉膏”。鸦片种植发展迅速,到1838年广西、云南、贵州、四川等省民田“遍栽罂粟”(《清宣宗实录》卷三一七),在贵州,当罂粟出土时,外省商人就来查看,预付银两作定钱。国内栽植地区日广,增加鸦片烟来源,使吸毒来得方便。

[color=#6633cc]吸食鸦片[/color]

鸦片市场的货源,主要是英国殖民者倾销的。在清朝政府实行禁止鸦片政策的情况下,中外鸦片贩子进行走私贩卖,用海船将烟土销售沿海各省,直至直隶、奉天,并供应烟具。

鸦片吸食者众,如《黄爵滋奏疏》所云:“上自官府缙绅,下至工商优隶,以及妇女、僧尼、道士,随在吸食。”遍布社会各阶层、各省份,沿海地区尤甚。普遍吸毒,给道光社会带来严重问题:

其一,造成白银外流,银钱比价失调,国库空虚,长此下去,就会出现林则徐说的“无可以充饷之银”(《林则徐集·稿》)。

其二,民间生计萧索。宋翔凤《鸦片馆》诗云:“百事无不废,千金坐可耗。”(《清诗铎》)人民钱财耗于鸦片,难于购买其他生活用品,商业、手工业立即不景气,工商重镇表现得尤其明显。1838年苏州、武汉的商人说,“近来各种货物,销路皆疲,凡二三十年以前,某货约有万金交易者,今只剩得半之数”,因为其他的钱财用于购买鸦片了(《林则徐集·奏稿》)。

其三,吸毒者成为社会废人。抽鸦片成瘾者,“黧面耸两肩,眼垂泪,鼻出涕,一息奄奄死相继”(《清诗铎》)。精神萎靡不振,身体虚耗,影响劳作,失去活力,也如林则徐所说,几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林则徐集·奏稿》)。

道光帝在1831年搞了一次禁烟活动,没有成效。1834年广东乡试,以鸦片作为策试题(《两般秋雨庵随笔》),反映了有识之士对它深恶痛绝的态度。1838年道光帝决心禁烟,但是随着鸦片战争和禁烟运动的失败,烟毒泛滥,一发不可遏制。

[color=#6633cc]赌博成风[/color]

1845年御史朱琦奏请“查拿赌博”,可见赌博成为社会问题。那时“上自公卿大吏,下至编氓徒隶,以及绣房闺阁之人,莫不好赌者”(《履园丛话》)。太监张道忠赌博,受到管理步军统领耆英保护(《清史列传·耆英传》);四川按察使俞某在衙门中开赌;祥符令邹尧廷及其弟“专以诱赌为事”,又有幕友、地痞租赁房屋,开局聚赌;六安盗徒张四条等“开场诱赌”;慈溪县殷富之家的妇女赌钱,输赢很大;发配吉林的犯人耍钱,不时引起纠纷。和吸鸦片一样,什么人都赌,形成一种社会风气。

赌博有专门组织,一般叫做花会。花会由头家开设,定期开赌,通知各方,与赌者或亲到现场,或静坐家中,有“跑封”、“跑风”的传知信息,下出赌注,跑封者通知头家。赌博是投机和智能的表现,有刺激性,花会的方法又适合人们这种要求,每当开赌,远近之人,趋之若鹜,妇女、老人、少年不便于到场的,利用跑封,也能投身到赌博之中,因此燃起炽热的赌风。花会参与人多,输赢额大,动辄以数千两银子计数(《清宣宗实录》卷一四五、二四四、二九九)。

赌徒有一种侥幸心理,总想赢钱,又有冒险心理,希望下大注,发大财,在“拼得自己赢得他人”的思想支配下,不惜用房屋、田产以及妻女做赌注(王有光《吴下谚联》)。这自然往往不能如愿,多数赌徒会倾家荡产,有的还会家破人亡。

1847年陕西泾阳人马书新嗜赌如命,把家产输光,妻子李氏冬天只能睡在草垫上,其兄可怜她,给了一床被子,马却要拿去做赌本,李氏不给,马竟狠心将她杀死。这类事例,在刑事案件中屡见不鲜。浙江海盐乡民到城里卖丝,无赖设赌局诱引他们博戏,致使他们输得精光,回家后衣食无着,妻子吵闹,有的投水自杀。赌博还引起妓业的发展,妓女陪伴赌徒,指点参谋,拿筹码以至代客作赌,所谓“饭博樗蒲,妓家所,古人每藉以作狭邪之游”。道光时花会一开,“流娼土妓,游民棍徒蜂拥蚁聚”。赌徒多是游手好闲的人,进一步发展就成为盗贼和其他组织成员。

清朝政府有禁赌的法令,道光朝亦在执行,但是不起什么作用。1848年慈溪令段光清查拿花会,浙抚吴文熔对他说,我在山东做知县时禁赌,但赌徒“如肥田恶草,无时无之,我等遇则除之而已,然而不能净也”。段光清赞成他的话,说“自今观之,真阅历之言也”(《镜湖自撰年谱》)。表明官方承认赌博禁不了,下力气禁赌的官员,不过是尽心而已。所以道光朝赌博成风,涉及的人群广泛,严重影响民众生活,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color=#6633cc]宴戏无度[/color]

酣歌宴舞,无论是官场还是民间,是历久相沿的事情。道光朝距离康乾盛世不远,经济也在发展,人们还沉浸在享受升平之乐的习惯中。但是政治上出现鸦片战争的亘古未有的惨败,民变蜂起,结社遍全国,统治者和富人本应深省,治理危局,化奢靡为俭朴。可是不然,大多数人醉生梦死,征歌逐舞,欢宴无度。官场宴戏之风大发展,民间也不逊色。

官宴,和官僚贪污一样,有陋规为依据,业已规范化了。陕西政府对过往官客的应酬,由粮道承办。每次来上等宾客,上席5桌,中席14桌,上席备燕窝烧烤各菜,中席亦有鱼翅海参、白鳝、鹿尾等难得的食物,也要设法购买应用,宴中要传戏两班。副都统、总兵一类过客,不举行宴会,但要送酒肴。这样粮道衙门,“大宴会则无月无之,小应酬则无日无之”。春秋年节,粮道要宴请西安将军、副都统、巡抚、藩台、臬台和首府、首县以及到省城的外道、府、县官。如果十天半月没有过客,粮道要邀请藩、臬、盐道聚餐一次(《道咸宦海见闻录》)。河工钱粮多,官员得贪赃,有钱挥霍,“骄奢淫佚,乃遂著称于道光时”,每次宴客,杀猪只吃里脊肉,宰鹅单吃掌,杀驼仅吃峰,吃一样豆腐,有几十种做法,要提前到各地购选佐料,算上工钱,没有几百两银子吃不成。一个宴席,要吃上三天三夜,菜还没有上尽,人熬不住了,只得散席。官员如此,民间也不示弱,江南人、老技师玉琵琶,每开宴会,盘中之物,水陆备陈,有的在千里之外购来,助兴的演奏皆由名伶担任(《清稗类钞·豪奢类》)。宴会多,规模大,规格也比前代提高。康熙时,北京宴席用滦鲫、黄羊侍郎王士禛已经认为是奢靡了,道光时席尚填鸭、镇江肉翅、黑龙江鳇鱼脆骨,在京任职的姚元之因而感叹地说“踵事增华,亦可惧也”

宴和戏联在一起,富贵者在饕餮之时,还要用歌舞来助兴,前已说明宴会中有戏班演出,可谓无戏不开席。人们请客,有时在戏园中进行,边吃边看。戏园兼营饭馆,早在康熙末年就是如此,所以北京查家楼戏园,又称作“酒园”(戴璐《藤荫杂记》)。咸丰帝在道光帝国丧即将解除时说,道光时京城戏园,“宴会馆馔,日侈一日”(《清文宗实录》卷五十一)。可知吃饭、看戏在戏园是那个时代的特点。在苏州民间也是如此,居民要请客,“皆入戏园”,“击牲烹鲜,宾朋满座”,这样待客既体面,又方便(顾禄《清嘉录》)。作这种享受的商人很多,所谓“金阊商贾云集,晏会无时,戏馆酒馆凡数十处,每日演剧养活小民不数万人”(《履园丛话》)。可见宴戏在苏州是一种社会风气,涉及的人员众多。

人们大肆宴请,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当时陕西粮道,即主持送往迎来之事的张集馨说了两条:一是“以联友谊”,请客是人们社交的重要手段,官场上互相提携,商业中开展交易;二是宴席不讲究,将被视为“悭吝”,这是讲排场作风的要求,惟其如此,才显出主客双方身份高贵,手面阔绰。就是这样两个缘故,决定宴请风习只会发展,不会削弱。

综上所述,鸦片、赌博、宴戏,是旧习和新风结合在一起,形成严重的社会病。鸦片烟虽在嘉庆前有人吸食,但到道光朝才化为社会风气,而这种吸毒,为正常社会所不容,有理智的人所不耻;赌博是相沿积习,但花会在闽、粤、浙、鲁、直、奉广大地区发展,使其更具有普遍性,成为一些人的职业和社会风尚,是社会道德沦丧和人民衣食艰难的表现;宴戏也是积弊,其规格在高,表明奢侈之风在发展。烟赌倡宴的实践者,第一位是官吏,他们吃喝嫖赌抽样样俱全,其次是商人,下层劳动者、游民亦不乏其人,上上下下各阶层人士都有,具有全社会性,形成风气。

[color=#6633cc]打麻将[/color]

社会病是社会制度、政府政策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产物。一旦社会病繁多,态势严峻,就表明社会制度与政策束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严重,制度和政策就亟须进行变革。道光朝的社会病所以不能解决,是因社会制度不能变化,政府又没有像样的改变政策,只好任其发展下去了。

社会病是社会状况的测量器,治之得对症下药,同时它还有顽固性,像赌、倡、宴泛滥的社会病,历史上反复出现。一个时期好一些,一个时期又严重了。所以治疗社会病不用狠剂不行,不做大的社会变革是达不到效果的。


[color=#6633cc][b]第7节 17世纪满洲人的命名[/b][/color]

取名是一种文化现象,表现人们对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愿望。历史上不同民族有其各不相同的命名习惯,反映着民族文化特征。17世纪的中国满洲人,从居住于东北一隅,到稳固地统治全中国,民族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族人的起名也同时产生变异。

人们的名字是在初生或童稚时期,由家长起定,所选择的文字,蕴含了家长的期望。17世纪满人为子孙起的名字有多种含义,兹缕列于次。

[color=#6633cc]以动物命名[/color]

贝勒杜度(Dudu,1597~1624),名字意思是斑雀;镇
国公哈尔萨(Harsa,1605~1651),名字字义是蜜鼠;摄政
王多尔衮(Dorgon,1612~1650),名字意思是獾。
这些是直接以动物命名。还有以动物体中的一个部位起名的,如:
贝子博和托(Bohoto,1610~1648),名意是驼峰。

[color=#6633cc]以属相命名[/color]

中国古人以12个动物配十二地支,成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十二生肖,每年一个属相,共十二属,循环使用。17世纪满人有用属相取名的习惯,如辅国公固尔玛浑(Gulmahun,1615~1681),名字意思是兔子,但固尔玛浑这个名字的得来并非崇拜动物,而是来自属相,他出生的1615年是兔年。17世纪有两个满人叫尼满(Niman),一个是子爵,另一位是战死疆场的前锋官,名字的意思是山羊,因为他们是属羊的。

[color=#6633cc]以矿物命名[/color]

三等公诺敏(Nomin,1682年袭爵),名字意义是铅矿石。

[color=#6633cc]以山河命名[/color]

男爵噶尔汉(Gargan,1657年袭爵),名字是河汊子的意思。

[color=#6633cc]以用物命名[/color]

人们的用物品类繁多,被满人用以为子孙起名的不少,如:

亲王博洛(Boro,1613~1652),名字的本意是凉帽。
贝勒阿敏(Amin,1586~1640),名字字义是后鞍桥。
内大臣鄂硕(Oo,?~1657),取名的原意是“驾鹰的三指皮巴掌”。
额驸苏纳(Suna,17世纪上半叶),名字本意是“牵狗的皮条”。
大学士马齐(Maci,1651~1738),名字字义是“拴鞦的铁钩子”。

[color=#6633cc]以数目字命名[/color]

当婴儿出生时,以其父祖年龄数目字为之起名。如轻车都尉那丹珠(Nadanju,1712年袭职),名字意思是七十,可能是于其父内大臣硕岱(1629~1712)70岁时出生的。

[color=#6633cc]以排行命名[/color]

以婴儿是父亲的第几个儿子来起名,如老五叫孙查齐。或不严格论排行,以出生早晚来定名,如清太祖的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Ajige,1605~1651),名字是小儿子的意思,一等侯费扬古(Fiyanggu)名意同于阿济格。

[color=#6633cc]用体形特征、身体的某一部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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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皮肤黧黑而起名,如颖亲王萨哈璘(Sahaliyan,1604~1636),又如銮仪卫冠军使萨哈连(Sahaliyan)。用红眼边、烂眼皮作名字,如贝子傅喇塔(Fulata,1622~1676)。

因小时爱尿炕,起名尿炕孩子,如参领席特库(Siteku,1634年参加对明朝作战)。

因长得细高起名,如男爵噶达浑(Cadahun,?~1657)。用大腿作名字,如辅政大臣苏克萨哈(Suksaha,·~1667)。

以胎起名,如豫亲王多铎(Dodo,1617~1649)。用上牙磕下牙起名,如额驸何和哩(Heheri,1561~1624)。

因相貌或作风像汉人而起名叫汉人,或叫蛮子相,如敬谨亲王尼堪(Nikan,1610~1652),又如理藩院尚书尼堪(Nikan,1595~1660)。

用反映好品格的字义命名如协办大学士阿克敦(Akdun,1685~1756),名字字义是坚固、信实。

这种寓意取名,在传说中的“三仙女”名字中表现尤为突出。大姐恩古伦(Enggulen),名字意思是恪守纲常、纯正无邪的女子;二姐正古伦(Jenggulen),名意是笃守贞操、纯正无瑕的女子;三妹佛库伦(fekulen),即神话中诞育满洲先祖的仙女,她的名字意思是爱好新奇的天真女子。

[color=#6633cc]以吉祥字样命名[/color]

家长希望子孙有幸福美满的生活,选择吉祥文字给他们起名,以博取好兆头。如贝子萨贝(Sabi,1628~1655),名意为祥、吉祥。右卫先锋众神保(?~1696),取名用意是希望诸位神灵保佑他。简亲王神保住(1716年受封奉国将军),名意是祈求神仙保护他成长。领侍卫内大臣讷亲(Necin,?~1749),名意为平安、平坦。

在吉祥文字命名中,也有从文字表面看不出祝福的意思,但实际上包含着祝愿的成分。如贝勒岳托(Yoto,1599~1639),名字字义是呆子、傻公子,实际上不是说名字的主人是傻子,而是世俗以为傻子好养活,取这个名字就是希望孩子健康成长。辅政大臣索尼(Suweni,1601~1667),名字的本意是“你们的”,引申讲这个孩子是百家子弟,也是取其好养活、不会夭亡之意。

[color=#6633cc]其他[/color]

两江总督噶礼(?~1714),名字的意思是“让他拿来”。

前述17世纪满人命名中借用动物、矿物、属相、山河等的名称,反映出那时满人对大自然的认识及与自然物的关系。人们和大自然共存,接受它提供的丰富生活资源,也承受它时而带来的灾害,对它既感谢又敬畏,于是在对自然界还缺乏科学认识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以采集业、狩猎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况下,人们普遍存在着崇拜自然的观念。到农业社会,也还是靠天吃饭,同样盛行自然崇拜。16、17世纪之交,满族先进地区的生产方式已从渔猎过渡到农业,但人们自然崇拜的观念变化不大。动物、矿物、属相、山川是身边事物,对它们有所了解,用它们的名称作孩子的名字很方便,适合于当时人的知识水平,更重要的是用那些名称寄托了对孩子的愿望,即希望子孙能像动物那样茁壮灵巧,生生不息;能像矿物、山河那样坚实雄伟。至于人和动物同名,今天看来似乎不雅,但17世纪的满人并没有这个概念,他们的那些名字,正是自然崇拜的表现。

[color=#6633cc]满族萨满跳老虎神模样[/color]

满人以父祖的年龄给新生婴儿命名及用排行取名,是用名字纪念父祖,使孩子长大之后知道父祖养育的恩德,能够孝敬长上,永远不忘祖宗,这是祖先崇拜的表现。吉祥名字的选取,虽然出现得很早,但普遍性远不及前述的自然物多。到17世纪末,这一特征开始发展起来,其标志就是康熙皇帝(1654~1722)于17世纪80年代给儿子们命名采取了汉字规范性做法,即每人的名字取两个汉字,其中一个字为诸子所共用——排行字,就是“胤”字,另一个字也有一个共同的偏旁,是“示”字,“胤”字字义是继、嗣,取这个字表示子孙相承续。“胤”字与其他字搭配成许多字,各有其义,如废太子名胤礽(1674~1724),礽是有福的意思。第十四子胤祯(1688~1755),祯是吉祥的含义。第七子胤祐(1680~1730)的祐字是神相助、天保佑的意思。第四子胤禛(雍正皇帝,1678~1735)的禛字是真诚受福的意思。康熙帝给诸子起名,希望他们吉祥有福,世代相传。康熙帝又给孙子辈起名,排行字取“弘”字,是广大、扩充的意思。皇家起名的改变,标志着满人起名用意方向性的重大变化,特别是在社会上层人士当中,17世纪末期以后,人们命名日益重视吉祥幸福、品格修养和字义文雅方面,而反映自然崇拜观念的名字逐渐减少。

17世纪满人名字比较简单,只有一个通称,不像汉人,在大名之外,还有表字、别号、室名等等称谓以表示风雅,便利别人称呼和自称。17世纪中叶以后,个别满洲文人学习汉人,另起字、号。不过这一现象尚少,到18世纪以后才多起来。

满人的名字原来当然是读满音、写满文。随着满人政权在中原的建立,做官的人要把名字写成汉字,即根据满语写出对音的汉字,所取的文字,只要音对,一般不考虑汉字的字义好坏。极少数人选取含义好的字词或同汉人姓名相近的字,于是出现满人名字与汉人姓名相似的情况。迨至18世纪,乾隆皇帝担心满人在姓名方面被汉人同化而加以干涉。

满人名字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名与姓不连称,一般只用名,不提姓氏。如说到固尔玛浑,并不提起他的爱新觉罗姓氏。马齐姓富察氏,他自称以及别人称呼他时不需要提富察氏,径呼马齐即可。

关于17世纪满族人的命名,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首先,满人取名常常表现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观念,而且有很大的随意性,尤其是在以用物命名方面。16、17世纪之交是满文草创时期,字数无多,限制了起名的应用,那时满族文化发展水平不高,决定了起名的原始性和简单性。

其次,满人的命名随社会的发展迅速变化,由自然崇拜命意向多方面发展,特别是向塑造品格、表示祈福、吉祥愿望的方向发展。这是17世纪中叶开始大量接触汉文化并受其影响,亦逐渐用到命名方面,反映了满族文化的发展。

再次,满人命名的变化,有深刻的社会原因。满族贵族对汉文化的普遍接受,影响到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在政治上采取了汉族传统的君主专制制度,在教育和选拔官吏上继承了汉人的科举制,在思想方面确定了以儒家思想为官方哲学,在命名方面,满人从汉人的命名观念里,学习到赋予名字以深刻的社会含义,改变了旧日的简单命名状况。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具有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作用。


[/font][font=楷体_gb2312]今天先发这些吧,有点累的说,后面还有很多[/font][/size]
[font=楷体_gb2312][size=3]路漫漫其修远兮……[/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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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等世事化云烟
    地久待沧海变桑田
圣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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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清朝越来越无感了重么破
人在天涯5e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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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3-07-27 0
非常好的资料。怎么不继续发了呢?
p772795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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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3-03-1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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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风d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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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3-03-10 0
请问你知道清朝鸿胪寺少卿董瀛山吗
七月夏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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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明星作家
对派派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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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幸苦了
annand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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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四四啊,谢谢楼主啊
圣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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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清朝人民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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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文学大师
无德也无能,无霜亦无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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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多啊

Agne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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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自由撰稿
行至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0-12-24 0
好多哦
灌水是為廖抗洪防旱。。。吼吼
淡黃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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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自由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0-12-23 0
髮型那是非常的銷魂~(為毛很少有一部對清代男子髮式考據嚴謹的電視劇橫空出世啊!!!!)
還有那美不勝收的馬褂筒子裝~
精巧的裹小腳技術~
若吾生在清世,或隱居山林,或自殺明志。。。
意氣之盛,士所不能忘也。流極之運,有生所共悲也。
liujing8881212

ZxID:11160079

等级: 博览群书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0-12-20 0
谢谢分享……
咩咩桃儿

ZxID:1029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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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0-12-20 0
我不想绑小脚,也不想剃头发,这样会不会被杀掉
-、-小猫鱼

ZxID:13533924

等级: 博览群书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0-12-19 0
收藏
澜飒

ZxID:11983052

等级: 职业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0-12-19 0
很强大,O(∩_∩)O谢谢
梦悦小a

ZxID:837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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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王朝等完结。。凤于九天等完结。。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0-12-18 0
看完了  我就只找到江阴还是叫江阴

一 入腐门深似海,从此良知是路人
清茶素盏

ZxID:809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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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离去 后会无期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0-05-31 0
都是字。。看的眼睛疼。。有图片点缀下就好了
rihin19

ZxID:1156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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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0-05-30 0
很好,很强大~~存起来,偶要写清穿,谢谢楼主大人了~~
tifanny

ZxID:715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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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擎璧格格☪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0-01-27 0
OOOO~~~~~~~~~ 这贴好!

收藏了,3Q~
水涵blue

ZxID:34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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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12-13 0
我也没有看完……不过我把它收藏了,以后有机会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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